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趙忠祥賣字,買字的人出於什麼心態?

基金股票江小白


往日名人,今天成網紅。年近80,惹得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評說。為何?





忽然想起:靜坐常思己過,閒談莫論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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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趙忠祥賣字。我覺得此人很直白:我工作這麼多年,這麼大的名氣,我就要藉此賺一筆錢!所以就有了賣字賣畫,5000元RMB一個字,4000元RMB合影一次等賺錢的活動。他的一切都是明擺著的:看了嗎?這就是我的字,就這水平,5000元一個,不要拉倒;這就是我,就這模樣,想和我合影照張相?可以,4000元RMB就可以。明碼標價,不欺不瞞,到現在既沒聽說有替身代他照相,也沒聽說讓別人代他寫字。比電視臺上的那些虛假廣告強多了。至於字的水平,我想趙先生比誰都明白是否值每字5000的價格。實際上,趙先生賣的不是字,是多年工作積澱的觀眾對他的認可甚至是某些粉絲對他狂熱的推崇,字不過是一種載體罷了。本人認為,趙先生這樣做,是對粉絲的一種戲謔。

我估計買字的大都是他的粉絲吧。多少年後,他們會自豪的對他的後代說:你看這字好不好呀?這是中國著名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的手筆,你看這裡還有他的簽名呢!想知道他長什麼樣嗎?看,這是我和他的照片!


龍鳳乘祥


最近趙忠祥賣字成了熱點,我有幾點不甚明白。

1.趙忠祥賣字違不違法?如果法律規定趙先生是原來央視的名人,不能隨意以賣字這樣的方式來消費央視,那麼對他賣字行為必須制止。如果法律法規沒有這樣的條例,那就是他和別人的私事,不用興師動眾。

2.趙忠祥賣字需不需要加稅?這是買賣行為還是雙方饋贈行為,似乎有不少模糊地帶,司法可以解釋一下,並且做到任何人一視同仁。

3.央視是一種知識產權不能隨意消費,所有央視名人都不能以此圖利?如果這個結論成立的話,也請拿出法律依據。如果央視有內部規定,也請拿出相關條例吧。

4.有人質疑趙忠祥賣出的字不夠書法家水準,根本不值那個價。我認為這有點管得太寬了,那是趙先生和他人的私事,不涉及哄抬物價、欺行霸市、以次充好等等原則,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兩廂情願。

5.現在輿論熱火朝天,是不是有一種酸葡萄的心態作祟,這大可不必。趙先生曾經是央視名人,不過已經是十多年前的事了,而且現在對他某些作為風評不好,他寫的字不夠水平的話,字畫的價值只會越來越貶值,我們不必紅著眼睛盯著他寫字。

6.各位有沒有想過,現在的輿論盯著這事變成了熱點,趙先生應該笑不動了,天天有大量的廣告為他鼓譟,而且是免費的。有必要嗎,讓這件事平息吧,讓趙老師安安靜靜練他的字吧,讓收藏者藏著掖著等待升值發財去吧。




廣角微距


中央電視臺主持人退休老頭與山東煙臺市蠶莊鎮柳坑村孤寡老人劉盛蘭比,趙忠祥退休年薪20幾萬,比起孤寡老人劉盛蘭多幾十倍的錢。劉盛蘭孤寡老人拾荒捐錢資助100名貧困學生上學,二趙忠祥這老頭有退休工資年薪二十多萬,撈錢補貼家用,我認為劉盛蘭在天上,趙忠祥在地下。命運真是做弄人,劉盛蘭如此貧困的孤寡老人,上天對劉盛蘭老人如此不公平

,盡然沒有婚姻愛情沒有結婚生子,還生活社會底層,盡然還捐錢資助100名貧窮學生上學

,上天真是不公。看看趙忠祥吧,有家庭,退休工資年薪20多萬,盡然還不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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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趙忠祥賣字到底招惹誰了?不要說隻字千金,就是萬金又如何了?你有本事也寫下拿出來賣嘛。頭條新聞上成天發的不是這個老頭跳舞相親,就是那個老頭書法賣字。這有意思嗎?先不要說買字的人出於什麼心態,先問你出於對趙忠祥賣字到底持何態度?眾所周知,趙老師儘管是央視名主持人,是主持界的元老和佼佼者,也是央視名嘴,但他也是普普通通的人,他也退休賦閒在家,寫點字拿出來賣一賣,掙點外快又怎麼了?只要他不偷不搶不騙不違法、不危害社會,搞點書法、賣點字又怎麼了?到底招誰惹誰了?能用得著在網絡上評論和聲討嗎?我看這純粹是沒事找事、擺弄是非、淡吃蘿蔔鹹操心。言歸正傳,真的要我回答買字的人出於什麼心態的話,一是衝著趙忠祥老師是名人。二是毛筆楷書寫的還真不錯。三是有潛在珍藏價值。四是出於對趙忠祥老師的崇拜和敬仰。除此之外,還能抱有什麼心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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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忠祥這個老財迷一臉死相,他願意高價賣什麼東西那是他的自由。這個老流氓除了會斂財有什麼值得你們炒作的呢?太沒有必要,這是一個非常猥瑣的人物,趙忠祥讓人看著就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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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先生認為他寫字換錢沒招惹誰,錯,大錯特錯!他招惹了很多人。

