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李達等7人涉惡勢力犯罪一案

本報訊11月1日,洮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李達等7人涉惡勢力犯罪一案。

法院審理查明,李達等7人在白城市、鎮賚縣等地,以李達經營的泓潤房產服務公司為依託,以辦理小額貸、信用卡等業務的名義,利用“高息放貸”“虛構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合同”“肆意認定違約”“濫收違約金”等方式,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詐騙、偽造企業印章等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當地正常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

法院審理認為,李達的行為分別構成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罪,數罪併罰,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其他6人也分別被判處拘役三個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千元至5千元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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