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條例》實施以來,馬龍區已處罰500餘起不文明行為

掌上曲靖訊 “師傅,您的摩托車不能放在這裡,請挪到非機動車停放處”“同志,請不要隨地亂扔菸頭”“大姐,您知道《曲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嗎”......

自11月1日《曲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以來,馬龍區執法人員多措並舉宣傳教育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文明條例,並以此條例作為嚴懲不文明行為的有力證據。“同志,根據《曲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你違反了佔道作業、擺攤設點,所以給予你100元的處罰,並請你趕緊將攤位收走。”這是馬龍區城管人員在執法時對一位沿街商戶的勸阻。

自《条例》实施以来,马龙区已处罚500余起不文明行为
自《条例》实施以来,马龙区已处罚500余起不文明行为

更值得一提的是,該區還通過以志願服務代替行政處罰的方法來貫徹《條例》的實施。比如,發現一起亂扔菸頭的不文明現象,在給予罰款的同時,還要求當事人要撿夠200個菸頭,通過這種方法讓不文明現象得到有效處罰。同時也大大降低了違法當事人對執法工作的牴觸心理,通過讓違法行為人親自參與到一線工作中,深刻體會城市管理者的辛苦,縮短管理部門和不文明人之間的距離,不僅體現出人性化執法的一面,更進一步壯大了社會服務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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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自《曲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以來,馬龍區共處罰亂丟菸頭70起,處罰1400元;亂停摩托車(非機動車)10起,罰款1000元;違規停放機動車20起,罰款4000元,規範非機動停放60起,勸導不文明行為300起,勸導流動攤販入市經營50起。

郭梅 孫偌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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