畝!聊城這裡兩處擬徵地補償標準公佈

6萬元/畝!聊城這裡兩處擬徵地補償標準公佈

龍莊居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徵收經濟開發區龍莊居土地位於東環路以東、銀河路以北,徵收土地總面積為34588平方米,其中:農用地33113平方米(水澆地31971平方米、農村道路1142平方米);建設用地1475平方米(住宅用地1475平方米)。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魯政字〔2015〕286號文件標準執行。

本次徵收地塊位於第一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6萬元/畝,補償安置費總額為311.292萬元。

青苗補償費為2.8056萬元。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總額為17.1955萬元。

三、安置意見

(一)貨幣安置: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331.2931萬元,由臨清市財政局撥付到山東臨清經濟開發區龍莊居民委員會,由該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居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

臨清市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5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77.823萬元,由臨清市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臨清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經濟開發區、山東臨清經濟開發區龍莊居民委員會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2019年11月4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臨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臨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臨清市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臨清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6萬元/畝!聊城這裡兩處擬徵地補償標準公佈

於莊居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徵收經濟開發區於莊居民委員會土地位於東環路以東、銀河路以北,徵收土地總面積為2887平方米,其中:農用地2887平方米(水澆地2376平方米、農村道路511平方米)。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魯政字〔2015〕286號文件標準執行。

本次徵收地塊位於第一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6萬元/畝,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25.983萬元。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總額為6.588萬元。

三、安置意見

(一)貨幣安置: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32.571萬元,由臨清市財政局撥付到山東臨清經濟開發區於莊居民委員會,由該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居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

臨清市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5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6.4958萬元,由臨清市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臨清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經濟開發區、山東臨清經濟開發區於莊居民委員會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 2019年11月4日起至 2019年11月8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臨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臨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臨清市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臨清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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