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成本到底有多大?法官來幫你算筆賬


離婚的成本到底有多大?法官來幫你算筆賬


英國《經濟學人》雜誌網站1月22日發表題為《離婚:愛情故事》的文章稱,只要雙方談妥條件,中國現在是世界上離婚最容易和成本最低的地方之一。在中國,離婚真的像這個報道說得那樣容易和廉價嗎?秦淮區人民法院法官指出,離婚絕不只是解除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還包括處理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等人身和財產糾紛。離婚絕不像分手那麼簡單,成本也絕不止於18元錢的工本費。

協議離婚只要花18元就徹底完事了嗎?

協議離婚的手續費很低,一張離婚證只要9塊錢。這是外媒評論中國離婚成本低的主要依據。但他們沒有看到的是,領取離婚證後,婚姻關係是解除了,但糾紛不一定到此結束。法院每年都會受理大量的合同糾紛或者離婚後的財產糾紛案件。夫妻雙方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時,草率填寫離婚協議,對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約定不明確,或與事實情況不符,或不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導致協議離婚後還要起訴至法院解決後續矛盾。一旦進入訴訟程序,成本就不再只有幾塊錢了。

法官提醒:協議離婚雖程序簡易,但不可態度隨意。離婚協議也是一種契約、合同,除非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否則對雙方都是有法律約束力的,不得隨意反悔解約。

離婚的成本到底有多大?法官來幫你算筆賬

離婚訴訟可能會花多少錢?

一是案件受理費。老百姓一般都知道到法院打官司要繳納訴訟費,這裡的訴訟費一般是指立案時由原告預交的案件受理費。根據最新規定,離婚案件的收費標準是每件50-300元,但超過20萬元的部分加收0.5%。離婚案件標的額=存款總額+房產總價(建築面積*單價,市區房產單價按1.2萬元計算,郊區房產按0.8萬元計算)+股票或債券價值+車輛市價等。以此為計算標準,如離婚時分割一套市區100平方米的房產、一輛20萬元的轎車、20萬元的存款、20萬元的債務,應當繳納案件受理費8240元。

二是保全費。這是指當事人一方(一般是原告),為防止對方在訴訟期間將財產轉移導致判決後難以執行,向法院申請將對方名下的財產採取查封或凍結措施,依法應當繳納的保全申請費。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對主張分割的財產一般會申請法院調查和保全。如保全標的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保全費為“金額x1%+20”;超過10萬元的,為“金額x 0.5%+520”,最多不超過5000元。一般情況下,如申請保全一套在市區75平方米以上的房產,就要繳納5000元保全費。

三是執行費。這是指如果判決或調解生效後,負有義務的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需要繳納執行的費用。如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50元至500元,比如執行對孩子的探視權。執行金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執行金額x1.5%-100元;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執行金額x1%+2400元;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執行金額x0.5%+27400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執行金額x0.1%+67400元。

如被告無法送達,原告還需向報社支付600元公告費;如當事人對分割的財產價值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需要評估或鑑定的,須向鑑定機構支付鑑定費等。當事人如委託律師代理,還要支付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律師費。除繳納上述訴訟費用外,當事人在離婚訴訟中可能還會遭受隱性的經濟損失。比如,當事人的房產或股票賬戶被保全後將無法正常交易,就可能會損失市場收益。

離婚要承擔多少時間成本?


有人以為一旦起訴離婚,法院就會判決離婚,將孩子撫養權和財產全部處理到位。在司法實踐中,如被告不同意離婚,原告第一次起訴判決不離婚的是常態。因為多數原告第一次起訴離婚不符合法定事由。所謂法定事由包括:被告有重婚、與他人同居,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等情形的,而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法院如無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般判決不準予離婚。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原告須在判決生效或撤訴六個月後才能再次起訴離婚,提前訴訟的,法院將不予受理。換言之,除法律規定的特定離婚情形或當事人對離婚糾紛無爭議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原告至少訴訟兩次以上才會判離,而兩次間隔時間超過六個月,再算上案件審理期間(簡易程序審限為三個月,普通程序審限為六個月),多數當事人實現訴訟離婚可能會花費一年左右的時間。

除此以外,還有相當一部分當事人會主動選擇或出於無奈,先通過訴訟解決離婚和孩子撫養權問題,兩年內另行訴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共同債務。比如,夫妻共同財產數量較多,關係複雜,或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利益,在離婚訴訟中一併解決會拖延離婚進度,有人會在起訴時僅要求離婚,不要求分割財產,如果對方也不要求處理,法院可不予處理。也有當事人雖然希望一併解決,但起訴時不清楚對方的財產狀況,離婚後才發現的,只能另案起訴;或離婚後發現對方轉移或隱匿財產的,也只能另案訴訟。如一審判決不服,再上訴至二審,直至判決最終生效,部分離婚糾紛要通過訴訟徹底解決還要再花上幾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


離婚的成本到底有多大?法官來幫你算筆賬

離婚揹負的精神壓力有多大?

有研究發現,離婚是所有生活事件改變中,壓力程度僅次於配偶死亡的人生經驗。離婚除了帶給夫妻雙方巨大的情緒、經濟、社交壓力,面對多重“失”的風險;還會直接打亂婚生子女的成長模式,如有當事人為了製造孩子一直隨其生活的假象,為爭取孩子撫養權提高勝算,便從對方處搶走或偷走孩子,再禁止對方與孩子見面。也有當事人在離婚時千辛萬苦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卻因個人收入有限不能給孩子上學區房或報優質的輔導班,一次次以孩子的名義將對方訴至法院要求增加撫養費。更有兩個再婚家庭為變更孩子撫養權打成一片,令夾在其中的未成年子女羞愧難當。離婚還會打擾到原生家庭父母的晚年生活,甚至延伸至離婚後各自再婚建立起的兩個新家庭,包括新家庭的家庭成員和親戚朋友。而這些未來需要面對的壓力,是許多衝動離婚的當事人不曾預料到,又是他們一旦遭遇便悔之晚矣的。

離婚的成本到底有多大?法官來幫你算筆賬

法官寄語:


“好則和,不好則散”,將這種戀愛觀移植進婚姻生活中的人也不是個別現象。法官據此提醒:男女雙方經結婚登記,建立起具有法律效力的人身和財產關係,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法院作為司法機關,其工作職責絕不限於依法公正地辦理離婚案件,處理離婚糾紛,而維護一場場“不該散”的婚姻聚不離散、幫助一對對“不該離”的夫妻重修舊好更是法官的工作要務。離婚絕不可能等同於分手。為此,現行婚姻法對準予離婚的情形設置諸多條件和限制,民事訴訟法對離婚訴訟的程序作出特殊規定。一言以蔽之,與離婚相比,在婚姻裡成長才是現代夫妻最低成本的理性選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