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龙岩4名干部被通报

导报讯(记者 李大荣)11月5日,新罗区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具体包括: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原党组成员)林顺昌醉驾问题;新罗区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许少山醉驾问题;曹溪中心小学退休教师林元炳醉驾问题;大池镇黄美村委会原委员吴杰醉驾问题。

2019年3月27日,林顺昌在下乡期间中午饮酒,下午驾驶摩托车回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林顺昌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6.5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3月29日,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2019年10月30日,新罗区纪委给予林顺昌开除党籍处分。

2017年8月14日,许少山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许少山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0.6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7年9月15日,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许少山不起诉。2018年7月17日,新罗区卫计系统党委给予许少山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8年3月26日晚,林元炳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碰撞路边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经鉴定,林元炳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8.1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5月15日,新罗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林元炳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18年11月7日,新罗区教育局党组给予林元炳开除党籍处分。

2019年1月12日凌晨,吴杰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新罗区西城恒宝酒店停车场内行驶至出口收费处时与收费员发生争执,被出警处理的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吴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3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4月28日,新罗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吴杰拘役一个月十天,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9年10月8日,新罗区大池镇党委给予吴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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