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域未婚“體制女”緣何陷入擇偶困境

在梯度擇偶理論的主導下,絕大多數女性不願選擇體制外男性,而大多數優秀男青年不願回小縣城工作,導致縣域體制內適齡人群“女多男少”。

■ 歐陽靜 馬海鵬

筆者在從事縣域治理研究時,意外發現中西部等偏遠地區的縣域體制內有大量的大齡未婚女性。以我們調研的D縣為例,該縣自2008年以來新招聘總人數為2993人,其中女性1895人,在這些女性中,目前30歲以上未婚女性約有248人,這一數據不包括2008年之前招聘的女性中目前仍單身者。

依據我們在縣域生活和工作的體驗,以前,中小學女老師因其職業特點(有文化、有假期、有利於下一代教育等優勢),一直是婚姻市場上的優質資源,其婚配對象一般是縣域有工作單位的男青年。比如,在2000年左右,校內未婚的女老師都很搶手,有許多體制內優秀男性供她們挑選。相反,當時的中小學男老師的配偶幾乎都是體制外的女性,如理髮師、裁縫、個體戶等。

為什麼現在的女老師成為縣域婚姻市場中的弱勢群體?主要原因之一是教師群體的“女多男少”。D縣在10年間入職的人員中女性佔63%,教師系統的男女比例尤為失調,80%為女教師。這說明教師這一職業對80後、90後的男性青年已不具吸引力。D縣兩個最好的城區小學約計200名教師,但1980年之後出生的男性教師只有8位。D縣中小學男教師的主流仍然是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出生的師範類大中專生。

D縣人事局也證實,2008年以來,報考縣域各類單位的男青年很少有來自一本院校的畢業生,大部分是來自二本以下的一般院校。

按常理,縣域年輕女公務員人數不多,應該是婚姻市場中的優勢群體。但調查顯示,D縣2008年以來參加工作的政府職員中,30歲以上未婚女性近40人。在訪談中發現,相比較而言,縣城女公務員要比鄉鎮女公務員更有擇偶優勢,但縣城大部分機關事業單位都存在大齡未婚女性,其中有近一半是副科級幹部,並且呈逐年增多的趨勢。

縣域體制內女性擇偶難的原因之一是“體制內也想找體制內”的擇偶觀,並且,隨著女性職務的升高,其眼光和擇偶標準也越來越高。然而,在經濟欠發達的中部小縣城,沒有大型國企、高校,事業單位也較少,可供女公務員選擇的適齡體制內男性並不多。

與“80後”的她們同時代的男性大學生大部分都去大城市打拼,而女大學生回縣城的比率要高於男生,主要源於家庭對男孩和女孩的預期和定位不同。

縣域未婚“體制女”的擇偶困境,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流入小縣城工作的男青年不僅在數量上少於女青年,而且在個人素質上也普遍不如同齡女性。

從調查來看,縣域體制內大齡未婚女性主要出現在縣鄉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其中,縣鄉的女教師與女公務員最常見。她們在擇偶上既有很大的優勢,也有很大的侷限。

在中西部偏遠縣域,一方面是體制內的大齡未婚女性越來越多,另一方面是農村光棍男的大量存在。這說明並非源於縣域總體人口的性別失調,即不符合社會性別下的婚姻擠壓理論。從縣域女性“體制內想找體制內”“想找比自己優秀的”等擇偶意願看,這與“北上廣”的大齡未婚女性的擇偶意願相同,即我們通常所說的擇偶梯度理論。

然而,與“北上廣”的大齡未婚女頻繁的職業流動相反,選擇迴歸小縣域的女性恰恰是選擇了穩定,那她們為什麼也會擇偶難?筆者認為,偏遠縣域的大齡未婚女主觀上都有積極尋找配偶的意願,梯度擇偶理論仍然在主觀上主導著女性的擇偶觀,絕大多數女性不願“下嫁”給體制外男性,而大多數優秀男青年不願回小縣城工作,導致縣域體制內適齡男性數量少於體制內女性。因此,在政策上優化縣域人才結構,不僅有助於解決這一問題,而且有利於縣域的發展。

(來源:中國婦女報;本文節選自《縣域報告:縣城體制內緣何出現大量剩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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