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年給自己買衣服花多少錢?

米燕602


我一年在衣服開銷,真可謂極簡主義,今年買衣服算是多的了,全年大約2000元不到。

我的衣服都不是牌子,衣服也不貴,但我穿出去的衣服,人們普遍反映:時尚、靚麗、修身、合體。

在穿衣服上我的理論是:首先衣服適合自己穿著,穿出時尚、自信是最好的,用不著跟別人比!

其次,衣服不要買價錢太貴的,否則沒有場合穿著,放到衣櫃裡,也是一種浪費。在這點上我是深有體會的:我有一套20多年的一套毛料衣服,價格不便宜,當時很流行,也很時尚,我非常喜歡,但是因為沒有場合穿著,自己也捨不得穿,放到衣櫃裡一放就是20幾年,現在拿出來,筆挺,嶄新。遺憾的是,那時候的款式現在已經不流行了,也就是說這套我非常珍愛時尚的衣服,已經過了保鮮期了!

再次,穿衣服講究的是以舒適為主。太便宜的衣服,對身體的皮膚健康極為不利。像夏天的衣服,因為是貼身的,所以儘量選擇棉的材質及真絲面料的衣服。這類衣服都不是太便宜的。

總之穿衣打扮是一種學問,在花錢不多的情況下,穿出優雅大方又得體的衣服,對於當今社會的人來說,也是一種時尚,也是現代都市人會享受生活的一種方式!




甘霖即梅花


我每年光給自己添東西大概在五六萬左右,不算首飾。包包一年買四五個,鞋子每個季節四雙左右,每年絲巾圍巾大概各五六條,帽子也差不多五六個。護膚品一個季度一千塊,做頭髮一年一次。剩下的就是買衣服,我總覺得自己很敗家,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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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代下個人背景

五線小縣城,月收入3500,有車有房,公積金剛好衝抵房貸,老爸老媽都有退休工資。


再說說個人參加工作以來,買衣服情況

襯衫:G2000,短袖3件,長袖3件,均價350一件,差不多都是商場搞活動的時候買的。

西裝褲:G2000牌子的2條,800左右;雅戈爾的2條,1000左右;都是商場活動價。

冬天大衣:思萊德一件500,報喜鳥3200,太平鳥1000,小羅蒙的皮衣2800。

其他春夏秋款衣服都是優衣庫解決,滿打滿算也就3000吧。

鞋子:斯凱奇3雙,合計1200左右;NB鞋子1雙,899;nike1雙,600;紅蜻蜓等皮靴及皮鞋2雙,1000左右;金利來皮鞋1雙,1000出頭。

皮帶:金利來2條,1300多。

以上合計1.8w不到,是不是感覺很豪的樣子?是不是特羨慕?

很遺憾,這些衣物購置費不是我一年的消費,而是我近6年的消費總額!!

最近這兩年現狀是:都在穿原之前買的衣服,穿破、穿變形了就扔,幾乎沒怎麼買新衣服,近兩年買的大件除了2雙斯凱奇,也就只有金利來的皮鞋和皮帶了。此外,衣櫃裡的衣服以及鞋櫃裡的鞋子,目測還能夠我穿2-3年,所以這樣算的話,我一年買衣服的錢平均控制在2000左右。


結合自己情況看來分析下題主問題

如果題主買衣服走的是少而精的路線,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首先,精緻的衣著的確能提升一個人的形象氣質。我個人在工作日喜歡穿著商務裝上班,春夏秋冬都穿襯衫,秋天套個針織衫,冬天再加件大衣,所以,在正裝及外套上我捨得花錢,講真,我的穿衣風格在單位蠻給我的形象加分的(單位阿姨都喜歡叫我小帥哥,怪難為情的)。其次,貴的衣服使用率高,衣服價也能最大化體現。思萊德500塊的大衣,我穿了3個秋、冬天,在我看來,這件衣服的價值已被我最大化地利用了,袖手邊已經有磨破的跡象,打算今年穿完就扔啦,剩下的大衣、皮衣至少再穿個5年吧(在體型不發生重大變化的前提下)。

