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普惠金融需要多方機構發揮各自優勢

普惠金融領域的風控獲客和業務合作規範性,一直受到市場和監管的高度重視。普惠金融是比較大的社會性工程,需要多方機構發揮各自優勢,開展多元合作,共同拓展市場,才能將普惠金融事業進一步深化。一些金融機構之所以會用助貸模式去發展普惠金融,是因為這些金融機構在獲客、客戶風險評估等方面還未建立足夠強的能力。

然而,助貸模式仍存在一些現實的問題和挑戰。目前監管層面還沒有給予助貸機構明確的身份定位,有的助貸機構是純粹流量型,有些是具有風控審批功能的資產型,究竟應該在哪個環節進行風險隔離仍是市場關注的焦點。

發展普惠金融需要多方機構發揮各自優勢

首先,未來普惠金融應是一個由多元化的參與者共同構成的生態體系,其中各個參與者之間形成優勢互補。普惠金融是一個巨大的社會性工程,它的確是需要多方不同的機構利用各自的優勢多元合作,一起互補地去拓展市場,才能夠將普惠金融的事業進一步深化。

在整個生態體系裡,特別是過去一年多時間,反覆提到助貸的各類合作方式,以此引申出一個問題:為什麼在國內比較常見的是助貸這樣一種合作模式?而在海外,比如印度和東南亞和一些海灣國家,他們的普惠金融主要由更擅長做這些小客戶的小機構構成,大金融機構其實是支持一線的這些小機構發展,而不像中國,我們都是用一種業務把各參與方緊密地串在一起,每一環節都是環環相扣的方式。

為什麼中國的很多銀行,無論大、小,都會用助貸模式去發展普惠金融業務?

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原因。有的是因為做普惠金融業務是一個比較苦、比較累的活——需要金融機構線下真正挖掘客戶,找到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服務,很多金融機構沒有這方面的能力去完成金融服務的“最後一公里”,也很難短期內建立這樣的能力,因此這些機構希望依賴前端的合作方去完成獲客和客戶初步篩選的工作。

發展普惠金融需要多方機構發揮各自優勢

另一方面,普惠金融本身是零售金融業務,需要有規模效應,不僅是做五個億甚至五十個億,而是想要長期盈利就必須要做大規模,這就要有一系列的風控措施及獲客渠道,而相應的高昂成本對於一些小型銀行來說具有較大難度,所以也會把這部分的職能外包到外面的其他機構去服務。所以,這樣現在助貸的模式,會形成大家在這個體系裡面不同的這樣一個作用。

在普惠金融的業務環節上,一端是資金提供方,另一端是資產提供方,中間還有技術服務提供方。大型銀行會兼具三方的功能,但在助貸模式下,三方功能可能分別由不同的機構提供,有的是資金方是銀行或其他非銀機構,技術方和資產方可能來自於助貸機構。

所以,在整個市場中,最重要的是如何發揮出各方參與者各自的優勢,以及如何解決在合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挑戰。比如說,助貸的機構,目前在監管面前還沒有特別明確的身份定位,到底什麼樣的是合適的助貸?助貸也包括有些是純粹流量型的,有些是帶著風控審批的資產型的,到底風險的區隔在什麼地方?這些資產都是金融機構表內資產,最終的風險把控防線一定要在金融機構,這毫無疑問。當然,普惠金融的風控有很多比較複雜的情況,其實也需要依賴一些前端機構去做一些前期的篩選和把控,這種合作關係應該是一種有助於未來發展的方向。

另一個問題就是,在助貸機構和金融機構之間,如何去界定中間的風險保障的關係。現在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傾向於加入信用保證保險的方式去做,但市場上可以提供這樣服務的保險公司相對較少。這其實一方面增加了中間的服務成本,另一方面,這種服務體系又不夠完善,或者比較脆弱。所以,如何從市場和政府監管的角度,去看待這種業務形態,也是未來如何去發展多層次的普惠金融生態體系的一個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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