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錢生錢”夢碎欠下鉅債“攜”母自殺解脫不成獲刑10年

信息時報訊(記者 何小敏)為賺取高息,廣州男子區某四處貸款後出借他人,可好景不長導致自己也欠下鉅債無力償還,他選擇自殺還“帶上”自己的母親。最終自己“解脫”不成,母親也成了植物人。近日,廣州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區某有期徒刑10年。

欠下鉅債攜母自殺

據瞭解,區某生於1988年,未婚,此前是一家汽車公司的測試員,月薪九千元左右。2018年12月11日晚上21時23分,表姐關某收到區某同事發來的短信,說他當天沒有去上班,也聯繫不上。隨後,幾名親屬來到區某住處,撬開窗戶發現,一股濃烈的燒炭味散發出來,區某躺在地上,也不答話。親屬趕緊報警,並撥打120。之後,救護車將區某和母親黃某送往醫院。

不久前父親才過世,區某和母親又出了這樣的事,這是為何?據法院查明,2018年12月11日1時許,區某在住處即廣州市海珠區某房使用打火機、碳晶、酒精等點燃木炭,用膠布封閉門窗,並決定將母親黃某一起殺害。當日22時許,區某、黃某被發現並送往醫院搶救。經鑑定,黃某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一級,區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自殺前,區某還準備了遺書,稱自己欠債太多,打算自殺並帶母親一起走,麻煩姑姐姑丈處理後事。手機中他還拍了三張寫有各種賬戶密碼的照片,用於留給家屬處理後事。

另據瞭解,區某於2017年6月還曾購買過一套房屋,每月還款約4800元,2017年8月-2018年11月有兩期稍有拖欠,其他基本能如期還清。

借錢放貸落得無力還款

之後,區某清醒過來,他的母親卻昏迷不醒。據區某稱,2014年開始,表姐關某以月息7分或8分向他借錢,他為了賺取利息差,從銀行、借貸平臺、同事等渠道借錢再轉借給關某。2014至2017年年底,關某還能準時給利息,這之後便不能按約定給利息,這也導致他自己不能按時還息,財務狀況越來越差,欠債不斷利息疊加。據關某稱,她將借來的錢用於投資房產,開店鋪,或再轉借他人賺利息差,但因為行情變化,她便還不起利息了,但她也“並沒有想過不還他錢”。

2018年3月份,關某將區某與同事的借貸關係轉為她與同事的借貸關係。但區某欠下銀行、借貸平臺很多錢,仍無力償還。到了2018年8月初,有追債公司打電話給他和公司,催他還款。“我總共欠銀行、借貸平臺本金和利息約100萬元。我只記得我欠錢的銀行有廣州銀行、南粵銀行、借貸平臺有誇客、中望金服等,信用卡有光大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工商銀行、民生銀行、廣發銀行。”巨大的債務壓力讓區某萌生了自殺的念頭。

“我有自殺想法後,想過去賓館獨自燒炭自殺,想過在家附近的高樓跳樓自殺。”2018年12月11日,區某將自己的想法付諸行動。他說:“我想如果我自殺後,母親一個人留在世上及無人照顧又要承擔我的債務,很可憐,為此便產生了在自殺過程中一併將母親殺害的想法。”就這樣,熟睡中的母親也“被自殺”了。

歸案後,區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鑑於其有坦白情節,且是犯罪未遂,法院遂作出上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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