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毆打他人還搶劫錢財 惡勢力集團暴力傳銷案宣判 11名成員均獲刑

恐嚇、毆打他人還搶劫錢財 惡勢力集團暴力傳銷案宣判 11名成員均獲刑

恐嚇、毆打他人還搶劫錢財 惡勢力集團暴力傳銷案宣判 11名成員均獲刑

11月5日,灞橋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以付某偉等為首的11人惡勢力集團暴力傳銷案。11名成員均構成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別被判處17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採取恐嚇、毆打等手段搶劫他人錢財

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付某偉、李某學、李某林等多人,在3人領導、組織下,通過電信網絡以招聘、戀愛等為名,將多名被害人從外省市誘騙至灞橋區汪新寨村、張一村、東小寨村租住的民房內,採取恐嚇、毆打、搜身、非法拘禁等手段,搶劫被害人隨身現金、手機、銀行卡等物品,逼迫被害人說出手機微信或銀行卡密碼,向親友索要轉款以及使用被害人手機網上貸款後,取出被害人銀行賬戶內錢款。

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實顯示,這夥人行為惡劣、不擇手段。2018年3月12日,成員阮某斌以招工名義,將女受害人杜某某騙至西安。在一處民房內,阮某斌等人把她按倒在地,李某林對她拳打腳踢、扇耳光、揪頭髮、往身上潑水,甚至威脅要讓人將其強姦。之後, 杜某某身上800元現金、兩部手機、銀行卡、價值3500元的金項鍊等物被搶走。李某林等人繼續逼迫杜某某向家人和朋友要錢,杜某某共損失22800元。在被拘禁兩個多月後,她被押送到西安火車站送走。該組織還威脅杜某某,說她的家庭住址、父母電話都被掌握,如果報警全家沒有好下場。

2017年2月19日,孫某被女網友從江蘇騙至灞橋區一處民房,準備轉身離開時,屋內六七名陌生人將他摁倒在地一陣毆打。銀行卡、兩部手機、隨身攜帶現金被搜走後,孫某被拘禁在一個房間內,包括現金、微信零錢、銀行存款在內,共計損失19800元。2017年2月22日晚,孫某被送至西安火車站。被拘禁期間,孫某父親患腦血栓住院急用錢,最終去世。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灞橋警方對該集團成員實施跨省抓捕,11名成員先後落網。

恐嚇、毆打他人還搶劫錢財 惡勢力集團暴力傳銷案宣判 11名成員均獲刑

3名主犯均獲16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年8月28日,灞橋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11月5日,灞橋區法院進行宣判。法院審理認為,該團伙成員長期多次作案,形成以付某偉、李某學、李某林為首要分子,阮某斌、路某男、黃某雄等為骨幹成員,成員基本固定、層級嚴格、分工合作、作案手段成套的惡勢力集團。該集團專門以外省市被害人為作案對象,非法拘禁、搶劫18人,搶劫數額累計327638元,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權利,嚴重危害電信網絡秩序和群眾的網絡安全感,造成比較惡劣的社會影響。各成員的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非法拘禁罪。

恐嚇、毆打他人還搶劫錢財 惡勢力集團暴力傳銷案宣判 11名成員均獲刑

最終,法院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付某偉有期徒刑十七年又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4年;判處被告人李某學有期徒刑十六年又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判處被告人李某林有期徒刑十六年又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其他8名成員分別被判處十五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至2萬元不等,個別成員還被剝奪政治權利2年或1年。扣押在案的被害人手機、電腦等物品由扣押機關發還被害人。扣押在案的被告人29500元現金、被告人銀行賬戶內的53527元存款,以及白色本田繽智轎車一輛予以追繳,扣押之款及所扣押車輛依法變現之款,按比例發還被害人;被告人違法所得的人民幣327638元,扣除上述所列之款後,其餘部分繼續追繳。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張志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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