保險受益人,到底該如何填寫?

保險受益人,到底該如何填寫?

小夥伴買保險一般不是為了給自己一份保障,就是給最親近的人一份保障。

如果希望確實做到給最親近的人一份保障,就得了解一下保險受益人的這個概念,所以今天就講講這個話題。

一、什麼是保險受益人?

根據保險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受益人一般在人壽保險合同的死亡保險中出現,投保人投保死亡保險的目的在於萬一被保險人遭遇事故死亡後使被保險人家屬免遭經濟上的困迫,所以在死亡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作為保險金領取人。

而從法律角度來講,受益人可以分為兩種: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

  • 法定受益人:

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保險金就只能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由法定繼承人來繼承。

在這種情況下,被保險人的相關保險權益將視為遺產,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並規定:

  •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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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定受益人:

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權獲得理賠金的人,指定受益人沒有人數的限制,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可以指定一個人或者同時指定幾個人為受益人。

而基本所有的人壽險保單都是可以指定受益人的,如果投保時沒有指定受益人,則出險時則將賠償金支付給法定受益人。

例如,某定期壽險保單中對於受益人就做了如下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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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什麼要指定受益人?

既然有法定受益人,為什麼還要指定受益人呢?

艾米姐就講講保險指定受益人的好處:

1、避免身後家庭糾紛

一般人在投保時,如果沒有特定查詢法律定義,可能都會認為“法定受益人”就是自己最親密的家人。

即便不寫上具體的名字,發生保險事故,賠償金也會給到他們手上。

但實際上卻不一定是這樣,隨著時間的發展,家庭結構和人員關係會發生變化,沒有確定好受益人,最後可能導致家庭成員對於賠款的糾紛,引起不必要的家庭矛盾。

2、避免偏離投保初衷

根據《保險法》第四十二條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當被保險人死亡時,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獎作為遺產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所以,如果被保險人身前有負債,作為遺產的保險賠付金將首先用於償還債務,雖然說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如果被保險人身後還有老人和小孩需要贍養和撫養,就沒實現了被保險人投保時給家人一份保障的初衷。

這種情況下,事前指定受益人事情就更能實現被保險人的初衷。

3、理賠過程相對簡單

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理賠時所有的法定受益人都需要提供身份證明以及和被保險人的關係證明,以證明其符合法定受益人的法律屬性。

這樣往往涉及的人數較多,如果大家都住在一塊,所處區域也很分散,需要準備這些資料都比較難,在理賠的過程中比較麻煩,而且理賠的速度比較慢。

如果指定了保單受益人,當被保險人身故後,指定受益人所要提交的材料會少一些。

只需要提供保險合同、受益人的身份證明、受益人的銀行賬戶、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以及其它與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證明和材料。

但如果是法定繼承人的話,還要提供可證明合法繼承權的相關權利文件,操作起來稍微有一些複雜。

總之,和法定受益人相比,指定受益人:

  • 更“直接”,保險金想給誰就給誰;
  • 更“保險”,保險金受益權大於債權;
  • 更“簡單”,保險金領取手續簡單便捷。

三、指定保險受益人要注意什麼

受益人只有法定和指定兩種,如果要 指定受益人,要注意什麼呢?

我們可以從相關法律規定來了解,根據《保險法》第四十二條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所以指定受益人首先要明確。

小夥伴填寫指定受益人時一定要清晰,不要使用模糊的字眼,如“妻子”、“孩子”等,而應該填寫清楚名字和身份證號,以免日後引起糾紛。

(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所以指定受益人最好不要只寫一個人,因為如果受益人先於或者與被保險人同時死亡,則保險賠償金會按照被保險人的遺產處理。

當指定多個受益人,最好也同時明確一下受益順序和受益比例,否則多個受益人將均分。

所以建議將父母、配偶、子女等親屬按照照顧的意願分為指定為第一、第二、第三受益人。

這樣即使有受益人死亡,也有其他順位的受益人,不會使保險賠償金用來處理遺產。例如可以按照如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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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例子如果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賠償是100萬,那麼他的兒子就能獲得100萬;如果兒子不幸發生意外身故,那麼這100萬就會給到他的父親和母親各50萬了;如果他的兒子跟父母親都不在了,那麼這100萬保險金就由他妻子所得。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當原指定的受益人失效後,可以對其進行修改。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可以修改受益人,但被保險人可以隨意變更受益人,而投保人必須經過被保險人同意才能變更受益人。

同時,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有書面通知的義務,保險人接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在保單上批註,否則這起變更行為無效。

四、最後的話

受益人這個概念還是很重要的,小夥伴在投保時要注意哦,如果沒有特意指定,那就默認為法定受益人了。

不過,也不用擔心,受益人是可以修改的,即便投保後,小夥伴們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聯繫保險公司修改受益人。

一般修改流程每家保險公司可能若有不同,但一般都需要填寫一份修改書,小夥伴可以自行聯繫自己保單的保險公司詢問了解。

給家人一份保障,是很多小夥伴買保險的初衷,填寫好受益人很重要。

當然,在此之外,個人的平安和健康才是對家人最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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