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市場監管部門發佈“雙十一”網絡消費提示

一年一度的“雙十一”即將到來,各電商平臺商家正在運用形式多樣的促銷手段,以吸引更多的消費者。“雙十一”期間,也是網絡交易違法違規行為的相對高發期。

為規範電商網絡集中促銷行為,給廣大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雲南省市場監管部門對有關電商平臺經營者、商家和廣大消費者發佈提醒和提示。

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双十一”网络消费提示

給電商平臺經營者的提醒和提示

電商平臺經營者作為網絡集中促銷的組織者,“雙十一”組織集中網絡促銷,要自覺遵守《電子商務法》《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認真做好八個方面的工作:

1 要對申請進入平臺的商家主體身份進行審查、登記。要記錄、保存促銷活動期間在有關商家在平臺上發佈的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

2 要對平臺內網絡集中促銷商家的促銷活動進行檢查監控,發現有違反有關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的,應當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並及時採取措施制止,必要時可以停止對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並予公示。

3 要在網站顯著位置並以顯著方式,事先公示網絡集中促銷的期限、方式和規則等信息。

4 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5 應當依據可以查驗的統計結果公佈網絡集中促銷的成交量、成交額,不得對成交量、成交額進行虛假宣傳,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為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虛構交易、成交量或者虛假用戶評價。

6 不得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絡集中促銷商家參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

7 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證其網絡安全、穩定運行,防範網絡違法犯罪活動,有效應對網絡安全事件,保障電子商務交易安全。

8 促銷活動物流配送不及時的情況下,要向消費者做好解釋。要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和商標權利人投訴,確保“7日無理由退貨”等法律規定得到切實執行。

給電商平臺內經營者的提醒和提示

電商平臺內商家作為電商平臺內的經營者,“雙十一”參加集中網絡促銷,要自覺遵守《電子商務法》《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做好八個方面的工作:

1 要按規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要在網店頁面顯著位置並以顯著方式公示網絡集中促銷的期限、方式和規則。

2 廣告應當真實、準確,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3 禁止採用不正當手段進行促銷活動。

4 在促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銷售完畢後,應當在促銷頁面、購買頁面及時告知消費者。

5 在促銷活動中不得銷售、附贈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網絡集中促銷中附贈的商品,要按有關法規要求提供“三包”服務。

6 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贈送消費積分或者發放優惠券的,應當標明消費積分或者優惠券的使用條件、方法和期限。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改變消費積分或者優惠券使用條件、方法和期限的,應當徵得消費者同意。增加有利於消費者權益的變更除外。

7 在促銷活動中開展有獎促銷的,應當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並公示可查驗的抽獎方法,不得虛構獎品數量和質量,不得進行虛假抽獎或者操縱抽獎。

8 物流配送應當及時,在配送不及時的情況下,要向消費者做好解釋。要加強售後服務隊伍管理,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和商標權利人投訴,確保“7日無理由退貨”等法律規定得到切實執行。

給消費者的提醒和提示

消費者在參加網絡促銷活動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

1 選擇合規的平臺及商家。合規的平臺及商家在網站、網店首頁顯著位置,有營業執照信息、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按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在網絡促銷活動期間,其網站、網店頁面顯著位置有網絡集中促銷的期限、方式和規則的公示。

2 保存憑證。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時,要注意保留促銷活動細則、商品宣傳圖片、商品訂單頁面、聊天記錄、物流記錄等網購交易信息,作為消費維權的證據。

3 收貨查驗。消費者在收到商品時,建議當場查驗貨物,查看商品是否與網站圖片及宣傳信息一致,確認商品無問題後再簽收快遞。

4 積極維權。消費者在網絡購物後依法享有七日無理由退貨權利。如果在購物中發現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消費者可以通過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舉報,也可以向商家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臺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双十一”网络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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