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彩禮是對女方生活的基本保障,是愛的體現,你認同嗎?

清風入我詩


禮金,就是男方的誠意。女方想拿走就拿走的贈品,女方不誠意愛錢就拿走,男方一輩子難過。女方誠意那也是男女方艱難困苦生活,最樂呵的事丈母孃隨時可以變成敵人的人


有趣的事與人文


彩禮這事是傳統,主要是一個禮,中國曆來講禮,上人家家裡去做客都要送禮,比如菸酒水果等等,彩禮只是一個比較特別的禮,由媒婆帶著一起去女方家,女方同意就收下,不同意就不收這個禮。這事一直到解放時都這樣。

現在這彩禮就變味了,成了買賣,成了補男女的價差。

說遠了不清楚,就說我的家鄉吧,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訂婚就給女的買兩套新衣服就完了,女方父母還得辦嫁妝。有一對夫妻有四個女兒,為給女兒們辦嫁妝到處想方設法賺錢,到最後一個女兒時家裡早就沒錢了,人也老了,急到哭。他說要是兒子該多好呀!那時男女比例正常。

後來,男女比例失調,女子出嫁的彩禮開始變化了,開始給父母拿個紅包,幾十元,幾百元,幾千元,幾萬元,幾十萬元,錢過後開始婚車婚房了,並且婚房要全款還得寫或只寫女方名字,幾個意思?

前面說的現在彩禮就是補男女價差,男女都是普通的,女方認為自己好找對象男方就給幾萬彩禮吧,如果女的漂亮那就得補幾十萬的價差。當然如果男的是富二代官二代這身價就高了,女的不但不會要彩禮,到賠也很願意。跟富人只談感情不談錢。

當然,老外,哪怕是極品垃圾也是香餑餑,絕不提彩禮,人家沒這傳統。


三七大佐爸爸


我不同意這種觀點,收取彩禮錢是畸形社會的產物,,是一種攀比的表現,是女方父母滿足虛榮心的體現。我認為收取的彩禮再多,也不能代表婚後就能過好,反而會加重以後婆家的生活負擔,生活會更困難。何談說是女兒生活的保障,難道是你女兒婚後獨自生活嗎?一派胡言的丈母孃。舉一個例子,我75年生,今年44歲了,結婚二十多年了,當時也時興彩禮,但沒有現在要的那麼黑心,當時我家庭太窮,連相樣住的房子都沒有。就更不要說我自己了,比喻不太恰當一一一除了內褲一無所有,但這是事實。當時找了我現在的老婆,她家有點不同意,想要一點彩禮錢,我說錢沒有人一個。你們同意就同意,不同意我也沒辦法。結果他們家同意我們結婚了。我們結婚我租了一間60元10平方米的小房子。婚後生活我不說大家也可以想象的出有多困難。功夫不負有心人。轉眼三十年快過去了。現在的我是什麼樣子呢?讓咱們一起來看看。全家四口人(不包括我父母)生活在國外,兒子和女兒同在國外一所公立大學讀書,兒子大四,女兒大三,他們聽話懂事,老婆和善能幹,我自己感覺良好。國內的房子也有,國外有自己的小公司,車就不用說了,基本的代步工具。沒有外債沒有負擔,房子,車子,孩子學費全部現款。外幣存款對匯人民幣也有二三百萬元吧,雖然不多。但和我二十年前比我已很滿足了。生活過的幸福,家庭和睦。一切都會越來越好。還有個題外話,等我女兒找婆家,我不但不收彩禮錢,我還會給她們錢,只要女兒他們過的幸福就好。謝謝網友們。






大漢劉邦的老鄉


我個人觀點 彩禮多與少 ,只要對自己的媳婦好才是最重要的! 那些所謂用金錢來衡量的愛情 終究不長久的 。

現在的社會跟以前沒法比 ,我爺爺和奶奶結婚時一頓飯 ! 到我爸媽結婚時 半鬥米! 到我結婚時一頭牛! 現在結婚就要父母一條命 。

哎,悲哀啊 …這都是中國的老丈母搞得 , 要面子 攀比心太重 。有的女兒都看不下去了,活生生的逼上絕路 …甚至斷絕父母關係 不只少數 。

在我們村子裡有一家 硬是 把男方逼上絕路 ,男方在東拼西湊的 送上彩禮 ,欠債十幾萬 。老婆是娶進家門了 ,後續日子怎麼過 ?能過的幸福嗎 ,還不一定呢 …我親眼所見 ,當然了 沒錢那個日子肯定不好過咯 ,一年過後 兩人又鬧離婚 …結果真的離婚了 ,雙方父母 都很難看 。

