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跟大家說過N遍了
喝!酒!別!開!車!
可很多人還是抱著僥倖心理
覺得交警蜀黍查不到你
你真是想多了……
這不,又有一個“木哈數”被交警蜀黍查獲
近日,王某某酒後持“C1”型駕駛證駕駛青C***0號小型轎車行駛至山丹縣山平路碗窯溝十字時,被山丹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城區中隊民警現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王某某檢測,檢測結果為:190.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查酒駕,處罰從來不是目的!這是為了避免飲酒駕駛對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威脅!你說你一杯酒下去,腳上沒個輕重撞到別人怎麼辦?那是一個、甚至是幾個家庭的希望和頂樑柱啊!
交警什麼時候查酒駕?在哪兒查?
答案在這裡!
白天查+夜裡查
看看這些地方,熟悉麼?
風裡查+雨裡查
簡單來說,那就是
城鄉道路全覆蓋
白天夜間無盲點
風裡雨裡不間歇
酒駕一時爽,事後悔斷腸
為了讓大家明白酒駕的嚴重後果
小編貼心的為大家準備了涉酒駕駛的成本~
飲酒駕駛: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要是酒後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
那問題就更嚴重了~
當你拿起鑰匙的那一瞬間
一定要想想你的孩子、你的家人
對別人負責,更要對自己負責
生命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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