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怎樣認定一塊地是不是宅基地?

新區洺株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第五條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應當依法登記發證,土地登記發證的具體事務,由土地主管部門負責辦理。 

土地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對土地證書進行檢驗。土地證書不得塗改、偽造、倒賣、非法印製。土地證書破損的,經審查同意後可以換髮;土地證書滅失的,經公告核實後應當補發。

土地登記申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繳納土地登記費。

所以,宅基地是有產權證。

辨別一個房子是不是宅基地還可以通過以下方法:

1,土地性質:宅基地證是農村集體土地;我們說的房產證是國有土地。

2,土地的獲得方式也不一樣:宅基地的地有的是很早分的沒交錢,有的是現在交錢分到的;房產證的地是通過國家公開招拍拿到的,必須交錢。土地的發證機關也不一樣,宅基地的證是鄉里的,房產證的地是縣級以上國土局發的。

3,宅基地證是不讓買賣的,房產證是可以買賣的。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及少數城鎮居民為建造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分為兩種:即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城鎮宅基地使用權。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主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和符合一定條件的城鎮居民。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沒有確認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農村建房、對集體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城鎮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解放以後因歷史的原因形成的城鎮私房所有者及經批准在城鎮建房的城鎮居民。

拓展資料: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權法研究小組編著,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


奮韓青年小崔


在農村裡面怎麼認定一塊土地是不是宅基地?面對這個問題,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是今天我們來給大家分析一下。

農村裡面的土地大致可以分為三種土地。種植用地。宅基地。以及旱地。

種植用地其實是我們經營承包的土地,那麼旱地呢,其實是我們說的豬飼料地。宅基地呢,就是以前蓋好房子的地方。



如何認定一塊土地是不是宅基地?

面對於土地來說,是不是屬於宅基地呢?這個就得看一看這個土地所處於的位置。比如說這塊土地雖然被改造成旱地,但是他在我們種植的土地中間,他是不是宅基地呢?肯定不是。

那麼對於土地來說,應該認定有兩種方法,第1個是傳統留下來的蓋房子使用過的土地。因為蓋了房子可能由於時間的原因,房子倒塌掉多年沒有人使用,那麼這種情況留下來了也是屬於宅基地。


再一個就是現在重新申請獲得批准作為宅基地使用的土地。

得到村委承認得到相對應的部門認證。

現在總的來說,對於農村裡面的宅基地的問題,也不是說我們認定它為宅基地就是宅基地。

這個問題只有流傳下來的老宅基地才可以認為宅基地那麼沒有蓋過房子的這些土地都不可以隨意的認為在基地。

這個時候想要讓他變成為宅基地的時候,一定要得到相對應的部門的認可認證。

就比如說我們要在旱地上面蓋房子,那麼我們首先要申請人的申請,把這個土地變為宅基地使用。

所以這個時候咱們可以到國土局裡面進行申請,只要他們認可的時候就可以蓋房子。


現在蓋房子一定要申請。

我預計有的人提問這個問題,可能認為老宅基地蓋房子不需要申請。其實老宅基地開房子也是需要申請的,申請或者批准之後才可以蓋房子。

因為你不申請,那麼也有可能關這兩個口,你到時候跟他爭辯的時候就沒辦法分辨的清楚。

所以這個時候我們一定要做好提前的預防措施,預防被坑,預防遇上各種各樣不好的事情。

所以事先申請是十分有必要的,不管是以前遺留下來的老房子的宅基地,還是你要重新申請使用的宅基地,這些都需要經過申請,獲得批准之後再進行使用,後續才可以獲得法律的保障。


農人莫小道


作為多年的鄉鎮村建國土管理工作者,特來作答,以期能幫助更多的人。本答覆的主要內容是:

  1. 要認定一塊地能否作宅基地,關鍵是從土地的性質進行認定。經過申請和批准,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一般農地都可作宅基地。涉及林地的,原則上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後也可作宅基地。
  2. 如果用排除法,那麼對於農村的土地而言,基本農田不能作宅基地,已變成國有土地的也不能作宅基地。

就各地農村的實際而言,選擇合適的、能用作宅基地的地塊的確比較難。這是因為,農村的土地絕大部分都是基本農田,集體建設用地、一般農地所佔的比例極小,往往都是當地在土規調整時為保證一個村、一個地方的發展而專門留用的土地,但這種留用的土地指標極其有限,重點在於保障各地場鎮發展用地需要和各村的農民新村建設需要,以及鄉村產業發展的需要。對一般的群眾而言,主要以利用原有宅基地為主。

在農村群眾申請新的宅基地時,最好是先請當地國土所及建管辦的人員,到現場實地查看擬選地塊的用土性質,特別是當地國土所的人員都有專業的平板,其上面對各村各社各地塊的土地性質都標註得非常清楚,哪些是集體建設用地。哪些是一般農地,哪些是基本農田,一目瞭然,這樣就可以避免走彎路,即時選出可用作宅基地的地塊。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是不是宅基地上村委一問就知道了。 在農村宅基地有2種。 一種是祖上傳下來的。 一種是後期申請的。 打個比方 一家兄弟2個,長大結婚以後基本上都要分家。那家裡只有一份宅基地怎麼辦呢?這個時候就要去村裡申請了 。村裡會跟據情況劃個地方給蓋房子。去年我們這邊進行了《宅基地確權登記》只有經過村裡認定的 。才會給你頒發證書。


抽絲剝繭222


辨別一個房子是不是宅基地可以通過以下方法:

1,土地性質:宅基地證是農村集體土地;我們說的房產證是國有土地。

2,土地的獲得方式也不一樣:宅基地的地有的是很早分的沒交錢,有的是現在交錢分到的;房產證的地是通過國家公開招拍拿到的,必須交錢。土地的發證機關也不一樣,宅基地的證是鄉里的,房產證的地是縣級以上國土局發的。

3,宅基地證是不讓買賣的,房產證是可以買賣的。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及少數城鎮居民為建造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的權利。

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分為兩種:即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城鎮宅基地使用權。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主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和符合一定條件的城鎮居民。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沒有確認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農村建房、對集體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城鎮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解放以後因歷史的原因形成的城鎮私房所有者及經批准在城鎮建房的城鎮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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