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大提升】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加大司法救助办案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见证大提升】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加大司法救助办案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帮助到点子上 救助到紧要处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加大司法救助办案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见证大提升】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加大司法救助办案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办理的李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近日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优秀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切实发挥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作用。

  提高认识积极救助。长期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坚持采用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结合、未成年人保护结合、残疾人保护结合的“三个结合”工作模式,主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大局,对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救助,解决当事人生活困难。

  完善制度保障救助。一方面,转变工作理念,拓展救助渠道。从司法救助工作实际出发,完善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衔接机制。增强工作主动性,建立有效协作模式,主动与玉门市人民法院、司法局协商建立国家司法救助统筹衔接办理机制,达到信息共享。如王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申请人王某某因陈某某(原案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故意伤害,造成左手手指骨折(轻伤二级)。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四查”查明被告人陈某某无可执行存款和其他财物。申请人王某某以打工为生,受到侵害后花费巨大,生活困难。玉门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玉门市人民法院沟通衔接后,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申请人走出生活困境。

  主动优先及时救助。主动发现救助案件线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优先及时提供救助,帮助当事人早日摆脱阴影、渡过难关。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由申请救助为主向主动救助转变、由因访救助为主向因案救助转变、由单一救助模式向多元救助模式转变),实现应救尽救、救在及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救助。今年办理的5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4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1人为未成年人,优先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司法救助扶危济困的社会功能。强化大局意识,突出重点抓落实。在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第一环节进行救助,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打破当事人得不到赔偿才救助的惯例,及时启动救助程序,鼓励权益被侵害人走出困境,重拾生活信心。

  内外协同相援救助。主动加强内外协同,融入国家整体救助工作大格局。一方面,密切联系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属于检察机关救助范围、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不论其是否申请,都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做到发现一起救助一起。另一方面,加强内部协作,主动发现救助对象。“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动与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检察部联系沟通,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及时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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