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問題丨概念與概念框架

我們的哲學體系和哲學觀點的基本單元被稱為概念。概念賦予經驗以形式,並使明確表達成為可能。甚至在我們試圖說清楚自己的觀點之前,概念就已經使我們可能去認識世界中的事物了。我們之所以能夠看到或聽到具體的人或物,而不是像透過一個焦距沒有對準的攝影機那樣看到一團模糊的世界,就是因為依靠了概念。除了規定我們經驗的形式,概念還能把我們的經驗組織起來。概念罕有孤立存在的情況,它們實際上總是要組成一個概念框架。

下面是一個關於概念的例子:當我們還是孩童吋,我們學會了把某種東西叫作狗,於是獲得了“狗”這個概念。起初,我們使用起概念來很笨拙,我們會把任何有四條腿的東西都叫作“狗”,比如貓、牛、馬等。但隨後父母糾正了我們,我們於是學會了更加精確地使用概念,先是學會了把狗與貓、牛、馬區分開,然後又學會了把它與狼和豺區分開。這樣我們就擁有了“狗”這個概念,我們可以辨認出狗,也可以談論狗,甚至即使沒有狗出現,我們也能對狗進行思考和想像,並且可以談論對一般的狗的看法,我們還可以通過學習以及辨認狗的不同種類——比如辨別兇惡的狗和溫順的狗——而把概念精緻化。因此,在某些情況下,概念在實踐上具有無可置疑的重要性。因為正是概念告訴了我們應當怎樣去行動,什麼時候奔跑,以及什麼時候禮尚往來等。但“狗”這個概念也成了我們對世界的看法的一部分——一個狗作其中不無重要的世界,一個劃分成狗與非狗的世界,一個可以思考狗的生活與我們的生活之間有什麼區別的世界。(古代哲學中有一股很大的思潮就被稱為“犬儒主義”,該詞取自“狗”的希臘詞。)犬儒派通過過一種苦行的貧窮的生活而獲得了這一名聲,在其同時代人看來,他們的生活比“狗的生活”好不了多少。

某些概念有著非常具體的對象,比如“狗”這個概念就是這樣。由於這些具體概念來源於經驗,所以我們通常把它們稱為經驗概念。我們已經看到了“經驗的”(empirical)—詞指向經驗(比如說,知道狗的不同種類和行為),我們還會多次看到,empiri這一詞根意味著與經驗有某種聯繫。通過經驗概念,世界開始變得對我們有意義了。我們藉助於經驗概念把世界分成了可以區分的各個部分,學會了怎樣與之打交道,發展了我們談論、理解和解釋它的能力,學習和談論關於它的更多情況。除了這些具體概念以外,我們還要使用一些更為抽象的概念,它們的對象無法觸及或經驗到,因此無法對其進行簡單定義。這些概念被稱為先驗概念,因為它們在概念上是先於經驗概念的。“數”這個概念便是一例。無論數對於我們關於經驗的討論是多麼的重要,算術概念並不是經驗概念。雖然數學家談論“無理數”的概念,但這個概念卻無法對應我們日常經驗中的任何一樣東西。要想理解這一概念需要具備許多數學知識,因為與大多數概念類似,這個概念僅能在一個由其他抽象概念所組成的系統中進行定義。

較之“狗”這個經驗概念,“數”這一先驗概念引發了困難得多的問題。一般來說,哲學所

關注的其實正是這些最困難的概念。由於哲學概念是抽象的,它們的含義可能會為各種不同的意見留有廣闊的餘地,比如“好人”的概念和“好的生活”的概念似乎對於不同的人有著非常不同的含義。因此,“上帝”的概念導致了巨大的困難。事實上,這種困難是如此之大,以至於有些宗教會拒絕對上帝做出定義,其至會拒絕給他(並不總是“他”)一個名字。在猶太-基督教傳統和伊斯蘭教傳統中,上帝這一概念的含義是多種多樣的,甚至在《聖經》中也是如此。然而,一旦我們開始思考其他某些上帝概念,比如希臘關於宙斯和阿波羅的概念,印度教關於毗溼奴和溼婆的概念,或者把上帝等同於宇宙整體、某種生命力,或被一個人當作自己“生命的終極關切”的無論什麼東西的某些現代概念,你可以看到,僅就這個語詞達成一致還不能解決最困難的問題:上帝是什麼樣子?我們能夠期待他什麼?信仰他是什麼意思?我們的上帝概念是什麼?

“自由”這一概念是特別困難的。有些人認為,白由就是能夠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而另一些人則認為,自由僅僅在社會允許範圍之內才是有意義的。然而,這並不意味著“自由”就已經是非此即彼了。語詞及其含義可以有各種各樣的解釋,進行解釋正是哲學的工作。但這並不是說,我們的意見分歧僅僅是針對一個詞的含義。我們所無法達成一致的是概念,而概念又反過來決定了我們看待世界的方式。

“自我”的概念也與此類似。在純粹語法的意義上,“自我”一詞僅僅是指某個人,比如當我說“我向院長毛遂自薦”時指的就是我本人。但什麼是這個自我?它並沒有被這個僅僅有所指的詞所定義。我的自我指的是就是我嗎?是正在說話的聲音嗎?還是指整個一個人?它是否包含關於我的每一樣瑣碎的、無關緊要的事實(比如我今天早上忘了刷牙)?它指的是某種本質性的事實(比如我是一個有意識的存在)嗎?我的自我是一種靈魂嗎?抑或是一種社會建構,它無法用單個的人來定義,而必須用我的社會和我在其中的特定角色來定義?

