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美國綠卡後,你要懂得怎麼“養”

我們都知道,美國綠卡的持有者擁有美國永久居民的身份,可以自由在美國境外旅行。但如果被移民局認定為沒有意願將美國作為永久居住地,則有可能會被註銷美國綠卡,從而失去美國永久居民的身份。

獲得美國綠卡後,你要懂得怎麼“養”

是否將美國作為永久居住地的判定一般標準是看您是否離開美國超過一年,但即使離開美國不到一年,您仍有可能被認定為沒有將美國作為永久住的意願,從而被迫放棄綠卡。

如何判定綠卡持有者是否有意願將美國作為永久住所呢?

當然,短暫的美國境外旅遊一般不會有問題,但移民局會根據多方面因素來進行判斷,例如:

1 是否只是暫時出國旅遊、在美國期間是否有維持美國家庭和社區關係、是否在美國擁有工作、是否及時上報和繳納所得稅或其他可以證明您將美國作為永久住所的因素,包括在美國的郵寄地址、銀行賬戶、有效的美國駕照等。

2 如果綠卡持有者在美國境外因自身無法控制的因素需離開美國超過一年,可以申請SB-1類簽證(Returning Resident Visas),返美時便可藉此恢復美國永久居民身份。

3

如果綠卡持有者提前預計到需要離開美國一年以上,可以提前申請“返美證”(Re-entry Permit)。“返美證”可以證明您有永久居住在美國的意願。

如果綠卡持有者離開美國超過了兩年以上,“返美證”已失效,便有可能會被移民局視為主動放棄綠卡,或者在條件符合的情況下需要申請上述SB-1類簽證恢復綠卡身份。


綠卡持有者半年必須入境一次?

美國的移民法規定,綠卡持有者若在美國境外連續停留180天以上,再次入境美國時則需要受到邊境官員的“檢查”,因此才會出現美國綠卡持有者必須保證每六個月至少入境美國一次的說法。

事實上,即使保持每六個月至少往返美國一次,也仍然有可能會被邊境官員懷疑永久居住美國的意願並會做出口頭警告。

獲得美國綠卡後,你要懂得怎麼“養”

那麼到底如何才能有效地防止綠卡被註銷?

綠卡是否會被註銷往往取決於綠卡持有者是否有長期居住在美國的意圖,而判定這種意圖需要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以下是一些避免綠卡被取消的指導原則:

1 在美國居住逗留的時間必須是最長的,

2 提前申請“返美證”(Re-Retry Permit),“返美證”擁有兩年有效期;

3 保存好相關文件,證明擁有將美國作為永久居住地的意圖,這些可以包括:

記錄報稅的文件;美國境內的住址;美國銀行賬戶;有效的美國駕駛執照,並且在入境時隨身攜帶美國駕駛執照;美國的信用卡;在美國擁有房屋,汽車等產業。

4 注意保持綠卡在有效期內。

美國移民法並沒有硬性規定綠卡持有者必須在美國居住滿多少天(入籍除外),而是靠綜合因素來判斷綠卡持有者是否放棄長期居住美國的意圖。我們必須注意的是180天和一年這兩個重要的時間節點,做好離開美國國境的時間規劃。

以上就是“養好”美國綠卡的相關指導守則,如果你不遵守這些規則,就很有可能會被取消美國綠卡,失去美國永久居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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