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借條但實際沒有拿到錢,對方已起訴,該怎麼辦?

西天蝸牛


我是在法言法,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糾紛不在少數,如何判定出借人是否履行了出借義務即履行了金錢交付的義務,在實踐中主審法官庭審時會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考量:

一、借款額度很小且借條沒有明顯的瑕疵

實踐中,對於金額較小的民間借貸關係,如果借款人沒有充分的證據材料能夠證明其為出借人出具的借據材料為虛假的情況下,庭審時,法官一般均已原告提供的借據作為主要證據進行事實的認定。因為,借據作為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力,作為借據的出具人來說,為出借人出具借據就證明已經承認借款事實的存在,一般情況下,法官會採納原告的意見,認可借據的效力,進而支持原告訴求。

借款人可以提供書面證據,視頻影像或人證來反駁出借人沒有履行交付金錢的義務,以上證據屬實,能否推翻借款事實,最終要有主審法官做最終判斷。

二、借款額度較大且借條沒有明顯瑕疵

借款金額較大的,一般情況下,不會進行現金交割,往往會進行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實踐中,主審法官一般不會僅僅依據借據就認定借款事實的存在,這就需要出借人提供金錢交付的相關憑證進行佐證,正常情況下,主審法官會結合出借人的支付能力、交易習慣等等其他相關細節來綜合考量借款事實是否真實存在。

如果出借人不能提供其他附證證據證明借款真實的話,那麼就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三、借據存在明顯的瑕疵

此種情況,庭審實踐中,出借人或借款人都會提出鑑定申請,作為出借人來說應該提供塗改的合理解釋,如果證明確有塗改且無法說明塗改的合理性,那麼作為出借人來說會有敗訴風險,而借款人可能就不用承擔償還借款的義務。


借款金額大小以由法官根據當地經濟狀況、當地生產生活水平等等綜合因素判斷。

借據瑕疵是指借據有明顯的塗改或經過第三方機構鑑定能夠鑑定出筆跡或簽字字跡不同的情況。


作為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來說,沒有收到借款就為他人出具借據的,在證據形式上,已經認可了以上事實的真實性,如無過硬證據是無法推翻借款事實的,這就提醒當事人,在進行民事活動時,務必要從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出發,做到既要合情又要合法。

在法言法


對方已經起訴你,你能做的就是積極應訴,從你的提問可以看出,你之前並沒有多強的法律意識,要不然也不會發生,把借條寫了交給對方,而自己卻沒有拿到錢的事情。從常識來判斷借條一般是和錢同時交付的。針對你的問題我給你幾點建議:

自行應訴的話,收集好證據,做好出庭抗辯

你收到傳票後,要第一時間收集整理證據,打官司打的是證據。同時做好出庭的抗辯工作,寫好答辯狀,如果你能證明你並沒有收到錢,法院採納你的答辯意見後,會判決駁回原告的起訴。

在實踐中,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性質上是實踐合同,合同的成立不僅要求雙方就借款的事宜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時要求將金錢的實際給付作為合同成立的要件。

從證明責任上來劃分,一般小額的借款,原告主張現金交付的,證明責任主要在被告一方,由被告一方舉證證明沒有收到錢。如果是大額借款,實踐中都是轉賬支付,如果原告主張現金交付的,多交由原告舉證證明自己有出借能力,同時已經交付現金;否則會引起法官內心關於是否真實交付的評判。

建議你找專業人士幫助你

因為從案情來看,自己都沒有收到錢就把借條給人家了;應該是不太懂得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在訴訟中,是一個繁瑣的過程,不懂的人容易在程序、時效、證據上吃虧;所以建議你在身邊找一個熟悉的朋友又是專業的人士幫助你、指導你。

或者直接將案件委託給律師代為處理,畢竟將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來做,這樣可以避免因為不懂法律,不懂技巧而在訴訟中吃虧。

如果你遇到的是套路貸,應該立即報警

生活中,有的套路貸專門設局敲詐勒索,如果你遇到的不是熟悉的人借款給你,而是通過網絡或者小貸公司的放款,最終也沒有收到錢。

那麼可以肯定的是你已經遭受人家早已布好的陷阱,這時你要做的不是去法庭應訴,而是立即到公安機關報警尋求幫助。公安機關手中的職權和偵查手段可以還你清白。


悟法析律


這種事情相對來說比較麻煩。

具體來說,可以分兩種情況來具體對待。

一種情況是借款數額比較大,比如三十萬五十萬以上的。

此時如果起訴到法院,一般法院需要有其他的證據來印證,比如轉賬憑證或者是取款的憑證。至少原告需要證明自己確實有這筆錢,或者已經支付了這筆錢。如果是僅僅打了借條,沒有實際支付款項,而原告又沒有證據證明確實支付了該筆款項。法院一般會做出一個對你相對有利的判決。

