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羅永浩因欠債被法院限制消費說起:公眾人物更應成為誠信表率

3日,羅永浩因欠下370萬元貨款被丹陽法院限制消費的消息迅速成為網絡熱搜。羅永浩在微博上就此事公開發表長文回應稱:“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徹底關掉,我個人也會以‘賣藝’之類的方式把債務全部還完。”

從牛博網、錘子手機到社交軟件、電子煙,從“我可以讓你們所崇拜的手機品牌都倒閉”的豪言壯語到淒涼的“賣藝自白”,昔日的創業達人羅永浩有過高光時刻,如今卻深陷泥潭、債務纏人。創業之路充滿風險,公眾應尊重每一個努力的創業者,並給予更多的包容和機會。我們當然樂見創業者們能夠反思沉澱、重拾機遇,然而眼前擺在羅永浩面前、迫切需要解決的是如何履行諾言、清償鉅額債務。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誠信是每個人都應具備的品德,做人如此,創業亦如此。創業者說話算話、一言九鼎,能夠獲取更多的市場和客戶信任。反之,如果一味自說自話、滿嘴跑火車,則會慢慢失去人心,而被市場所唾棄。創業可以一時失敗,但一刻也不能失信,不能逃避責任。作為公眾人物,更應給社會大眾做好“誠信”表率。“賣藝也要把債務還完”的自白,一定程度上顯示了其承擔責任的決心,應予以肯定。

失敗可以東山再起,失信卻只會寸步難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誠信也是創業者東山再起的資本之一。歷史上,許多一時失敗的創業者因為誠信而重新擁抱市場。馬克·吐溫在年近六旬時負債近10萬美元,於是帶著妻子、女兒開啟全球巡迴演講,歷時三年多,通過演講的收入還清了債務;因投資建設深圳巨人大廈失敗而負債2.5億,但史玉柱發誓還債、緊盯市場,賺得500億身家。“馬克·吐溫和史玉柱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羅永浩決心效仿這兩位,還債到底,可見其決心。從個人角度說,我們期待其說到做到、變“負”為“富”,打一場漂亮的翻身仗。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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