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源電氣—投資者提問:“董祕您好,森源集團與隆源投資均為持股百分之5以上的股東,為何在最近的大宗交易減持前沒有發減持公告?”

用戶提問來自:irm2231238

董秘您好,森源集團與隆源投資均為持股百分之5以上的股東,為何在最近的大宗交易減持前沒有發減持公告?

董秘回覆:

您好!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人員通過集中競價系統減持公司股份的,應當在首次賣出的十五個交易日前向深交所報告減持計劃,並予以公告,對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則無此要求。故,本次公司控股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所持有的的公司股份不需要預披露減持公告,且目前減持數量尚未達到披露標準。公司也將會及時督促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嚴格按照相關規則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您實時關注公司公告!謝謝!

2019年11月09日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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