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火藥槍獵殺“二保”灰臉鵟鷹,5人被判刑

持火藥槍獵殺“二保”灰臉鵟鷹,5人被判刑

封面新聞記者 楊雪

2019年5月12日,都江堰市森林公安局會同都江堰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在龍池鎮查關村“疙瘩坪”處擋獲涉嫌非法狩獵的五名男子(分別為何某、李某均、張某玉、王某林、萬某)。經訊問,該五人對自己在都江堰市龍池山上“疙瘩坪”(小地名)處非法使用火藥槍、狩獵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灰臉鵟鷹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019年5月13日,都江堰市公安機關將該案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並對上述五人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

持火药枪猎杀“二保”灰脸鵟鹰,5人被判刑

2019年9月12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依法作出判決,對被告人何某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和非法獵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野生動物罪,與前罪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被告人張某玉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被告人萬某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被告人王某林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被告人李某均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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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都江堰市森林公安局對王某林、張某玉、萬某、李某均,在禁獵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獵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了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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