“真理”的概念是哲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真理就是“事物真實存在的方式嗎”?它依賴於我們相信什麼以及對如何才算是相信的規定嗎?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我們都被自己有限的世界觀限制住了,以致無法超出自己語言的概念和有限的經驗來看世界?

在所有概念當中,最為抽象和最有爭議的不是那些我們用來把世界劃分成為可以理解的各個部分的概念,而是那些我們試圖用來理解世界之整體含義的大概念。宗教是傳達這種整體理解的傳統渠道。但在我們的文化中,也是為了這個最終的目的,宗教已經受到了來自科學、藝術、法律、政治和哲學的挑戰。

這些包容一切的圖景和視角是我們最終的概念框架,即我們用來“框定”和組織所有其他更為具體的概念的那些最抽象的概念。“概念框架”這一術語強調了概念的重要性,它對於明確表達那些構成大多數哲學的概念是重要的。然而從一種更具實踐性的眼光來看,所謂“概念框架”也可以被當作一套價值和一種審視生活的方式,或者用現代的話來說,可以被當作一種生活方式。如果把側重點放在政治與社會,那麼這種東西可被稱為意識形態——一套關於社會本質以及我們在其中所扮演的政治角色的觀念。但一種意識形態也同樣依賴於概念,所以它不僅是一種生活方式,而且也是一種概念框架;如果把側重點更多地轉向歷史角度,我們會發現,歷史學家們有時把同一種東西稱為思想氣候;如果我們把側重點從賦予世界以形式的概念移開,而去強調由這種東西所得出的對世界的看法,那麼我們可以用一個通俗的哲學術語——世界觀(它經常被寫成德文的形式Weltanschauung,因為有幾位德國哲學家曾經在上個世紀 頻繁地使用這個詞)來表達。然而不論我們所使用的是哪一個術語,側重的是哪一點,重要的是我們已經在某種意義上擁有這些觀點了,通過它們,我們不僅把世界條理化了,而且還規定了我們的生活。當我們在哲學中明確表達它們時,我們並非只是在創造一種思想的任意結構,而是在明確和澄清我們業已相信的東西,從而更加清楚自己的思想,能夠為之辯護,在必要的時候有能力改變它們。

通常,我們的概念框架、生活方式、意識形態、思想氣候或者世界觀都會被想當然地用作我們做其他工作的理智基礎。然而有的時候,檢査一下基礎,仔細審察一下我們通常認為的理所當然的事情是必要的。如果我們計劃建造一座房屋,認真考察一下地基是個不錯的想法,特別是當有什麼東西好像出了毛病時就更是如此,比如土過於鬆軟,地點位於易發生地震的斷層處等。我們的概念框架也是這樣。一旦我們去檢查它們,它們就有可能顯得十分軟弱或畸形,甚至有可能馬上坍塌下來,任何切中核心的問題或者反對者的進攻都有可能使它垮掉。比如在大學新生中,這種經歷屢見不鮮:他們帶著某些一直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宗教、道德、政治和個人的觀點(他們從未對這些觀點進行過質疑或辯護)入了學,隨後碰到了某個人(這個人可能是一位室友、老師或學友),緊接著,這些自己從小到大都堅信不疑的觀點陷入了―片混亂。那些尚未做好理智準備的學生可能會發現,他們對許多想法不再像以前那樣有把握了,於是便開始進行防禦。在此過程中,他們甚至會感到自己受到了侵犯,經常會為某件事情爭論不休。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在經歷了一些哲學思考之後,這些學生又會對他們相信什麼以及為什麼要相信重新明確起來。在基礎被考察之前,它可能已經相當虛弱甚至近於崩潰了,然而一旦他們看清了自己所處的位置,便會把空隙填補堅實,使自己免於不期而遇的思想地震的侵襲,並能以一種更為堅定的自信重塑自己的信念。

當然,你有可能會發現自己正在使用著兩種甚至多種概念框架。例如,一種是學校裡的科學框架,一種是週末的享樂主義(或快樂主義)框架,還有一種是週日早晨的宗教框架。那麼問題就來了:這些不同的框架應當怎樣聯繫在一起呢?哪種是最重要的?它們果真互不相容嗎?要想生活得一致,我們難道不是必須要把所有這些信念全都統一起來嗎?說到底,對概念和概念框架的理解之所以如此重要和有價值,是因為我們在對它們進行理解的同時就是在進行著創造,從而豐富、發展和鞏固它們,賦予我們的日常生活以新的意義和清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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