如果題主買衣服只買那些小200的衣服,尤其是買幾十塊的夏裝,那我覺得就太敗家了。或許你會認為單價便宜,穿個把月,扔了也不可惜,但問題是按照你每年3000的置裝費,好多衣服你壓根就穿不了幾次,都壓在箱底、衣櫃,然後扔的時候,都是一捆一捆往外扔。一件幾十塊,數量多了,總價也就貴了,而且那些衣服都還好好的。我老婆去年夏天,扔的衣服,原價加起來小1000,看得我心疼不已。


以上。衣服是買不完的,錢永遠是缺的,所以在買衣服這件事上,還是量力而行的好;不要等到衣服堆積如山,穿又穿不過來,扔又捨不得扔的時候,自尋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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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的應該多些,我比較注重穿衣,從小我都意識到了我這個毛病了,04年在工廠打工時,都可以用一個月的工資買一套歐時力的衣服,後來意識到好衣服太貴時,想穿的工資買不起時,辭職出來創業,創業的初衷就是為了自己賺錢買喜歡的衣服,可以不用找老公要錢,慶幸當時的自己,慶幸喜歡高質感衣服的自己,成就了現在的我!16年過去了,現在一年估計衣服鞋子一年15萬的樣子!也因為現在身材胖,更需要好的衣服來掩飾!總之注重穿衣,注重形象,為成功而穿著,我認為有需要!慶幸我的張先生也比較注重穿著,雖然沒我花在衣服上的錢多,但感恩他從來沒怪我買衣服的費用高,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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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擱在兩年前的我,花在給自己買衣服上的錢真的是沒數的,那會真的在買衣服上產生了心理畸形,因為這個我弟弟給我增了一個頭銜:買衣服狂魔。


先來粗略算算前兩年的情況

我最牛的一段時間是,每週幾乎都要買件衣服,感覺只有買件衣服,才能心裡舒坦,每次差不多300到800不等,那段時間持續了大概半年,計算如下,價格平均就按照500來算。

500✖️4✖️6等於一萬二。

那段時間總感覺攢不下錢,也覺得自己沒有買什麼大件,衣服又不是特別貴那種,所以內心總覺得莫名其妙錢就沒有了。

後來自己一算這買衣服的細水長流方式,花掉的錢真不少。

半年已經這個數,就按照後來稍微收斂一個月買一次,價格差不多1000左右。半年的話費就是如下:

1000✖️6等於6000千

這一年就是:12000➕6000等於18000元。


下面說說這兩年的情況

我承認,之前真的是有點內心小病態,因為生活工作都有點不順,又沒有什麼可以發洩的方式,最後莫名其妙找到了買衣服的快感。所以就一發不可收拾。

近兩年,隨著境況的變好,人也慢慢變了。開始在買衣服這件事上不再那麼上癮。

現在穿的衣服都是以前的,從衣櫃翻出來熨燙一下,每個季度都有以前買的很多的衣服,所以最多一個季度買一次,每次也控制價格不會超過1000,大部分還都會在商場搞活動或者換季的時候去買買,很多時候,都用不了1000元就可以買幾件中意的。冬天的可能會貴一點,我就按照平均1000元一個季度計算。


一年也就4000塊用在買衣服上。

所以,我一年花在買衣服上的錢大概也就是以上這兩種數字。


在職場說事


一年衣服3000不算敗家,當然這取決於你的收入水平和家庭條件。比如一個在大城市月薪兩萬,卻要養四個老人還有老婆孩子的生活質量肯定比四個甚至八個老人都有退休金,在小城市月工資只有3、4000的小兩口差多了。


我一年花在衣服上的錢應該至少有幾萬,不是我有錢,而是我是賣衣服的。而且跟那些一件衣服就幾萬的比,我挺省的。我賣的都是我喜歡的款式,所以只要能穿的,都基本上每一款都要自留一件。不剪吊牌,穿了再賣,這種行為我是無法接受的。

我賣的都是潮流服裝及奢侈品的復刻,說實話,這一行挺多的。但我堅持不從檔口拿貨,而是和其他工作室一起買正品,在代工廠製版,調試,最終達到完美。檔口拿貨成本要低很多,而且很多質量可以達到90-95分,而且我們堅持自己把控質量,力爭做到99分甚至接近100。因為我們的定位就是那些挑剔的客戶群體,用圈子裡一個老前輩的話就是“為1%的人,付出100%努力”。



