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出農村還能繼承農村宅基地嗎?

愛決擇


近些年,一部分農戶因為孩子上學、進城購房等原因,將農村戶口遷到了城市,成了城市戶口;同時由於土地確權和宅基地政策的“收緊”,讓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戶口遷出農村,成了非農業戶口,自己在農村的宅基地和承包經營的土地就會被收回。其實完全不是這樣的,戶口遷出農村的人大可不必擔心,你承包的土地依然會由你承包經營,你家的宅基地只要不是自願退出,只要房屋未倒塌,你依然享有使用權利。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來看看國家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一、2014年以前的法律規定。

原《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舉家戶口遷入地級市以上城市的,村集體有權收回宅基地和承包地。農戶內部份人口戶口遷入大城市或者全家戶口遷入地級市以下的小城鎮的,不得收回宅基地和承包地。以前部分戶口遷進城市的,承包土地確實有被部分村村集收回的,宅基地有房子存在的情況下,當然不會被收回。

二、2014年以後的政策規定。

2014年,全面推行城鎮化建設後,國家鼓勵有條件的農民進城安家落戶。2014(國發)25號文件規定,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合法權益,不得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從2014年到2019年期間,農民戶口遷進城後,農民的土地和宅基地很少有被村集體無償收回現象。但仍有極少數村委會打著村規民約的民譽,違規無償收回進城農戶的承包地和空閒宅基地。像這種情況農民是可以依法維權的。

三、2019年後政策法規。

2018年《土地承包法》修改,新的《土地承包法》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最新《土地承包法》規定,耕地承包期限為30年,30年屆滿後再延長30年。同時還規定,承包期內,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調整承包地,並在此法中再次強調,國家保護進城農少的合法權益,不得以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農戶的條件。2019年相繼修改《土地管理法》,並於2019年8月審核通過,將於2020年1月1號正式實施。最新《土地管理法》規定,允許進城農戶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使用權。也就是說,農民戶口遷進城的,可以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農民不願意的,地方政府不得強制收回,確實因公共建設需要必須收回的,必須依法給予經濟補償。

確切的說就是在最新一輪土地確權後,不管承包者屬於農村戶口還是落戶於城鎮的戶口,只要是在土地確權時期承包的土地都可以繼續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方對於土地承包經者退出或承租或流轉,必須要完全尊重農民自己的意願進行,承包方自願退出對土地經營的,那麼集體在收歸時還要給予退包者適當的資金補償;如承包方不願意退回承包地,則村集體就不能收回承包地。

宅基地的使用權是農村村民作為村集體的成員才享有的無償使用村集體土地來建設居住和生活房屋的,帶有福利屬性的權利。同時,相關政策法規也明確規定“嚴禁非農業戶口的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但是,這樣的規定並不意味著村集體可以收回農戶宅基地的使用權。因為我國現行的宅基地政策中有一項是“地隨房走”,也就是說雖然戶口遷出了農村成了非農業戶口,但是隻要在宅基地上房屋未倒塌之前,非農業戶口依然享有該處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是說,這部分人在農村的房子,只允許維修加固,不允許翻建。而維護加固期限直至房屋倒塌,村集體也就依法將宅基地收了回去。雖然房屋是我們農民的私有財產,不管到什麼時候房屋的所有權也是歸我們個人所有,但宅基地是不屬於我們的,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歸集體組織所有。房沒了,地也就不歸我們使用了。

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農村已漸漸的被城市化,比如精準扶貧搬遷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精準扶貧戶搬遷到城市的新房以後,戶口一起轉移到城市,雖然說現在土地的使用權還在精準扶貧戶自己手裡,但是30年的承包期到了以後,你自己承包的土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因為你已經是城市戶口了。

所以綜上所述,如果我們想要把戶口轉入城裡,就要做好這樣的思想準備,要想保存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你就要保護好在農村的房屋不受損壞,這樣才能擁有對宅基地繼續使用下去的權利。當然,如果在這有效使用的時間內,你自願將宅基地退回村集體,村集體會給予一定的補償費用。

對此,你是怎麼看的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和大家一起交流!