還有一種情況是借款數額比較小,比如三五萬塊錢,1萬塊錢或者幾千塊錢。

因為數額比較少,多數情況下對方會解釋為支付的是現金。此時法院一般會認定為確實已經支付了,畢竟如果沒有支付的話,大概率情況下借款人是不會向別人出去借條的。更何況作為一個成年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者,應該意識到出具借條的後果。

希望上述解答對你有所幫助。


律師鄒玉傑


借錢在法律上屬於借貸合同,發生在自然人之間則是實踐合同,實際履行了才能作數。

什麼是實踐合同,對寫借條沒拿錢有什麼影響呢?

合同可以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諾成合同意思是大家商量好了一致認可就行,實踐合同則是需要實際履行的,在借貸合同中,他如果主張你欠他錢,他是需要拿出付款憑證的,對方要打官司,起碼得拿出銀行流水、轉賬記錄之類的才行,否則他就得承擔民事訴訟法中所提到的“舉證不能”,正常應訴實話實說就行。

不過話說回來,打官司的事情,還是交給律師吧,別因小失大,抓緊去找。


吳向東律師


既然對方已經起訴,那就需要拿回對方的起訴狀等證據材料來積極應訴處理。如果當時你只是出具借條,但是對方沒有付款的話,你在答辯時需要明確說清楚,同時要求對方提供付款,也就是給你實際履行借款關係的證據材料。如果涉及到的數額不是很大,一般來說2萬元以下,對方如果堅持說是現金交付的話,也提供自己的收入來源等,法官很有可能會予以認可。如果出借數額比較大,超過上述2萬元或對方說不清楚出借款項的來源等,法官一般不會認可這種出借關係。因此,需要根據具體的證據材料等來綜合分析處理就是的。


濟南王景生律師


這個問題也牽扯出了一個在寫借條時需要及其注意的問題,就是借條上寫“借到”與“借”的區別,像是題主這種情況如果借條上寫的是“借到”那就有些麻煩了,因為借條時確定雙方借貸關係的直接證據,題主只能自己證明自己雖然寫了借條但是並沒有拿到錢。

如果寫的是“借”,那還好一些,對方起訴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已經轉賬或給了現金的證據,畢竟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如果對方拿不出來,那麼就不能證明已經將錢借給了你,這樣你就不用還這筆沒有接到的錢了。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借錢時打借條一定要當心其中的文字“陷阱”。


東友律師團


民間借貸法律關係的成立需達成合意並且實際交付。借條的簽署證明雙方具有借貸的合意,但借貸關係是在實際交付錢款時生效。

對方主張借貸關係成立,可要求對方出示資金交付憑證,如果對方拿不出交付憑證,則不能證明款項已完成交付,借貸關係已成立。(京悅所夏燁)


京悅說法


以實踐合同的理由抗辯。實踐合同交付標的物時成立,具體到借款案時,需交付現金。若持借條人起訴,因他可能存在欺詐,裁判的標準是使法官確信。


南京徐劍


寫了借條,但是實際沒有收到借款,這種情況下,你不用怕,即使起訴你了,他也贏不了,你也不用還錢。他反而成了虛訴訟,要追究他刑事責任的。


W丫DXH1


解答百姓疑惑,追蹤社會熱點,敬請關注頭條號“全民普法宣傳”~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借條只是借款憑證,借貸關係成立還需要支付。

如果是大額借款,一般都是要轉賬支付,出借人需要提供轉賬憑證,如果無法提供轉賬憑證,也需要證明出借錢的真實來源或者提供其他證言證詞。

如果是小額借款,千八百塊,通常都採用現金交易,如果借款人證明不了沒拿到錢,有沒有其他證明,自己認栽吧,花錢買個教訓。


遇到起訴不用慌張

起訴只是個法律程序,還需要開庭審理,被告需要仔細閱讀原告起訴文本和證據複印件,逐一反駁並找到證據即可。法院不會偏袒任何一方,只需要走完程序即可。即使敗訴還有上訴機會。很多人被訴訟鎮住了,其實民事訴訟沒什麼嚴重後果,不會判刑不會坐牢,輸了履行判決還錢就可以了。


如果遇到的是套路貸,及時報警

近些年套路貸盛行,打完借條對方要求現金交付,把手續費和利息提前收走,比如借1萬,實際到手9千,借條還是1萬,這些人可以按照1萬起訴。如果金額較大,又被暴力催債,建議選擇報警。

如打了借條,一分錢沒拿到,如果是故意的,涉嫌敲詐勒索罪,性質更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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