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這位縣委原書記公款出書26卷,為自己撈取政治資本

11月2日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江蘇省鹽城市

政協原副主席、射陽縣委原書記徐超動用財政資金編輯《徐超文章選編》26卷,為自己營造聲勢撈取政治資本

文章還列舉了多個江蘇落馬官員的案例,並這樣評論:一個個落馬乾部用自己付出的沉重代價告誡黨員幹部,任何時候都要繃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這根弦,主動向黨中央看齊、對標對錶,自覺把“兩個維護”融入思想靈魂,貫徹到實際行動中。

據公開資料,徐超1958年5月出生,一直在鹽城工作,曾任阜寧縣縣長、鹽城市城區(亭湖)區委書記,2007年至2012年任射陽縣委書記,2012年6月任鹽城市政協副主席,2014年5月被查。

據報道,徐超在2001年擔任阜寧縣縣長、2003年任亭湖區委書記之後幾年裡,認為自己的仕途一直徘徊不前,“心裡很不舒服”,開始有了“別的”想法。

盐城这位县委原书记公款出书26卷,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

2015年8月,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80萬元。判決書顯示,徐超利用服務企業經營、幹部職務職級晉升及調整等方面的職務便利,總共收受、索取39人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53萬餘元。

徐超編輯出版自己的“文選”的時間,是在主政射陽縣期間。

此前鹽城紀委監委網站介紹,徐超對名和權看得較重。接受調查期間,徐超多次誇耀自己的政績。據瞭解,主政射陽時,徐超出版了一本《徐超文選》,專門彙總他的各種講話。

此外,徐超還受賄過一副號稱是著名畫家黃永玉的畫作,落馬後被鑑定為贗品。

據鹽城紀委監委網站報道,徐超曾收受過商人送上的一副號稱為黃永玉作品《諸君一笑圖》。據該商人供述,算上《諸君一笑圖》,他共買了兩幅畫,總共花費20萬左右。徐超落馬後,這幅畫被檢察機關查沒後,經鑑定為贗品,價值為4500元。不過在2016年5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幅畫進行司法拍賣時,雖然已明確標明贗品,仍被一名競買者出價10.09萬元購得。

另外,徐超還有一名接觸多年的情人。

從2004年開始,徐超和該女子保持不正當關係。2009年,事情敗露,該名女子的丈夫要去舉報徐超。經過中間人協調,決定私了,由徐超賠償該女子丈夫100萬元。

由於徐超家的財政大權一直由妻子掌管,妻子的態度是:“你自己惹的麻煩,自己解決。”

徐超捨不得從自己家裡拿出這筆錢,找到和自己關係不錯的兩個老闆翟某和朱某,告訴他們自己想在南京買套房子,需要各借50萬,但並未列明還款日期和利息。直到2014年3月,在徐超知道二弟徐海峰被調查後,向朱某和翟某退了這筆款。

承辦人介紹,在徐超借款的幾年裡,徐超家裡一直有還款能力,卻始終不見還款,徐超本人主觀上也存在不想歸還的故意。

徐超還是一名“賣官書記”。在被認定的350餘萬元受賄款裡,有近三分之一與賣官有關。

檢察機關查明,2009至2014年間,共有22人向徐超行賄,行賄時間基本在春節期間,理由都是“拜年”、“表達心意”。檢察機關調查發現,徐超作為縣委

書記,對所屬幹部的任用、職務職級晉升、調配具有決策、決定權。“雖然這些送錢的人,並沒有明確說明具體請託事項,但是無論是收錢的徐超,還是送錢的這些人,都對送錢的原因心知肚明。”

一位曾在組織部門工作的官員曾向某媒體直言:買官賣官幾乎是心照不宣的潛在規則。甚至什麼級別什麼價碼,都有不成文的地下行情。其透露,某鄉鎮幹部多年位置沒動,通過親屬向徐超送了共計10萬,後來如願進了縣城某局。

某局長勤勤懇懇幹了多年,雖說也有政績,但就是原地不動,一直是科級幹部。從2009年開始,分10次給徐超送去了7.3萬元的紅包,期間被調為副縣級。

前述提到的徐超的二弟徐海峰,被當地人戲稱“地下組織部長”,許多買官賣官都由他弟弟收錢。2014年11月,徐海峰因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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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超簡歷

徐超,男,漢族,1958年5月出生,江蘇濱海縣人。

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政工師。

1978年12月--1981年1月就讀於江蘇省鹽城市師範專科學校阜師大專班中文專業學習;

1981年1月--1987年10月任江蘇省濱海縣中學教師、團委委員、團委副書記(期間:1987年7月--1990年7月江蘇教育學院教育管理學專業函授本科學習並畢業);

1987年10月--1989年11月任江蘇省濱海縣委辦公室工作人員;

1989年11月--1990年4月任江蘇省鹽城市委辦公室秘書;

1990年4月--1994年1月任江蘇省鹽城市委辦公室副科級秘書;

1994年1月--1995年4月任江蘇省鹽城市委辦公室正科級秘書、信息科副科長;

1995年4月--1996年2月任江蘇省鹽城市委辦公室信息科科長;

1996年2月--1996年11月任江蘇省鹽城市委辦公室主任助理、行政科科長;

1996年11月--1997年11月任江蘇省鹽城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7年11月--2001年1月任江蘇省阜寧縣委副書記(期間:2000年9月--2003年7月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員領導幹部在職研究生經濟管理專業學習並畢業);

2001年1月--2003年3月任江蘇省阜寧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3年3月--2007年11月任江蘇省鹽城市城區(亭湖)區委書記

2007年11月--2007年12月任江蘇省射陽縣委書記

2007年12月--2012年6月任江蘇省射陽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2年6月--2014.05任江蘇省鹽城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4年5月被查。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江蘇省鹽城市紀委監委官網、評事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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