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將對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限制通行

近日,鎮江市人民政府發佈了

關於對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

限制通行的通告

↓↓↓

鎮江將對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限制通行

通告全文如下:

鎮江市人民政府

關於對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

限制通行的通告

為改善我市空氣環境質量,有效減少機動車尾氣汙染,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結合我市道路交通流量和機動車汙染物排放實際情況,市政府決定對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採取限制通行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車輛。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即排放標準為國三標準和低於國三標準以柴油作為動力的客車和貨車(含專項作業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軍車和政府實施過渡期管理的專項作業車除外。

二、限制通行範圍。以潤州路(鎮揚汽渡—朱方路口)、朱方路(潤州路口—團山路口)、團山路(朱方路口—潤興路口)、潤興路(團山路口—金潤大道路口)、金潤大道(潤興路口—鎮榮公路口)、鎮榮公路(金潤大道路口—官塘橋路口)、官塘橋路(鎮榮公路口—谷陽路口)、谷陽路(官塘橋路口—緯七路口)、緯七路(谷陽路口—智慧大道路口)、智慧大道(緯七路口—學府路口)、學府路(智慧大道路口—禹山路口)、禹山路(學府路口—谷陽路口)以及江岸線圍成的閉合區域內所有道路。

三、限制通行時間。全天24小時。

四、對違反上述限制通行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五、各市(區)可以參照本通告發布本區域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通行管理方案。

六、本通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鎮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