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兩個相愛的人,註定不能做夫妻,他們還能“保持”什麼關係?

如果兩個相愛的人,註定不能做夫妻,他們還能“保持”什麼關係?

在感情的世界裡,兩個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是一件無奈和傷痛的事,也許每個人心裡住著一個相愛卻不能在一起的人。在感情裡,最痛苦的不是你愛的人不愛你,而是明明相愛卻不能在一起。

但是不能說相愛的人在一起就幸福,不相愛的人在一起就不幸福,感情只是一個過程,婚姻才是一輩子,兩個相愛的人,也許是上天註定有緣無分,也許是緣分早有安排,註定不屬於彼此,註定做不了夫妻。雖然做不了夫妻,就懂得加倍珍惜和愛對方,愛就愛了,那怕一輩子不在一起。

如果兩個相愛的人,註定不能做夫妻,他們還能“保持”什麼關係?

首先我來說說兩個相愛的人,為什麼註定做不成夫妻,做不成夫妻的應分為三類:在校高中生、婚後情感轉移、雙方家庭條件懸殊太大,除上三條,基本就可排除,相愛沒有做不成夫妻的。

有人說,兩個相愛的人註定做不了夫妻,那麼可以做普通朋友;也有人說,既然做不了夫妻,就只能做個老死不相往來的路人甲和路人乙,還有人說,既然不能擁有夫妻的名分,那做個紅顏知己總可以吧?那麼他們的關係到底怎樣呢?

如果兩個相愛的人,註定不能做夫妻,他們還能“保持”什麼關係?

一、普通朋友

做不了夫妻,我們也可以做朋友。曾經的好,曾經的點點滴滴,瞭解是必然的。既又愛,又有情,多麼的難得,雖然愛已經遠去,但是愛情的友情仍在。偶爾聊聊天,偶爾的問候,也是溫暖的。人與人都是緣分,生命註定有那麼一段交接,就相愛了。離別之後,再無相遇。而那份情,那份愛,曾經多麼真實出現在生命中。

如果兩個相愛的人,註定不能做夫妻,他們還能“保持”什麼關係?

二、情人

既然相愛,不能成為夫妻,但是又何必去要那些無需有的名分,就算是見不得光,那又如何,只有能在一起就是極好的。有你的陪伴,我們可以看清晨的朝陽,傍晚的晚霞,我們朝夕相處在每一天中的那一刻,只要你的愛,別無所求。雖然你不能常伴左右,只有略微的那麼幾天,也是我的全部,我會不假思索你每一刻的在我身邊。拋開油鹽醬醋,丟下紛爭我們是世間最幸福的人。

如果兩個相愛的人,註定不能做夫妻,他們還能“保持”什麼關係?

三、陌路人

最後,就剩個陌路人這種關係了。雖然有點殘酷,有點不捨,但無疑這是最好的選擇。既然註定做不了夫妻,那麼說明你們之間的緣分已盡,早了斷,早解脫。只有這樣才是對雙方,乃至雙方以後的愛人最平的。做這個決定也許很難,但理智告訴我:只能這麼做,必須這麼做,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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