隴上記憶


戶口遷出農村,回來以後還能繼承農村宅基地嗎?

對於農村宅基地,國家也是做了相關的政策調整,現在農民的個人宅基地可以自己做主,可以蓋小洋樓,蓋小別墅,農村戶口的很多方面這兩年都有所提升,很多城市戶口都想轉到農村,但現在村裡都的資源都是公共的,遷出的戶口是不能繼承宅基地的,但可以通過以下流程把農村戶口遷入到農村:

1.戶口的遷入和遷出的手續辦理是得經過這四個部門,首先要準備好四份戶籍遷轉申請,分別轉到戶籍地村委,公安局,派出所,村民小組,蓋上這四個部分的公章簽字同意之後,就可以去進行下一步的申請;

2.這四份證明拿到之後,還得準備自己的身份證,家人的戶口本,因為自己沒有戶頭,只能在自己家人戶頭那裡附註一張,拿好所有材料到縣城的公安局辦一張遷入證,一式三份,自己留一張,派出所一張,公安局一張;

3.拿好自己本人的身份證,戶口薄和在公安局辦的遷入證,到你當地鎮上的派出所,找相關人員辦理遷證明,如果辦理成功你會得到這個遷出證明;

4.拿好所有材料和你父母的戶口薄,到派出所辦理戶口薄附頁,也就是把你的戶籍安插在你家人的戶口薄中。

這樣就可以把你自己戶口遷回農村,最重要的是找人幫你辦,只要在你們村後臺硬,這個流程走完你就可以理所應當的得到宅基地,希望對你有幫助。



用戶80197480707


原則是不能!

戶口在村上,宅基地的“繼承”

大家都知道,宅基地的所有權屬集體所有,個人繼承宅基地,繼承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權哥上面的房子的所有權。因此從法律方面的嚴格意義上來講,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

從現實看,宅基地又是集體村民的一種長期福利,地隨房走,繼承了房子那麼就是繼承了宅基地,只要縣鎮批准,你可以把舊房拆了重建。

萬一宅基地不想要了,可以有償退出。

戶口遷出後,宅基地的“繼承”

戶口不在村上,宅基地雖然還是集體所以,但你已經沒有了申請和使用宅基地的權利了。此時你只能繼承上面的房子。

房子不穩當,你只能維修,不能重建。房子塌了,集體有權收回。房屋被拆,只能獲得房屋補償。房屋確權,本子上只有房屋所有權是自己的,其他的都是集體。



想要宅基地,戶口遷回來

如果個人在城市發展困難,就回農村吧!那麼你想再次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只有把戶口回遷,畢竟現在農村的宅基地還是非常吃香的。

從長遠看,農村發展勁頭強,國家傾力支持,脫貧攻堅後緊接著是鄉村振興,規劃一個接一個。

從現實看,雖然城鄉一體化,但農村戶口還是能享受到一批民生優惠。

從個人看,農村有地有房,有山有水,生態好環境好空氣好,無論生活還是養老都美!


阿刁是老農


戶口遷出農村還以繼承農村宅基地嗎?這個問題村官阿麗來回答。

首先明確一點,農村宅基地改革後,我們通常所說的承繼宅基地,實際是指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戶口遷出農村後,已經屬於非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的居民是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本身屬於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但僅限於農業戶口。

如果繼承人是農村戶口,又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那麼是可以繼承宅基地使用權的。但戶口遷出農村後,已經屬於非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在繼承農村宅基地權屬的時候,還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土地法相關規定指出,非農村戶口的人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能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是說你可以居住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進行翻建、改建、擴建。一直到房屋倒塌後,這個宅基地就會被集體收回。



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只能在村內部人員之間進行繼承、轉讓等。

戶口遷出農村後,說明你已經不屬於村集體的成員了,自然也就沒有繼承農村宅基地的權利了。

總得來說,就是戶口遷出農村,不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但可以把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過戶。房屋過戶後可以居住,但不能進行改建、翻建、擴建,因為你沒有使用權。


我是村官阿麗,對於農村宅基地繼承你有更好的看法嗎?歡迎大家一起探討農村宅基地的權屬問題!


