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媽媽”李利娟已開始執行20年刑罰 申請返還扣押財產

近日,備受關注的河北武安“愛心媽媽”李利娟(又名李豔霞)案二審宣判,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1月6日,上游新聞(爆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獲悉,李利娟已於近日被送往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執行刑罰。此外,李利娟已向武安市公安局提交《返還扣押財產申請書》,請求解除扣押與案件無關係的扣押物。

“爱心妈妈”李利娟已开始执行20年刑罚 申请返还扣押财产

李利娟向武安市公安局提交的《返還扣押財產申請書》。受訪者供圖

6月19日至21日,該案於武安法院進行持續三天的公開庭審。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李利娟及其男友許琪等16名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質證。李利娟因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4罪並罰,一審獲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67萬元。

李利娟不服判罰,上訴至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年9月20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李利娟上訴,維持原判。

11月6日,上游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李利娟已於近日被送往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執行刑罰,另外,李利娟已向武安市公安局提交了《返還扣押財產申請書》,請求解除扣押與案件無關係的扣押物。

“爱心妈妈”李利娟已开始执行20年刑罚 申请返还扣押财产

李利娟請求返還的扣押物。受訪者供圖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李利娟請求返還的扣押物包括查封的銀行存款、現金、錢包、手錶、茶葉、酒等物品。

據申請書顯示,2018年5月份開始,武安市公安局以偵查案件為名,將申請人財物扣押,但是扣押物與申請人案件無關係,也未隨案移送。現在案件審理結束,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生效裁判,且該判決沒有涉及查封的財產,因此查封機關應當解封。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經查,上述扣押的財物與其違法活動無關,故應予以退還。”

上游新聞記者 李洪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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