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社会科学普及知识五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科学普及经费保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第二十七条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科学普及场馆,在图书馆、纪念馆、艺术馆、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展览馆、体育场馆等场所增设普及社会科学有关设施和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应当设立固定的社会科学普及场所。

尚无条件建立社会科学普及场馆的地方,可以利用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等设施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应当用于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得擅自改作其他用途。鼓励和支持在公共场所设立社会科学普及设施。

鼓励和支持社会科学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学校、研究机构,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公众开放其场馆、设施用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社会科学普及场馆秩序或者非法侵占、破坏场馆、设施。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教育、文化、科技、卫生计生等场馆、设施建设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资金资助、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创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科学普及产业发展。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人民团体等可以采取购买服务、项目补贴或者奖励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社会科学普及服务。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

第三十条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兴办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可以依法获得资助和捐赠;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社会科学普及事业进行捐赠;对捐赠款物用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的,依法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克扣挪用社会科学普及经费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资助、捐赠用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的款物。

第三十一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全区共享的社会科学普及网络平台,推动社会科学普及资源的公开和共享。社会科学普及网络平合的管理由本级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信息化工作。

第三十二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科学普及对外交流合作机制,支持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组织开展省际间、与东盟国家等的国际间交流与合作活动。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展社会科学普及人オ的培养和储备工作,建立社会科学普及人才库,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社会科学普及队伍。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并开展相应培训工作

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第三十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成果纳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范

围。

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志愿者等有关人员的社会科学普及著作、论文、调研报告、获得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奖励以及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其他业绩等社会科学普及成果,可以作为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