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問世界最瞭解的你人是誰?
是你的戀人?知己?亦或是家人?
不,是廣告。
說起廣告,
你的興趣愛好,生活習慣,
它都能瞭解的一清二楚,
而且想盡了一切辦法去屏蔽它,
它總能有辦法出現在你面前。
精準的好像就在你身邊,
對於廣告,黑馬只能說,
雖然很生氣但卻也無可奈何。
但是最近,
黑馬對於微信朋友圈上的一條廣告不僅不反感,
事情是這樣的,
根據新京報報道,
23人欠錢不還,被法院列為了失信人,
其中有一人未履行標的金額達到了1.77億元。
為了讓這些失信人員感受到壓力,
在朋友圈投放失信被執行人員的個人信息,
包括姓名、頭像、標的、所涉案件、懸賞額等等。
變成百萬富翁的機會來了,
只要你能提供這些失信被執行人員的財產信息,
那麼就可以得到5%的懸賞金。
1.77億元人民幣,
5%也就886.76萬元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提供的財產線索必須要是法院所沒有掌握的,
並且是真實的。
如果惡意舉報或者舉報失實,
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
而且不是所有人的朋友圈都有機會收到這條懸賞廣告,
懸賞令的投放對象都是經過大數據篩選的。
一是要被執行人的密切聯絡人,
包括親戚、朋友等;
二是被執行人經常活動區域範圍內的人,
比如公司、家附近3至5公里區域內的人,
即使是陌生人,也可能會收到這條懸賞令。
所以不在此範圍內的人,
不就800多萬元嘛,我們看不上,
既然得不到,風度就不能丟。
到這,是不是有人要說,
就因為別人沒能力償還這麼多錢,
法院就把個人信息向社會公開,
這是不是太過分了?
首先,這是合法合理的。
根據相關法律,
執行法院完全可以依據申請執行人的懸賞執行申請,
向社會發布舉報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懸賞公告。
而且,很多失信人員並非沒有能力償還,
而是通過轉移財產等等方式進行逃避。
這種行為,
經常借錢給他人的小夥伴應該是深有體會,
還錢難如蜀道。
通過合法的途徑曝光失信人員的個人信息,
起碼能給予其巨大的輿論壓力。
在這起事件中,
錢不錢的還在其次,
重要的是可以通過朋友圈尋找線索。
要是把這種方式推廣開來,
比如每年走丟的兒童,
那麼找回丟失兒童的概率將大大增加。
像是其他刑事案件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進行懸賞,
對於破案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這並非是十全十美。
如果以後完全開放這種類型的廣告,
如何保證投放的廣告信息真實性?
朋友圈廣告投放懸賞會不會被濫用?
甚至於這是否合乎法律,
這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只能說,微信朋友圈投放廣告懸賞是一個快速找尋信息的好思路,
但需要謹慎使用。
最後不得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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