對於鞋子和包包,我們更是要求必須用原廠同渠道的材料,因為只有材料相同,才能稱為“復刻”。有些熱門款式,因為沒有材料,我們寧肯不生產。


市面上有新款發佈,第二天就能買到仿品,我們卻要一個月甚至兩三個月才會有,因為買到正品,製版,調試,搞到材料都需要時間。很多時候會錯過最熱的銷售高峰,但我們堅持慢,我們求穩。

現在我已經可以買的起正品了,但我仍然堅持穿自己的產品,很多時候,我覺得自己賣的不是衣服,而是一種生活態度。流量產品被炒到天價,花高價去買,真的有錢也不提倡這麼做。畢竟錢還有很多其他用處。



從負債累累進入這個行業,我不能說自己多麼道德,但是起碼有良心和底線,雖然我們的產品有底氣,但是我們堅持不說原單來欺騙消費者,熱門款式也是不可能有原單流出的。更不會去當代購。


以最高的性價比順應潮流,讓你少走彎路,歡迎留言~


romarose潮流


這個還真沒具體算過呢?我是一般買衣服都是在快換季的時候買的,所以價格一般都比較便宜,一般短袖價格有60-80之間的,牛仔褲在100左右,冬天的外套稍微買的貴點價格在300以內吧,件數買的不少,所以老公也會說衣服有見你買不少,但就是沒有什麼檔次的,所以每次聽完心裡會有些小小失落感吧,因為我的想法就是買便宜點的可以多選些款式,畢竟新款時不時會有,但有些衣服還是會穿個幾年的,都不捨得扔,給大家看看我平常穿衣的風格啊!看看怎樣。





小唐生活記


以前買衣服,每個月都要花兩三千。

一年就三萬塊左右,感覺少買點衣服,一年應該能存兩萬,幾年也存不少了。

但是女生就很難做到,以前年輕,別的女生都有男朋友買,我從來都是自己買,那時候還覺得自己很自強獨立,現在想來我是不是有點傻,我要是願意找一個男朋友,也能存點錢了。

現在全職當媽一分錢不掙,都是老公把錢交給我買,每個月也要買一千左右。已經是很控制了,想通了,喜歡買的人,去年買的衣服,今年可能就不喜歡了。買那麼多衣服,穿不完也是浪費,明年又不喜歡了。

我覺得自己花了挺長時間才改變這個消費習慣,女生都喜歡自己美,每個季節都要出那麼多新品,自己穿上好看,就心癢又要買。

女人啊,別糾結一年應該花多少錢去買衣服,經濟條件允許,那就對自己好點,喜歡就買點。自己那麼省,省給男人抽菸喝酒打麻將啊,自己不打扮,時間長了老公都會審美疲勞。別以為省錢就是好,男人都是視覺動物,我明顯感覺到一天在家不化妝,和穿得光鮮豔麗的時候,別人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樣。



當媽在途


大家好,我們一家四口人,兩個大人兩個小孩。再加上兩邊的老人,平均每人每年買衣服鞋子花銷500-800左右。衣服主要是冬天的貴一些,夏天的衣服挺便宜的。

當然也有人可能說,你們一家一年買衣服鞋子的花銷還不夠我買一件衣服呢!這個我不可否認每個人的消費習慣和消費水平不同。

我們買衣服,大小合,穿著舒服得體就行。不追求名牌,不攀比。

我們是90後,一個月收入一兩萬吧。但是因為父母年紀大了沒辦法幫我們分擔經濟壓力。下面有2個孩子。車子房子裝修費,到處都是錢。所以生活還算挺拮据的。

可能我們在穿衣打扮上花銷不是很大,但是我們不啃老,憑自己能力買車買房。說出去也不丟人。我是一個90後,父母健在,兒女雙全。我感覺很幸福,即使沒有那些名牌衣服包包,我憑自己本事買的20塊錢的衣服穿出去自然很自信很美麗。





豫見好時光


我也來說說吧,我是全職媽媽每年買衣服的錢還不到700塊,更不會買其它的東西了。這兩年冬天衣服沒有買過,羽絨服是前幾年花300多買的,穿不爛還挺新的,褲子也是怎麼穿也不破,我發現現在這衣服的質量好的沒法說,小時候都是去集上買塊布做衣服穿不多長時間就破了,現在能穿幾年。

今年給大寶開家長會才買了件新衣服,也不貴,又買雙新鞋,共389元。個人感覺衣服買來買去還是那樣,只要身材沒有變,以前的衣服照樣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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