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3號市總河長令發佈 全市開展河湖“五清四亂”專項整治

記者從安慶市河長辦獲悉,10月28日,市委書記魏曉明、市長陳冰冰共同簽署了今年第3號市總河長令,決定在全市範圍開展河湖“五清四亂”專項行動。

根據河湖“五清四亂”專項行動方案,2019年至2021年,每年第四季度開展全市河湖“五清四亂”專項行動;通過三年連續攻堅,到2021年,全市河湖管護長效機制全面建成見效,河湖“四亂”問題得到全面整治,全面形成依法管護河湖的局面。

專項行動重點任務是持續深入開展“五清”、聚力攻堅整治“四亂”。“五清”方面,要求各地對轄區範圍內所有河流、湖泊、水庫及小微水體,持續開展清垃圾、清水面漂浮物、清亂堆亂放、清亂搭亂建、清違章種植等,建立河湖清潔長效管理機制,讓群眾在生產、生活中自覺愛河護河、愛湖護湖。

整治“四亂”方面,要做到“四個嚴禁”:嚴禁對1988年以後圈佔的圩堤進行加高培厚;嚴禁未經批准,在河湖管護範圍內新建任何建築物、構築物;嚴禁對堤防管理範圍內農民祖居房原址重建、改建;嚴禁非法採砂。同時,對歷史“四亂”問題,2019年摸清底數並制定整改方案,2021年前完成除部分農民祖居房以外的問題整改。

專項行動過程中,將實施河湖劃界。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流域面積3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水域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的劃界;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河流、湖泊劃界。

專項行動過程中,市河長辦將會同市紀委監委、市委督查考核辦對各地開展巡迴督查,督查結果及時通報。對新的“四亂”未及時發現處理的;上級交辦河湖管理保護問題,未按要求整改銷號,受到責任追究,並造成惡劣影響的;群眾反響強烈、形成重大負面輿情的,在年度綜合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對涉河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頂格處罰。

(記者 沈永亮 通訊員 章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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