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經管局化解村民土地承包糾紛

恩施日報訊(通訊員李晉升、燕飛)“現在來辦事真方便,沒花一分錢就解決了多年的土地糾紛。”10月28日,當事人徐某在案件仲裁完成後說道。

徐某是恩施市龍鳳鎮碾盤村村民,1992年因其家庭人口增加,村支“兩委”和村民代表依據相關政策為其調整增加了兩個人的承包地,徐某自1993年起便按照調整後的田土面積承擔了農田兩稅。2005年6月14日,恩施市政府根據其與村經濟聯合社簽訂的承包合同頒發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就是這塊增加並耕種了多年的承包地,導致他與原退出戶產生糾紛,經過村、鎮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多次調解均未取得成功。後來此案被原告楊某訴到該市農村承包土地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並被立案受理。

該市農村承包土地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經管局。未打過官司的徐某接到仲裁受理通知書後相當緊張,多次到市經管局詢問情況,加之家庭不寬裕,他陷入兩難境地。

恩施市經管局根據案情和相關證據,建議徐某隻需要查找完整的證據材料,由本人或委託必要的代理人到庭均可,無須另聘律師,仲裁庭也不會收取任何費用。今年9月20日,徐某懷著忐忑的心情參加了仲裁委員會的開庭審理過程。

10月23日,當恩施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下達的仲裁裁決書郵寄到徐某手中時,他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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