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戀愛、招工,實則騙到西安城中村內拘禁搶劫,這個黑惡集團終受審

華商報訊(記者 寧軍)打著招工、戀愛的名義將被害人從外地騙到西安一些城中村,搜身、毆打、非法拘禁後實施搶劫,還逼被害人向親友要錢、用被害人手機網貸……昨日,灞橋區法院宣判了一起惡勢力集團案件,11名被告人獲刑。

作案後防止被害人報警

傳銷人員押送到火車站

這個惡勢力集團11名被告人來自貴州、廣西、河南、河北、雲南等地,其中首要分子付天偉、李興學、李元林均來自貴州。

灞橋區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各被告人在付天偉、李興學、李元林領導、組織下,通過電信網絡以招聘、戀愛等為名,將多名被害人從外省市誘騙至其在西安市灞橋區汪新寨村、張一村、東小寨村租住的民房內,採取恐嚇、毆打、搜身、非法拘禁等手段,搶劫被害人隨身現金、手機、銀行卡等物品,逼迫被害人說出手機微信、銀行卡密碼,逼迫被害人向親友索要轉款以及使用被害人手機網上貸款後,取出被害人銀行賬戶內錢款,上交至付天偉,付天偉將大部分贓款自行處置,其餘小部分留給其手下作為生活及活動費用。

這些被告人長期多次作案,形成了以付天偉、李興學、李元林為首要分子,成員基本固定、層級嚴格、分工合作、作案手段成套的惡勢力集團,該集團專以外省市被害人為作案對象,非法拘禁、搶劫18人,搶劫數額累計32萬餘元。

“因為乾的事違法,為了不暴露真實身份,我在傳銷組織自稱劉明章。”根據付天偉的供述,他們的層級關係非常嚴格,用網上招工、戀愛方式把新人從外地騙到西安,實施強制搜身,再把新人關起來,從思想上控制新人,進行洗腦。新人被控制後,他們會讓新人以買產品為由籤申購單(一份3900元),申購單由李興學管理。其實他們沒有產品。簽完申購單後,李元林等人對被騙新人進行控制,威脅、拘禁的目的就是要錢。新人願意留下且表現比較好的,就被吸收到組織。如果不願意留下,李興學會給新人買火車票,害怕新人在西安報警,由傳銷人員押送到火車站進站。

認定18項犯罪事實

多名被害人遭遇家庭變故

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有18項,涉及18名被害人,在他們的陳述中,有多人因這段經歷遭遇了家庭變故。

2017年9月夏某輕信“網上招工”,被騙至西安市十里鋪村民房內,被逼迫編造謊言向家人、朋友借錢。他被拘禁了約兩個月,隨身4000元現金、被逼借親友的2000元、網貸12300元,共計損失18300餘元,他父親看病的錢被用來還傳銷組織的網貸。

閆某是被女網友從北京騙到西安傳銷窩點的。他說,自己銀行卡里的2800元、騙父母轉來的4000元和200元現金都被對方取走。這些人恐嚇他不準報警,否則讓他家四分五裂,這段遭遇給他造成很大的精神打擊。

周某從成都被騙來後遭搜身,手機、現金、銀行卡和身份證等被搶走,對方除了講課洗腦,還威脅不買就弄死他。患病的父親聽說他被騙後,氣得病情加重,兩次住院。

杜某是被害人中為數不多的女性之一,她是被以招工的名義騙到西安的。多名被告人將她按倒,李元林對她扇耳光、拿水杯往身上潑水、用腳踢、揪著她的頭髮罵,威脅要讓人把她強姦了。她身上的現金、手機、銀行卡、金項鍊等被搶走,損失22800元。她被拘禁了兩個多月後,被押送到火車站送走。該組織威脅說,她的家庭住址、父母電話被掌握,如果報警就讓她的家人沒有好下場,她害怕連累家人就沒敢報警。從傳銷組織回來之後她的精神狀態不好,丈夫和她離了婚。

昨日,灞橋區法院一審宣判,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對被告人付天偉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6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其餘10名被告人也因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別被判處14年6個月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各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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