真的, 現在這個社會什麼是愛情 …你有錢的那一天就是愛情! 沒錢啊 什麼狗屁都不是 ,愛情都是被那些有錢人騙了 …80歲都能娶到20歲的 。



雲飛日常生活記


我自己沒收,呀婚前我周圍包括看書雜誌,一回也沒聽說過不要彩禮還成了倒貼巴著她兒子,我以為我人好人認呢!鬧掰的時候我頂多認為是生的女孩子,加上他媽一波神操作,不裝了,那會只能生一個的政策,分了之後我先是看電視劇,加上孩子才四個月我也不得閒只有累,還要面對他想不給撫養費只是他深謀遠慮還不肯放手,因為離婚協議太划算,我寫1000他劃掉填800,手續辦完真到給付,囉裡八嗦,我不跟他囉嗦,直接說,800,給不給也沒啥大區別,都屬於不夠,但是對你,不同,他自己算算,自覺打過來,唉!現在我的觀點是:別人有的,就按規矩辦,女方要面對的,不是也一樣不能少嘛,男方管男方的事,女方管女方的事,都別被人叨叨,若算計,不會有結束的時候


AliceQY


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是承認彩禮合法性的!娶老婆給彩禮是中國的傳統,就像女人用命生的孩子跟男人姓一樣也是傳統,要打破傳統就要一起打破,生的孩子跟女家姓。婚姻法第二十二條有規定,孩子可以跟母姓,不是順其自然跟父姓!自古以來,就有上門入贅,上門女婿!那是不需要給彩禮的!當然,現在的彩禮跟古時代不一樣,現在的彩禮就是女人的生育保障金!就是孩子的冠名費。如果女人不用生孩子,做丁克家庭,做好節育手術,是不需要男方給女方保障的!如果女人懷孕生孩子沒有任何風險,工作事業收入不受影響,身體不受損傷,不會變成弱勢群體,不用哺育照顧孩子,不會給孩子家庭拖累給牽絆,也是不需要生活保障的!自古以來婚姻都是男人出錢,女人出身體,男人在經濟上多付出,女人在生育上多付出!這樣才陰陽平衡,婚姻才能走下去!談戀愛可以講愛情,婚姻只講人品,彩禮不能保證婚姻家庭幸福,但可以保障女人在懷孕生產哺乳哺育照顧孩子期間的生活!也可以保障女人生產後變成弱勢群體,生活遭遇困境,婚姻遭受挫折打擊時的暫時生活保障!那些口口聲聲跟女人講“愛情",卻不想在物質上付出的男人,結婚就只想出一根屌的男人,實質上就是畜牲!生活是實實在在的,不淡錢的婚姻就是耍流氓!好的婚姻一定要談錢。一個給不了女人安全感,給不了女人保障的男人,是不值女人嫁!女人們醒醒吧,生孩子沒這麼簡單,不是鬧著玩的


小小連城


很明顯的歪曲嘛!

我想先問一下女方,你打算要多少錢呢?你的愛情值多少錢呢?

生活的保障不靠自己的雙手,而且要靠別人的施捨,很明顯的懶惰思維在作怪嘛!

另外,我想對提出這個問題的女方說一聲,請你不要在玷汙愛情了!一個可以用金錢衡量的愛情,怎麼可以算得上愛情呢?所以說,這位女士,你這樣說本身就是對於愛情的玷汙。而你,不配討論愛情,也不配擁有愛情!或許將來,你會嫁的很好,過得很好,但是,因為你齷齪的思想,你依然不配擁有愛情!




其實面對當今社會的男男女女,面對那些已經不再相信愛情,不再對女性感興趣的男性朋友們,相對這樣想法的女性朋友說一句真心話吧:你們將會成為中國歷史上,以及中國未來最幸福的一代女性了!除了權利,根本沒有義務的時代不會太長久的!所以請放過這些可憐的男性!如果再剝削男性的話,將無異於殺雞取卵,竭澤而漁!

為中國男人而感到悲哀!


蝶谷幽蘭


彩禮是女方未來生活的保障?這純是強詞奪理。在現實生活中,男主外,女主內。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男人,把家庭的財政大權,交給了女人打理。從那一點來說,女人嫁到男家,生活沒有保障?如果說一個男人,窮困到連自身生活都無保障,試問,有哪個女人願意嫁給他?

