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根據印度財政部、稅務部和海關委員會(CBIC)的最新通告,《海運貨物艙單及轉運規定》 (SCMTR) 的生效日期將推遲至2020年2月16日,新系統和新流程將在生效之前進行微調。
這也是SCMTR推出後第四次調整生效時間及細則。
根據更新的條例規定:所有運抵印度港口的貨物,艙單中必須包含IEC、GSTIN 、PAN、6位HS編碼;修改、換籤提單或者改港,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無船承運人提單申報安排必須在船舶離開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之前72小時提交,違者將面臨近3000美元的罰金!請大家相互轉告,務必注意!
新規要求如下
生效日期推遲至2020年2月16日。
新系統和新流程將在生效之前進行微調。
2020年2月16日之後的任何違規行為,將處以印度盧比50,000至200,000的罰款。
一.關於海運抵達艙單 (Sea Arrival Manifest “SAM”)
1. 海運抵達艙單 (SAM) 必須在船舶離開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之前提交。
例如: 韓國 / 中國 / 印度次大陸航線 (KCIS) 及中國 / 印度 / 越南航線 (CIVS) 西行航線就是巴生港, 而達累斯薩拉姆就是海灣 / 印度 / 非洲航線 (GIA) 北行航線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
2. 裝貨港必須嚴格遵守裝運指示規定的截止時間。
3. 所有運抵印度港口以及在印度港口中轉的集裝箱,必須提供6位海關編碼 (HS CODE)。艙單及提單必須顯示進口商的進出口號碼(IEC)、消費稅進口商的身份證號碼(GSTIN)和通知方的永久賬戶號碼(PAN)。
4.貨物發票金額,目前在海運抵達艙單(SAM)上是非強制的,但不需要顯示在提單上。
二.關於海運出境貨物艙單(Sea Departure Manifest ”SDM”)
1. 船舶在印度裝貨港開航前,必須向海關提交出境貨物艙單。
2. 適用於所有在印度港口裝載的集裝箱。
3. 必須在船舶到達裝貨港至少48小時之前提交裝運指示。
4. 必須在集裝箱入閘之前至少42小時提交貨物裝船準單。
三.關於艙單提交後的修改規定
1.海運抵達艙單 (SAM)
長途航行超過4天 -預計抵達時間48小時前。
中途航行2至4天 -預計抵達時間24小時前。
短途航行不到2天 -預計抵達時間6小時前。
運載散裝貨物,不論其航程時間 – 直到貨物進口申報。
2.海運出境貨物艙單 (SDM)
一般不遲於船舶開航後24小時。
運載散裝貨物,不遲於船舶離境後72小時。
四.無船承運人提單(House BL “HBL”)申報安排
1. 在印度的貨運代理人,必須在船舶離開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之前72小時提交無船承運人提單(HBL)。
2. DPD,DPD / CFS的詳細轉運信息,應在船舶離開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之前通知承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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