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赴老闆宴請喝死人,被黨內警告仍升縣長,沙縣小吃“推手”被查

11月3日,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沙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林昭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三明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林昭鬧曾在2013年因赴宴“喝死人”事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曾赴老闆宴請喝死人,被黨內警告仍升縣長,沙縣小吃“推手”被查

林昭鬧

是“沙縣小吃”的推手之一

有著1600多年建縣歷史的沙縣,位於福建省中部偏北,閩江支流沙溪下游。沙縣為國人熟知,是因為“沙縣小吃”,沙縣小吃可以說全國覆蓋率最高的連鎖餐飲品牌之一,與之比肩的可能只有“蘭州拉麵”了。而曾任沙縣縣長3年的林昭鬧,則是沙縣小吃的幕後推手之一。

公開簡歷顯示,林昭鬧1960年4月出生,福建尤溪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曾任沙縣紀委副科級紀檢員,縣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高砂鎮黨委書記,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林業局局長,三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金沙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等職。

2005年10月,45歲的林昭鬧任沙縣縣委常委、宣傳部長,走上副處級崗位,此後又擔任了沙縣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等職。

2013年12月,林昭鬧任沙縣縣委副書記、縣長,3年後改任沙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直至案發。

林昭鬧在沙縣的工作,無論是之前擔任的縣委宣傳部部長,還是之後擔任的縣長、政協主席,其工作重心之一就是扶持壯大沙縣小吃。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沙縣小吃就已悄無聲息地佔領了中國的街頭巷尾。這些不起眼的小店鋪背後,有著全國都獨一無二的“推手網絡”。推動者,是全國唯一以政府名義成立的小吃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沙縣人口中的“小吃辦”。在林昭鬧擔任縣長的3年間, 正是沙縣小吃謀劃產業升級的關鍵時期。

據沙縣政府2014年度國民經濟執行情況和2015年發展計劃顯示,沙縣政府將積極促進沙縣小吃產業的轉型升級,由沙縣政府主導設立的沙縣小吃集團計劃在3年內整合6000家門店,5年內新增發展4000家沙縣小吃終端,實現年營業收入500億元,將沙縣小吃打造成為中式餐飲第一品牌。

據報道,在2015年12月8日的沙縣小吃產業發展工作會上,縣委副書記、縣長林昭鬧代表縣委、縣政府向廣大小吃業主表示衷心的感謝。林昭鬧說,沙縣小吃產業已經到了一個重要的轉折點。要積極推進沙縣小吃行業規範管理和標準化建設,全面提升沙縣小吃產業的經營檔次和管理水平,讓沙縣小吃產業越走越寬廣。

2017年5月8日,沙縣政協主席林昭鬧到沙縣小吃集團總部大樓裝修工程現場,指導沙縣小吃科技展廳設計工作。今年6月5日上午,沙縣召開沙縣小吃產業發展推進會,針對沙縣小吃產業轉型升級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展開座談交流,縣政協主席林昭鬧也參加了會議。

曾因赴宴“喝死人”受到黨紀處分

在林昭鬧任職期間,曾發生轟動全國的的官員赴宴“喝死人”事件。

2013年9月9日,時任沙縣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的林昭鬧會同三明市副市長、沙縣縣委書記陳瑞喜,沙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呂永青等,與一私營企業主商談投資項目,後接受其邀請,到該企業內部食堂聚餐。事後,一名參與聚餐的領導幹部酒後突發性猝死。此事在當地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據官方公開的林昭鬧簡歷,醉亡事件發生後一個月,2013年10月,林昭鬧被任命為沙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兩個月後,2013年12月獲任沙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從事發前的縣紀委書記,到4個月後獲任縣長,似乎醉亡事件並沒有影響到林昭鬧的仕途。

2014年1月27日,中央紀委通報,經福建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同意,決定給予陳瑞喜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程序免去其三明市副市長職務;給予林昭鬧和呂永青黨內警告處分;對參與宴請的其他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

據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三明市副市長的陳瑞喜,2014年1月任三明市政府黨組成員。

事發當年,沙縣連發兩起官員赴宴“喝死人”事件而引發全國關注。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2013年8月13日,建行沙縣支行行長雷炎生和副行長陳志煜等人,在三明市區宴請客戶並陪同高消費娛樂,合計消費8160元。事後,該行一名參與活動的工作人員酒後突發性猝死,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建銀三明市分行給予雷炎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解聘其行長職務;給予陳志煜(非中共黨員)行政記過處分。

附:

林昭鬧簡歷

林昭鬧,男,漢族,1960年4月出生,福建尤溪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2年8月至2003年12月,歷任三明農業學校教師、團委幹事、副書記、書記,沙縣紀委副科級紀檢員,縣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團縣委書記,高砂鎮黨委書記,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林業局局長兼任沙縣林業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3年12月至2005年10月,任三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金沙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

2005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沙縣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2009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沙縣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沙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沙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沙縣政協黨組書記;

2016年12月至今,任沙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資料來源: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沙縣人民政府網、三明市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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