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女人同樣患病:一個領40萬,一個被離婚……

1---她罹患乳腺癌,丈夫起訴離婚

張女士與黃先生結婚已有37年,卻四度被丈夫告上法院起訴離婚。

2014年,時年37歲的張女士被確診患乳腺癌。重病不僅消磨他們夫妻間的感情,還令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在經濟上捉襟見肘。2015年,張女士又被檢查出肺和骨胳等處腫瘤轉移,正是需要用錢之際,丈夫老黃反而拿走家中存款12萬元後離家出走,並與異性同居。兩年後,待老黃將當初的12萬元揮霍一空後,他才回家。

原本以為苦盡甘來的張女士,沒想到在2016年被檢查出卵巢轉移性癌。2016年1月29日,再次被確診為左腋窩轉移性癌,醫生建議其住院開刀並結合化療治療。本需要家人支持的張女士,沒想到丈夫老黃居然一紙訴狀告上法院,要求離婚。(來源:東方網)

兩個女人同樣患病:一個領40萬,一個被離婚……

2---她罹患乳腺癌,保險賠付40萬,看病不用愁

近日,某保險公司受理了一起重疾賠付案件,賠付客戶保險金40萬元。

據瞭解,客戶金女士40出頭,有著幸福的家庭和穩定的工作,每年都會去醫院進行一次全面體檢。但2015年春,一次小小的胸部疼痛檢查卻讓她當天就住進了醫院,醫生很鄭重地告訴她罹患了乳腺癌,需要馬上手術。

這時,金女士想到了三個月前自己買的保險,立刻聯繫了代理人,代理人告訴她,保單已經過了90天的觀察期,到時候提交相關資料進行理賠就可以了。經過20余天的治療,金女士康復出院,並向公司正式提交了理賠申請,經過審核之後,公司做出了賠付40萬元的決定。這筆理賠金不僅解決了金女士的所有醫療費用及後期康復費用,也使其後期的生活質量有了明顯提高。(來源:蘭州晚報)

Tips

相關研究數據顯示,我國是乳腺癌發病率增長最快的國家之一,目前正以每年3%的速度遞增。此外,我國乳腺癌患者診斷的平均年齡是45~55歲,較西方女性年輕了10歲,而且年輕患者越來越多,<35歲的患者約佔10%~15%。

兩個女人同樣患病:一個領40萬,一個被離婚……

從最近幾年保險公司的理賠數據來看,女性患重疾的比例要高於男性。女性癌症發病率比較高的是甲狀腺癌、乳腺癌、子宮惡性腫瘤。

這也提醒著我們,女性朋友必須要對健康引起足夠重視,給自己買足額的重大疾病保險。因為這筆錢將是風險來時我們的“救命稻草”,誰也搶不走。

有保險的女人,婚姻法給你撐腰,誰也分不了你的救命錢!

最高法院對《婚姻法》第十八條作了明確的解釋:明確規定重大疾病保險金,不作為夫妻共有資產,作為個人資產。

也就是說,如果女性朋友生病了,保險公司賠的那筆錢就是我們自己的生活費、治療費,不會因離婚被分割,這避免了個別不道德的丈夫們在妻子患了重大疾病的時候動邪念,想離婚來分割財產。

在婚姻當中,大部分女性屬於弱勢群體,一旦遭遇疾病又被拋棄,就會變得雪上加霜,所以用保險給自己留條後路,這也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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