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本級掛「2019」19號土地掛牌出讓公告

經鹽城市人民政府批准,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地塊位置位於文港路東、新河路南側安置房地塊,面積33493㎡。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鹽城市本級掛「2019」19號土地掛牌出讓公告

[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20191901鹽馬路東、青年路南側安置房地塊回購比例為100%,回購安置房面積約7.7萬平方米,其中安置戶型70、90、130平方米的比例分別為28%、41%、31%。安置房回購價格為5740元/平方米、配套商業回購價格為800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套非機動車庫價格為2870元/平方米(均為建築面積),機動車位回購價格為3000元/平方米(單個車位面積不小於12.72平方米,長度不小於5.3米,寬度不小於2.4米)。回購結算方式:安置房、配套可售商業用房、非機動車庫、可售地下機動車停車位等全部由鹽南高新區投資公司負責回購,資金結算方式為:工程建設達到正負零,支付回購款總價的20%;工程主體達到一半以上,支付回購房款總價的20%;回購項目所有安置房樓棟主體封頂時,支付回購房款總價的20%;回購項目所有安置房樓棟土建經行業主管部門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回購房款總價的20%;公建配套設施經行業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竣工交房前,支付回購房款總價的17%;餘款3%為質保金,在兩年質保期滿後無質量問題付清。該宗地配建公共廁所一座,面積不小於60平方米,需對外使用並做好標識;配建建築面積不少於1500平方米農貿市場,不少於1/2面積放置在首層(計入商業佔比);臨文港路配建建築面積不小於1800平方米社區辦公用房。鹽南高新區要求,上述公廁、農貿市場和社區辦公用房由競得人出資配建後,無償移交給新河街道,由新河街道負責統一管理。 競得人必須在競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鹽南高新區簽訂《鹽南高新區安置房建設及回購協議》,未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的,不得簽訂成交確認書,視為無效交易,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競買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掛牌出讓文件中約定禁止參加者外,均可參加競買。可單獨競買,也可聯合競買。該地塊建設安置房,不接受個人競買,競買單位需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於2019年11月01日至2019年11月24日,到網上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網上掛牌出讓,通過鹽城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競買申請人可於2019年11月25日 起至2019年12月02日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02日16時。

競買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經江蘇省用地企業誠信數據庫比對合格後,系統將自動賦予競價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鹽城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

1、地塊編號:20191901;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5日 08時30分 至2019年12月02日 16時00分;

保證金繳納時間:2019年11月25日 08時30分 至2019年12月02日 16時00分;

掛牌時間:2019年11月25日8時30分 至2019年12月04日10時;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競得人不得建設帶有私家花園的低層獨立式住宅的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

(二)1、上述地塊由競買人自行踏勘現場,出讓方不統一組織。 2、土地出讓價款中不包含宗地各項行政規費及土地契稅。 3、競得人需執行鹽城市規劃、建設等部門對規劃、建築方面的所有規定要求。掛牌地塊周圍道路等基礎設施配套、地表高度以現狀為準。競得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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