村官阿麗


戶口遷出了農村。那麼在農村裡面有這個宅基地還能夠繼承下去嗎?

可能大家會聯想到農村裡面一戶一宅制的情況,那麼這個是否針對於農村裡面一戶一宅制有多大的關聯呢?是否還能夠繼續繼承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呢?


法律上是不允許繼承這個宅基地的

按照宅基地的使用法來說,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如果戶口不是在農村裡面,是不允許使用這個宅基地的?

所以準確的來說如果農村裡面以前你們要搬遷出去的時候,有一個宅基地,那麼當你把戶口搬遷出去,之後你再想在這個農村裡面申請宅基地來蓋房子。

幾乎是申請不到的,也沒有這樣的權力在農村裡面蓋房子的。

或者我們戶口搬遷出去,那麼父母還在農村裡面,父母的名下有這個宅基地,但是父母過世之後,我們是否可以繼承這些宅基地?

這些宅基地也是不允許繼承的,如果宅基地主人這個由於年事已高或者已經去世宅基地當有當地的村集體回收。


如果有房子那麼就另當別論了

有的人也許會問那麼宅基地上面有個房子難道不可以繼承嗎?

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可以繼承的,因為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屬於個人的遺產方式來進行繼承。

所以如果你的戶口還沒搬遷出去,或者已經搬遷出去了,父母還在父母還有農村戶口這個時候,我們應該儘可能想辦法以父母的名義申請一個宅基地蓋房子,將來即使父母去世之後,你在農村裡面還有一個房子是你繼承的

所以想要回來農村裡面的時候也有個落腳的地方。


宅基地什麼時候被回收呢?

也許有的人已經瞭解了宅基地使用的權利針對於不是農村戶口的,不允許在宅基地裡面再次進行蓋房子。

那麼至於什麼時候被回收,就要看我們宅基地上面的主體這個房子什麼時候倒塌了。按照宅基地方案裡面,如果宅基地上面附屬的房子什麼時候倒塌了,那麼這個宅基地自然就會迴歸到村集體當中,有村集體再進行分配或者劃分。

所以為了保障我們的權益,我們建議大家在農村裡面的宅基地上面,房子還沒到他的時候儘可能的修繕和加固。

讓房子再衝個一百幾十年,這樣的或許以後出來的各種政策不一樣的時候,這個宅基地對於我們來說還能夠使用也不一定。

在農村裡面所繼承的是針對於個人的財產繼承,並沒有涉及到這些國家的資產可以繼承。

因為宅基地不是私人的財產,而是村集體的土地。所以不能夠被繼承。


農人莫小道


可以啊,可以繼承農村老宅基地的,現在很多農村都進行土地確權證了,相當於你土地可以進行交易,可以抵押貸款轉讓了,是合法性的資產了。



但現在的農村土地廉價,有些交通不便利的農田土地叫人種都沒有人,像你是宅基地的話,如果在地勢交通好的情況,也會有人幾萬塊買下,但現在很多農村農民都往外搬,搬到城裡購買商品房,誰還想在農村買地建房居住。



一般現在只要是你祖輩的土地,無論你搬到城裡還是外地,你土地證上寫的是你名字,是不會有人更改的,所以沒有有人能撤銷你在農村的宅基地擁有權和繼承權。


農村宅基地除非是在國家徵用,還是集體用作集體公共場所建設,否則沒有人能在你不同意情況下非法佔有你的宅基地,但是國家和集體因為公共建設需要就不好說了,但國家和集體會相應給你一定的補償,所以你不用擔心自己的宅基地被別人非法剝奪。


說事鄉村


西門觀點:宅基地不可繼承,但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上的房子和建築物可以繼承,地隨房走,宅基地實際上也隨房使用了。

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很多,如今的農村,年輕人幾乎都進城務工,很多人在城裡買了房子,而且全家人住進城裡,村裡就剩下老人和孩子。

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按規定不可以繼承。你的全家戶口遷出農村,如果是遷入小城鎮,農村老人的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房子就更不用說了。