第一種人:得到過他字,畫的人。趙先生是名人,名人的作品是可能升值的,物以稀為貴,當然是越少越好,大批量產出,必然降低升值空間,他們不罵你罵誰!

第二種人:得到趙先生作品用來顯擺的人。把名人作品掛在客廳、書房,倍有面子。當可以用錢買到這樣的作品,就降低了顯擺的心理優勢,人家背後會說;“得瑟什麼,臭錢換的!”,讓他們的優越感受到嚴重摧殘,他們不罵你罵誰!

第三種人:用高標準,嚴要求看待名人的人。在這些人眼裡,名人就應該頭上閃著光環,仙風道骨,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趙先生大小也祘名人,不去做神仙,卻要當錢串子,嚴重傷害了粉絲們純潔的心靈,他們不罵你罵誰!

拿字換錢,古已有之,古代的名人,雅士,好多都是這樣乾的,那叫“潤筆錢”,有人為了得到“墨寶”,除銀錢外,地契、豪宅,美婢、俊僕都可以換。有需求就會有供給。我們生活的社會,法律是剛性的約束,不是還有一句話嗎;法無禁止皆可行。

如果可以,我想勸一勸趙先生,自己名也有了,利也有了,福也有了,壽也有了,難道自己大把好處撈到了,還容不得別人說幾句話!要是我,早就抱著錢袋子,到豪宅頤養天年去了。

有人會問,說了半天,你怎麼不提道德約束?因為罵趙忠祥的人,大多都是以道德之名,我還能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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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趙是國家給了他一個發展平臺,他利用名人效應,傳出付效應,讓人看不起,

2,改革後,信仰失衡,一些盲目崇拜戲子,露臉的人,寧可花錢和這幫人拍個合照,求個簽名,就覺得他們認識此人,興奮得不得了?試問:和這幫戲子,名人花錢合個照,籤個名,求個字能解決你什麼問題呢?

3,導致這種現狀,是媒體平臺出了問題,整天報導戲子,電視上露臉人雜七雜八的破事,起了很壞的作用,

4,40一6O人員,接受的是愛國教育,每天在媒體土看到的是,百姓在平凡崗位為國家做出貢獻的人,做為全民學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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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件事情上,本人覺得:1/、按照市場經濟的道理來說,趙先生的“賣字”同市場上擺地攤一樣,類同地攤古玩品而言,有位你就擺,該向城管交費你就得交,好貨、假貨、蘿蔔、白菜,各有所愛;雖然我不太識字,當然也談不上會寫毛筆字,更不得書法要領了,但在朋友們的.薰陶下,多少懂一丁點兒對書法的欣賞。看了趙先生的“所賣之字”,難以相信他居然敢賣?!趙字,可以肯定是毛筆字,是用毛筆寫的,當要稱之為“書法”,好難!既然有好事者捧之買之,必有其用意,錢是他的,忍性也是他的,與我等亳無瓜葛,我等又何須干預過多?2/、趙先生多少是有點社會名氣的,畢竟曾是?視主持人之一,或者可以歸入社會名流之列吧?!或許用流行語來說,趙先生“賣字”可能是為了刷“存在感”吧?!這就引伸出社會名流應該為社會做出什麼表率,既能發揮餘熱又能為促進社會和諧做出新貢獻,真真切切地存在於社會中,這樣的在群眾心目中的存在感比起“賣字”收個3~4000元更來得端正,來得更有聲有色!看有關報道,趙先生房子好潮,其中相關費用肯定好多,無非想借此賣字補貼家用?應該不會吧!3/、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人人都想有用不盡的錢,但,還是記住“知足常樂”、“上善若水”為好!請諸位指教了!


修逺閣


還是一名著名主持人,沒有一點自尊,這麼大年紀了沒有一點自知之明,難道你還以為自己的字真的值這麼多嗎,賺這樣的黑心錢你就不覺得虧心嗎,真是丟人丟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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