在生活當中,夫妻因家拌嘴,常常聽到女人抱怨男人:你沒用!月月愁錢用,日子總過得緊巴巴的!這也不敢買,那也不能買!我跟著你受編受累,伢也跟著遭罪!我當初怎麼就瞎了眼,跟了你?!既然彩禮是女人生活的保障,她大可以在家庭困難的時候,動用小金庫加以週轉,何須與男人吵嘴嘔氣?

婚姻是實體的,不是想象的空中樓閣。爭彩禮如果說是爭臉面,爭貴氣,乃人之常情。如果說是爭富貴,爭霸氣,爭在婚煙中的地位,那純是無厘頭!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爐香。爭吧,不爭何來殺人放火,人性滅絕?爭吧,不爭何來頭破血流,鐵窗悔恨?爭吧,不爭何來親情斷路,兄弟姐妹反目成仇,魂斷夢洲!


郭家


說到對彩禮的看法,男女家各不相同。

女方父母覺得自己辛辛苦苦養了20多年的女兒,不能白白便宜了對方,多要些彩禮,以防以後女兒有什麼事情,也好有個靠山。更有甚者,家裡還有待娶的兒子,這些彩禮錢就是為了給兒子準備的彩禮錢,女兒無形中成了一件被光明正大賣出去的商品。

男方父母覺得,進了家門就是一家人,婚前鬧的這麼不愉快,以後結婚日子還怎麼過。再說了,自己兒子條件又不是太差,找什麼樣的找不到?非要在這一棵樹上吊死?

但是甭管父母如何看待彩禮這件事,最後受傷的還是自己的孩子。

其實最開始彩禮還純粹是一種風俗,俗稱納徵,徵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

但如今,彩禮彷彿成了彼此互相攀比的手段,誰家待嫁的女兒有了對象,問的第一句話並不是對方人如何,是不是真心喜歡。而是,訂婚的時候要了多少彩禮。若是多了,自然得到一陣羨慕的唏噓聲,如果少了,也會得到鄙夷的唏噓聲。這樣的聲音拷打著每一個父母的心,於是,他們不考慮自己的孩子。只想“光耀門楣”,從此揚眉吐氣。

即將結婚的情侶則是這場彩禮爭奪戰中的犧牲者。不管最後結果如何,這場因彩禮產生的鬧劇永遠會是插在他們心頭的一根刺,時不時會痛一下。試想,這樣的日子會舒服嗎?

還有一個聲音。說彩禮是愛情的試金石,如果愛,則給,不愛,則拒絕。更有甚者說,婚前如果不要彩禮,以後會被婆婆家看不起。其實,不過是眾說紛紜罷了。你提出一個說法,我再反駁,卻很少有人關心事件真正的當事人是怎麼想的。雖然說,戀愛是兩個人的事,結婚是兩個家庭甚至是兩個家族的事,可,這件事,歸根結底還是得男女當事人一同商議,而不是哪家家長一味包辦。





我是老於哥


彩禮即保障?彩禮體現愛?荒謬!

首先,具有獨立人格的女性憑什麼要夫家給保障?夫家何來此義務?“幸福是奮鬥出來的”,而不是獅子大張口要來的。如果一個女人好逸惡勞,只指望以婚姻作籌碼要筆彩禮以作生活保障,滿足口腹、衣飾之慾,那不是人!是寄生蟲、是低等動物!索要彩禮顯然違反《婚姻法》,形成實質上的買賣婚姻。

再說,彩禮與愛情何干?真正相愛者,即使涉及彩禮也一定是夫家情之所願的饋贈。今天我們常常聽說的都是“要”彩禮,一個“要”字可看出女方的私心、貪心,而這與愛甚相背離。人家主動給是尊重,自己要是無恥、是貪婪!

今日之彩禮來源周朝的婚姻六禮,六禮其中有納徵、親迎兩環節。納徵是男家送聘禮到女家,沒聽說是女家要的;親迎是新郎親去迎按新娘,親迎前一兩天女方送嫁妝、鋪床。這份嫁妝是新娘私有財產,這是孃家給女兒的物質保障和尊嚴。所以現在聽到某些丈母孃臉紅脖子粗地為女兒要彩禮、要尊嚴就覺得特別好笑:有本事孃家給保障啊,跟婆家要,要的著嗎?最踏實的保障來自自身,經濟獨立是個性解放的前提,伸手向丈夫要錢、靠丈夫養活何來尊嚴、保障?放眼望去,活得滋潤、瀟灑的人,大多數還是靠自身的努力。

要彩禮做保障這是糊塗人的想法,至於將彩禮與愛情相關聯就更為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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