如果全家戶口遷入設區市,農村父母的宅基地不可以繼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和其它建築物可以繼承,只是不允許翻建,等房子不能住人後,宅基地交回村集體。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戶口已經遷出農村,那就是非農戶口,從定義上來說,也就不再是本村村集體組織成員了,所以村裡針對本村農業戶口人員的一些福利也就不能享受了。按規定,宅基地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本村村民雖然能申請並在上面建房,但是對於宅基地,村民只有使用權,所以它是不能作為父母的私有財產被兒孫繼承的。

而且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質,只供本村村集體成員使用,題主已經是非農戶口,不單單是不能繼承父母在農村的宅基地,也不能自己向村裡申請宅基地。

不過,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題主是可以繼承的,因為它是題主父母的私人財產。然後,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題主繼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自然而然的就獲得了這塊宅基地的使用權。 但是,要注意的是,題主所獲得的這塊宅基地的使用權只是暫時的,並不是永久性的。

因為按規定,作為非農戶口的你,從父母處繼承來的這處房屋,你可以一直居住,但是其間不能翻蓋,更不能推倒重建,等到房屋拆除或者自然倒塌消亡之後,房屋下的這塊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


陌上花開且緩歸


先明確一點,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哈,這一點毋庸置疑!

現在很多農村人對農村宅基地很感興趣,因為那是自己土生土長的地方,有著自己的祖業和小時候的回憶。一般來講,戶口還在農村的人繼續享受宅基地的福利是沒有任何問題的(特殊情況除外)。但是對那些戶口已經遷出農村的人來說,因為自己也不太懂相關的政策,所以對自己還能不能享受農村宅基地的政策有很多疑問,所以才有人會在網上提出 這樣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來看看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九條又規定,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這也就是說,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但農民可以有使用權(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

所以,從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集體的基礎上來講,農村的宅基地不能繼承,因為個人不能可能去繼承集體的財產。所以,不管你戶口有沒有在村裡都不能繼承宅基地!

其次,雖然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

但是,雖然宅基地所有權屬集體,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私人財產,這個法律是承認的,私有財產是可以繼承的。所以,不管戶口有沒有在村裡,你都有權利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最後,繼承完農村房屋的幾種情況。

因為房地一體的特性,雖說你僅僅繼承的是房屋,但是你實際上還是佔用了農村宅基地的。從這一點上來講,又要分好幾種情況。

第一種,戶口在村裡,繼承完房屋後有且僅有一處宅基地的。這種情況的話基本上是沒問題的,符合“一戶一宅”政策。

第二種,戶口在村裡,繼承完房屋之後佔用超過一處宅基地的。這種情況的話可能就有問題了,因為違反了“一戶一宅”政策,如果個別地區政策執行嚴格的話會只保留一處宅基地,其他房子推掉,宅基地收歸集體。執行不嚴的地區可能會作為遺留問題保存下來。不過這要看各地的具體情況。

第三種,戶口不在村裡的繼承了父母的房屋。這種情況的話基本上是不允許再進行房屋的任何修繕、翻新的。雖然你臨時佔用了宅基地,但是你並沒有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你只能看著宅基地上的房屋慢慢垮掉,最後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

綜上所述,不管戶口在不在村裡的都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但是條件允許的話,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無論戶口是否遷出宅基地都是不能繼承的,具體理由如下:

第一、宅基地使用人對該宅基地只有使用權,並無所有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於建造住宅(包括附屬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體所有土地。

也就是說宅基地是經申請並依法批准免費使用的集體土地,並不是歸使用人所有。使用人對該宅基地,只有使用權並沒有所有權。

第二、可以被繼承的只有死者的個人合法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也就是說繼承人只能繼承死者的個人合法財產,可以包括合法收入、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圖書、房屋等,但不包括只有使用權的宅基地。

綜上,繼承人只可以繼承死者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但是對於死者只是擁有使用權而不具有所有權的宅基地,無論繼承人戶籍是否遷出都是不能繼承的。因為宅基地不是死者的個人合法財產,所以繼承人是無法繼承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