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見面,通過“小視頻”告訴買家毒品藏哪丨如此謹慎的毒販,卻被“客戶”舉報了

不見面,通過“小視頻”告訴買家毒品藏哪丨如此謹慎的毒販,卻被“客戶”舉報了

不見面,通過“小視頻”告訴買家毒品藏哪丨如此謹慎的毒販,卻被“客戶”舉報了
不見面,通過“小視頻”告訴買家毒品藏哪丨如此謹慎的毒販,卻被“客戶”舉報了

“我給你微信發個小視頻,地址就在視頻裡。”這看似普通的場面,卻隱藏著一場毒品交易。“小剛”是個謹慎的毒販,每次交易後都急衝衝離開,可他沒想到,自己卻被一個“看不順眼”的“客戶”舉報了。

顧客被抓後成了“汙點證人”

近日,曾有吸毒史的趙利毒癮犯了,特別想“吸兩口”,可他卻死活找不到“毒販”。後來他通過多方渠道得知一個綽號叫“小剛”的人賣毒品,隨後,他立即撥通對方電話,稱要買“貨”。兩人約定好在周家收費站附近交易。

兩人“接頭”後,趙利從兜裡掏出500元現金給了“小剛”,而對方則給他個透明塑封袋後急匆匆離去。隨後,趙利將剛買來的1克冰毒帶回家吸食。

上述毒品吸完後,趙利很快又聯繫“小剛”購毒,這次二人約在平房區建文街附近見面,同上次一樣小剛賣給了趙利1克冰毒,本以為又能“解饞”很久,可趙利卻在回家路上把裝冰毒的塑料袋弄丟了。

“貨”丟沒多久,趙利又心癢難耐想再次購毒。可他還沒來得及問在哪交易,就被市公安局平房分局禁毒大隊執行任務的民警抓獲。“立功心切”的趙利直接舉報稱“小剛”販賣毒品,他曾在對方手中購買過冰毒。

覺得對方抽不出真假,

特意賣其“勾兌貨”

隨後,趙利在公安機關控制下,通過微信聯繫“小剛”,稱其想購買毒品,欲將“小剛”約出來“交易”。可對方卻很謹慎,稱自己人在外地,不方便見面交易,讓趙利先轉賬,然後告訴他藏貨地點,讓其自提。

趙利通過微信轉賬給“小剛”人民幣800元后,收到了對方發來的微信“小視頻”,並讓他去視頻裡最右側柱子下面取“貨”。後趙利在公安機關陪同下到該處將疑似冰毒的粉色晶體取走。可鑑定後,卻未從該粉色晶體中檢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成份。

經一系列偵查,“小剛”最終在阿城區被公安機關抓獲,算上趙利,他曾向多人共計實施販賣毒品犯罪5次,重量共6克。

“小剛”真名為楊剛,據其供述,因冰毒成本高,他又不喜歡趙利,所以最後一次賣給他的毒品是用冰毒輔料和麻姑粉混合成的,冰毒輔料是從網上10元一克買的。因為麻姑粉也是毒品,楊剛認為趙利抽不出來好壞,所以特意賣給他“勾兌貨”。

平房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此案後,認為被告人楊剛販賣冰毒數量共計6克,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應負刑事責任。判處楊剛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記者:王冠

不见面,通过“小视频”告诉买家毒品藏哪丨如此谨慎的毒贩,却被“客户”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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