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磊哥”涉黑案 昨日公開審理

南漳“磊哥”涉黑案 昨日公開審理

襄陽網訊(楚天快報記者陳洋波 通訊員王毅然 李瑩瑩)11月4日上午9時,南漳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王磊等20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聚眾鬥毆罪等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磊在“混社會”過程中先後網羅楊俊鋒、焦陽、李偉、馮磊、鄭珊珊等20人,逐步形成人數眾多、較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王磊是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組織成員尊稱王磊為“磊哥”。在王磊直接組織、指揮、參與下,該組織實施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鬥毆、破壞生產經營、非法拘禁、妨害作證等犯罪活動34起,其他違法活動3起,實施的犯罪活動造成1人死亡、5人輕傷、8人輕微傷。

公訴機關認為,王磊等20名被告人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在南漳縣城關鎮、武安鎮、板橋鎮等地造成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給當地群眾造成了極大的心理恐懼,對王磊等20名被告人,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南漳法院受理案件後,為保障各涉案被告人的訴訟權益,依法為8名沒有聘請律師的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師擔任其辯護人。開庭前,部分被告人表示認罪認罰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因該案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複雜、社會影響較大,庭審預計將持續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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