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這對錶兄妹結婚十餘年,還育有三個女兒

近日,敘永縣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離婚案”,讓人詫異的是這對夫妻竟然是表兄妹,而且還生育了三個女兒,最終,法院判定“兩人的婚姻無效”。

瀘州這對錶兄妹結婚十餘年,還育有三個女兒

農村陋習讓表兄妹“成親”

黃某某的母親與李某某的母親系親姐妹關係。也就是說,黃某某與“妻子”李某某是表兄妹,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7條規定禁止結婚的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

但十幾年前,黃某某與李某某雙方按農村陋習“趕姨媽親”(即表兄妹結婚)結婚,並隱瞞了近親關係到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此後兩人生育了三個女兒。

目前三個女兒均年幼,最小的還不滿三歲,妻子李某某外出打工後瞭解到雙方婚姻是無效婚姻,加之多種原因,李某某向敘永縣人民法院請求確認雙方婚姻無效。

在家事調解中心法官多次調解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三個幼女暫時隨父親黃某某共同生活,李某某每月承擔孩子撫養費2000元至其獨立生活時為止。

瀘州這對錶兄妹結婚十餘年,還育有三個女兒

“法官,我不想三個孩子沒有媽媽。”黃某某抱著一個年幼的女孩,走進敘永法院家事調解中心,身後還跟著兩個年齡稍長點的孩子。

無效婚姻讓親情備受煎熬

黃某某帶著哭腔說:“法官,法院可以組織我們雙方調解不離婚嗎?離婚後我這三個女兒怎麼辦啊?“

“你與李某某是近親,是禁止結婚的,從法律上屬於婚姻無效的情形。”受理該案後,承辦法官向黃某某耐心解釋,如果一方請求法院確認婚姻無效的,法院受理以後應當確認婚姻無效。

瀘州這對錶兄妹結婚十餘年,還育有三個女兒

為了最大限度降低這起因近親結婚導致婚姻無效的案件對三個年幼孩子的傷害,承辦法官多次組織李某某與黃某某就孩子撫養問題進行協商。

目前雙方已達成一致意見,婚姻被宣告無效後三個幼女暫時隨父親黃某某共同生活,李某某每月承擔孩子撫養費2000元至其獨立生活時為止。至此孩子撫養費問題得到圓滿解決,讓這個原本破裂的家庭親情得以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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