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 極限施壓令“老賴”無從招架

興隆 極限施壓令“老賴”無從招架

興隆法院院長謝孟水(左二)在執行指揮中心查看指揮平臺操作系統。

兴隆 极限施压令“老赖”无从招架

執行幹警在田間地頭做當事人思想工作。

河北省興隆縣人民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始終堅持院黨組重視、一把手緊盯,著力在給“老賴”極限施壓、與兄弟單位協同配合、發揮信息化效能等方面發力,強力推進執行攻堅,執行質效連年穩處全省前茅,執行局榮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執行工作向著“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紮實邁進。

■極限施壓

興隆法院院長謝孟水說:“治理‘老賴’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要用盡、用好對‘老賴’的施壓政策,以法院懲戒為‘針’,以多種措施為‘線’,織密強力懲戒之‘網’,形成打擊‘老賴’的高壓態勢,不僅有效逼迫‘老賴’現身、清償債務,也對試圖‘耍賴’的人起到強大震懾作用。”

從2016年開始,興隆法院在承德全市率先召開了“關於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聯席會議”,出臺規範指引為辦理拒執犯罪案件提供了明確、統一的標準,完善公檢法三機關工作聯動機制,凝聚起打擊拒執犯罪的合力。

隨後,該院集中對4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和1起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眾代表近30人參與旁聽,並召開新聞發佈會對集中宣判情況予以現場報道,營造出嚴懲“老賴”的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

此後,該院不間斷地開展小標的額、涉民生、涉金融借款案件等多次專項執行會戰,對“老賴”進行持續性施壓打擊,並充分利用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和限制高消費等舉措,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格局。

誠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難行。“老賴”們一旦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意味著不能乘坐飛機、高鐵,不能在星級酒店或其他高檔場所進行高消費,子女不能就讀高消費私立學校,不能當兵、考公務員,不能貸款……

強有力的極限施壓,對於推動解決執行難發揮了重要作用。自開展“基本解決執行難”以來,興隆法院共移送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32件,判處18件19人,拘留210件260人次,曝光“老賴”信息307條,將1335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1485人,限制105名被執行人辦理工商登記、車輛年檢等。

“你有能力履行還款義務卻拒不履行,並且故意轉移財產,你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官,我已經把執行款如數湊齊了,我知道錯了,能不能不要把我判刑,我再也不敢了!”這是執行法官與被執行人周某的對話。

周某及其妻子因合夥協議糾紛,欠下鄭某230萬餘元。該案判決後,周某夫婦卻未支付過一分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承辦法官多次約談周某,但周某故意躲避執行,從不現身,絲毫沒有要履行債務的意向。

鑑於周某夫婦未按執行通知履行判決義務,法院依法凍結其本人及其妻子的工資卡。但狡猾的周某通過更換工資卡號的方式,惡意轉移財產,而且將其與鄭某合夥土地租給他人開飯店用,所得租金收入也分文沒有用於償還債務。

因周某毫無還錢的打算,不配合法院工作,拒不申報財產,故意隱瞞,行為極其惡劣,承辦法官將這一情況彙報院領導後,法院對兩名被執行人作出司法拘留決定。

可被拘留後的周某夫婦依舊沒有認識到他們違法行為的嚴重性,試圖抱著“能賴就賴、能躲就躲”的僥倖心理逃過法律的制裁。萬萬沒想到的是,法院“真刀真槍”地將他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線索交給了興隆縣公安局。

在被刑事立案後,周某幡然醒悟,主動聯繫承辦法官,讓他的親屬向法院如數繳納了執行款230萬餘元。錢還清了,但他們還是要為自己的賴賬行為付出代價。最終,周某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興隆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常江說:“近年來,傳統的執行方式和說服教育工作已經不足以滿足當前執行工作的需要,一些被執行人躲避執行、規避執行等違法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影響了司法權威。針對當前法院已審結但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老賴’,我們將充分發揮刑罰威力,集中力量嚴厲打擊制裁,絕不手軟,倒逼‘老賴’履行法定義務,切實保障當事人和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

■協同給力

興隆縣地處河北省東北部,承德市最南端,京、津、唐、承四城市結合部,東與承德的寬城、唐山的遷西兩縣交界,西與北京市平谷區、密雲區接壤,北與承德縣相鄰,南隔長城與天津市薊州區和唐山的遷西、遵化毗鄰,是承德市唯一一個既環京又環津的縣。

全縣旅遊資源豐富,具有良好的生態環境,有“京畿涼島、天然氧吧”之稱,被譽為“深呼吸小城百佳縣”,是首都北京附近的旅遊勝地之一。

特殊的區域位置一方面為興隆縣的經濟發展帶來巨大紅利,另一方面也因人員的頻繁流動,帶來了跨區域執行難的問題。

早在2015年,興隆法院就與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簽訂了《執行工作聯動協作實施細則》,開始了京津冀跨區域執行聯動活動。2017年又與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玉田縣人民法院聯姻,形成了京津冀三省(市)六地法院執行聯動協作格局,基本構建起執行協作“共同體”。

圍繞破解跨區域執行難問題,他們堅持以信息化、同城化、一體化為抓手,聚焦信息碎片化、地方保護主義、各地司法協作力度不足、財產查控覆蓋率有限等問題,積極開展“執行人員、硬件設施、警力保障、指揮平臺”四位一體的跨區域聯動協作實踐探索,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謝謝劉局長,代我向李海金副院長、常江局長問好,這次要不是你們協助,不會這麼輕鬆見效。”這是平谷區法院副院長張久新在興隆縣域內執行收兵歸隊前,對興隆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劉偉的告別語。

