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裡沒欠條錢能要回來嗎?看看律師怎麼說

本是好心借錢給朋友,替朋友圓謊,不想朋友意外生病,當他向朋友妻子要錢時,其妻卻堅決讓他拿出欠條。

  手中沒有欠條的他,不知該如何是好。

  10月29日,孫浩向記者訴說了這件鬧心事。

手裡沒欠條錢能要回來嗎?看看律師怎麼說

  案起

  借錢沒有留下欠條

  家住讓胡路區的孫浩(化名)和陳亮(化名),兩人是無話不談的好哥們,沒事經常到一起喝兩盅。

  生活中,陳亮有一個癖好,喜歡玩麻將,而且賭的錢數很大。

  一次,陳亮因賭博輸了錢,沒法向妻子交代,只好求助孫浩。儘管孫浩手頭很緊,但礙於情面,還是很爽快地借給陳亮2萬元錢,陳亮並沒有寫欠條。

  讓人沒想到的是,幾個月後,陳亮突患疾病住院治療。孫浩得知後,趕緊上醫院看望好友,此時的陳亮,已經不能用語言表達思想。

  看到朋友的狀況,孫浩心裡別提多難受了,為了讓陳亮心情愉快,他沒事就到醫院看望陳亮,可陳亮的病情並沒有好轉,相反還有加重的趨勢。

  此時有朋友提醒孫浩:“陳亮欠你的錢,抓緊時間要,他要不在了,事情就不好辦了。”

  朋友正有難,伸手要錢,孫浩覺得於心不忍。但為了避免日後產生糾紛,他把陳亮借錢的事告訴了陳亮的妻子。

  不想,陳亮妻子聽後,問孫浩:“有欠條嗎?”孫浩一下子被問懵了,他對陳亮妻子如實說,大家都是朋友,當初根本就沒有讓陳亮寫欠條。

  可陳亮的妻子卻堅決要欠條,沒有欠條說啥都不好使。朋友妻突然翻臉,孫浩心裡不是滋味,本不想這時候傷了朋友情,可孫浩覺得陳亮的妻子太不講道理,他想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說法

  間接證據也可使用

  孫浩心裡也沒底,首先,他手裡沒有欠條,另外,陳亮現在說話不清楚,也沒辦法讓陳亮承認確實借他錢了,法院會支持他的訴訟請求嗎?針對此事,記者採訪了慶大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賢偉。

  記者:本案中,孫浩應該如何維權?

  李律師:孫浩只能取得陳亮的錄音,證實借款事實的存在,並且蒐集有人知曉借款一事的證據、是否是匯款。

  另外,借款的原因不是用於賭博、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記者:借條和欠條僅差一個字,到底有多大區別?

  李律師:產生的原因不同。

  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

  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借款合同關係,是借款合同的憑證;欠條則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單純的債權債務關係。

  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訴訟時效均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至兩年。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時,兩者的訴訟時效是有區別的: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時間為兩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中斷。

  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要求返還,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至兩年,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是從出具欠條之日起,兩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喪失勝訴權。

  記者:如果借條和欠條到期了,還需要重新簽寫嗎?假如起訴,訴訟時效期是多長時間?

  李律師:最好重新簽寫,如果不重新簽寫,你有證據證明在到期之前,向債務人主張過訴訟時效中斷,從你主張後兩年內向法院起訴。

  記者:沒有借條咋保留證據?

  李律師:首先,借款應該打借條,如果當時沒有打借條,說明你比較信任他,你可以婉轉催要,如果不能及時還,就找個藉口,讓他寫個還款期限,就等於借條了,把借款多少,什麼時間借的都寫上。

  另外,在談上述問題的時候,可以進行錄音、錄像,這些也是證據。借款時,最好找個你們都認識的朋友在場,到時候為你作證。

  除此之外,如果從銀行、或者取款機的取款條,也可以做間接證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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