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學校春秋假 需上下各方系統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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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教育部日前在官網公開回應人大代表關於落實大中小學春秋假的建議。指出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廣實施春秋假,還需總結各地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加強研究,深入評估。教育部將在此基礎上,適時出臺相關政策規定。據悉,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在今年兩會上建議,將春秋假設在“五一”和“十一”前後,假期可為10至15天左右。

教育部的回應將學校實施春秋假問題再次推到公眾面前。其實,多年前國家即提出了春秋假的概念。2013年國辦印發的《國民旅遊休閒綱要》和2014年的《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均對大中小學放春秋假作出了原則性規定。提出在放假時間總量不變情況下,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地方政府可探索安排中小學放春假或秋假。而教育部有關義務教育課程設置的規定中,也賦予學校每年兩週的機動時間,由其自行安排。

顯然,從國家到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實施春秋假均給予肯定和支持。但在現實中,除杭州等城市中小學試行春秋假,北京推行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開展一週左右研學旅行外,全國大部分省市學校仍處於按兵不動狀態。

春秋假制度為何難以推行呢?這有多方面原因。從教育系統來說,我國實行的是分級辦學、分級管理制度,教育部也將探索春秋假的主動權給予了地方,但放不放假、如何放假的權力卻並不完全掌握在學校手中。它還牽涉到教育大綱的適時變革與更改,亦涉及各種相關制度的配套等,如孩子父母的帶薪休假制度是否落實等。

從有些網絡調查看,相當多的家長對春秋假似乎並不理解甚至是反對。這是因為,做父母的如無法享受年假或帶薪休假時,孩子多個假期,家長就將多一份操勞與擔憂,甚至可能令做父母的非常為難。

然而,學校實施春秋假的優點也是明顯的,它既可以增加學生遊學及社會實踐機會,亦可避開現行黃金週小長假的高峰出遊期,讓全家享受生活的樂趣。近年來,假日經濟在黃金週瞬間爆發的巨大沖擊力,令各行各業都感受到難以承受的壓力。要分流假日經濟的人流,學校實行春秋假無疑是選項之一。

隨著社會發展與生活水平提高,學校春秋假帶來的好處會愈益顯現。而從歐美等發達國家的情況看,以春秋假為代表的多假期制度是普遍趨勢。

因此,加快推動春秋假制度是必要的。但鑑於現實的掣肘,僅僅靠學校和地方教育部門自身恐很難推動,這需要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門共同努力,還需要教學課程的變革跟進。我國地域廣闊,各地春秋季節差異甚大,因此,春秋假的時間亦需要一定彈性。但總的來說,目前最需要的還是國家層面的剛性制度推動。

(作者是本報首席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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