2018年11月3日,興隆法院執行局接到平谷區法院要求協助執行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案,當事人為興隆縣六道河鎮六道溝村村民陳某。

該案時間長達四年,被執行人長期躲避執行,執行難度較大,副院長李海金、執行局局長常江高度重視,積極部署,責成執行局副局長劉偉提前謀劃,盯人定位,並帶隊抽調精幹力量前往協助配合執行。

下午5時,幾輛警車於興隆縣六道河鎮思家嶺隧道會合,興隆法院幹警與平谷區法院副院長張久新所率十餘名執行幹警匯合後,即刻現場辦公,制定執行計劃,佈置執行行動。

幾輛警車按計劃分批次前進,十分鐘之後到達被執行人陳某家中,執行法官及法警迅速對被執行人住所形成包圍態勢,將被執行人陳某及其妻子成功堵在家中。

陳某因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需給付申請人4萬元,但一直未主動履行。

“我不是不給錢,只是我家中確實有困難。”陳某見到執行幹警慌了神,立刻向張久新及主辦法官報告自己的財產和家中狀況。

考慮到陳某一直在平谷某建築工地打工,但是工資一直未發放,且陳某妻子願意擔保,保證在一星期之後,領了工資款主動交到法院。

張久新命令主辦法官向陳某送達傳票,並要求陳某妻子出具擔保書,這起長達四年的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案總算有了進展。

從雙方法院匯合到陳某妻子出具擔保書,前後不到三十分鐘。雙方法院及時行動,充分利用週末傍晚時機,打了被執行人一個措手不及。

正如行動之後興隆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劉偉在接受北京電視臺《法制進行時》欄目組採訪時所說:“省級執行聯動協作,能夠更加精準、迅速緩解異地執行難問題。”

在解決執行難中,興隆法院堅持內外兼修齊發力,積極請示報告縣委政法委,聯合11個部門出臺《關於建立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的實施意見》《關於建立和完善執行聯動機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專項執行救助資金申報和管理使用辦法》四個規範性治理“老賴”的規定,建立起各單位協助法院完成“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網絡。各單位發揮合力治理“老賴”,共同推進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促進社會誠信體系的發展,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信息圍攏

在信息化背景下,通過網絡多渠道發佈執行“懸賞令”,在全社會形成了良好的執行聯動機制,讓欠錢不還的失信被執行人被強大的輿論壓力所圍攏,徹底摧毀被執行人僥倖脫逃的心理防線,引導被執行人主動到法院協商解決方案,歸還欠款,進一步擠壓了“老賴”的生存空間。

興隆法院牢牢抓住信息化網絡這個強化執行工作的“牛鼻子”,對“老賴”進行有效查找、布控,營造多維網絡空間,讓“老賴”無隙隱匿。

該院建起了規範的執行指揮中心,使執行工作插上“信息化之翼”。“查人找物”一改傳統的“登門臨櫃”式工作方法,只需通過執行指揮平臺便能隨時查控“老賴”的銀行存款、不動產、車輛、股權及其他資產信息,讓“老賴”的資產置於信息的曝曬下,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路、讓幹警少跑腿”的大變革。

該院還與電視、媒體一同進行網絡執行現場直播,為廣大網民和被執行人上好一堂普法教育課,讓廣大網民直觀看到失信被執行人陷入被動局面的真實場景,形成了“誠信為本、不做‘老賴’”的社會氛圍,共獲網友點贊40餘萬次。

今年4月15日以來,該院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了懸賞執行的方法,先後三次將21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發佈於“今日頭條”、官方微信公眾號及官方網站等網絡平臺,發動社會力量讓難以找到、失聯的“老賴”束手就擒。

“懸賞令”讓“老賴”意識到,再神通廣大也躲不過“天羅地網”,早日還債才是正途。開展懸賞執行以來,共有5名被執行人主動到法院履行義務,執行到位標的額25萬餘元。

2017年4月20日,26名農民工因拖欠工資糾紛,將被告楊某告上法庭。經法院主持,雙方自願調解,被告楊某除已經給付原告4000元工資外,剩餘86000元在三個月之內還款完畢。

調解書生效後,楊某卻玩起了“躲貓貓”,不僅沒有積極還款,甚至還避而不見,音訊全無。農民工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為早日幫農民工討回工資,興隆法院執行幹警迅速行動,及時向被執行人楊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在第一時間告誡楊某,督促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並向其說明拒不履行義務的嚴重後果。

楊某表示,農民工的工資他一分不會欠。話說得十分慷慨,可到了約定時間,楊某又“失蹤”了。

依據相關規定,興隆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為了群眾、依靠群眾”的工作方針,通過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創新信息化治理“老賴”工作模式,引入群眾參與查找被執行及其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發佈執行懸賞令。失信被執行人楊某就這樣“光榮”登上了懸賞令的榜單。

“懸賞令”發佈後,立即在縣域內引起了強大的輿論反響。親戚朋友的“問候”接踵而至,這讓楊某徹底抬不起頭來了。

“太丟人了!法官,我這就把錢還上!請你們把我的照片從網上撤下來吧!”懸賞令發佈當晚,楊某的電話就打到了承辦法官的手機上。

第二天一早,被執行人楊某羞愧地拿著86000元執行款找到承辦該案的法官,感嘆信息化使他真正認識到逃避問題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以後引以為戒,再不敢做“老賴”了。

採用懸賞執行機制查找被執行人,使執行活動的人員配置更加優化,節約了大量司法資源,極大提升了執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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