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麒麟,長豐縣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案情介紹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

(2019)皖0121執2716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陶麒麟,長豐縣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失信被執行人

陶麒麟

性別

年齡

34

身份證號

340121********6717

住址

安徽省長豐縣下塘鎮顧圩村顧崗村民組

執行法院

長豐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

長豐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一、被告陶麒麟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許衛為126353.25元;二、駁回原告許衛為的其他訴訟請求。以上賠償款,匯至戶名:長豐縣人民法院代管款,賬號:20000011287110300000018101002362,開戶行:安徽長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2827元,減半收取1414元,由被告陶麒麟負擔1294元,由原告許衛為負擔120元;財產保全費1270元,由被告陶麒麟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如本判決書生效後,被告拒不履行義務,原告可於本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本院申請執行。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全部未履行

負責人電話

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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