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衛琪雪花漢堡、老味家桃酥等4批次糕點不合格

甘肅:衛琪雪花漢堡、老味家桃酥等4批次糕點不合格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2019年11月7日發佈的通告(甘市監通告〔2019〕第20期總第34期),近期,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糕點209批次,不合格4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標稱酒泉衛琪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雪花漢堡,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6g/kg,標準規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標稱酒泉衛琪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奶油系列麵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9g/kg,標準規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標稱張掖市老味家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桃酥,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初檢值為148mg/kg,初檢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複檢值為125mg/kg,複檢機構為甘肅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標準規定為≤100mg/kg,初檢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標稱平涼市新隴徽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海綿蛋糕,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1.3g/kg,標準規定為≤1.0g/kg;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1.2g/kg,標準規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

關於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黴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果、蔬汁飲料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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