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首次對“職業放貸人”徵收利息稅:利息10萬,納稅2萬多

“職業放貸人”有利息收入要交稅了——最近,沈先生雖然通過法院強制執行要回了錢,但作為執行申請人的他還要繳納利息稅費。原因是,他被認定為職業放貸人。

原來,為從嚴規制職業放貸人的訴訟行為,前不久省高院和省稅務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對職業放貸人徵收稅費的會議紀要》規定。近日,區法院主動對接稅務部門,向職業放貸人都徵收了利息稅,這也是我區首次對職業放貸人徵稅。

贏了210萬元的官司

繳納2萬元稅款

這個案子還得從2013年4月說起,當時王師傅因生意週轉需要向沈先生借款200萬元,雙方約定按月利率1.5%計息。借款到期後,王師傅卻無力歸還。

王師傅借錢時,與妻子尚未離婚,因此這200萬元屬於夫妻共同債務。2017年11月,沈先生一紙訴狀將王師傅及其前妻訴告到了法院。區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王師傅和前妻共同返還沈先生的200萬元借款及相應利息。

雖然贏了官司,但沈先生遲遲沒有等到王師傅及其前妻歸還欠款。去年5月,沈先生到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一接手這個案子,就查詢到沈先生此前被法院認定為“職業放貸人”。

隨後,法官要求沈先生如實告知案涉本金和利息的具體金額,並告知他將對其獲利部分徵收相應的稅款,以及虛假申報的後果。

“法官,我之前在法院的微信號上看到自己上了‘職業放貸者’名錄,我一定如實申報,好好配合,你們依法收稅我沒有意見。”據沈先生陳述,這個案件本金200萬元,利息10萬元。

執行中,法院依法拍賣了王師傅和他前妻名下的不動產,再加上兩人籌得的40萬元,共執行到位案款210萬元。同時,法官出具《涉職業放貸人案件信息告知書》,將區法院“職業放貸人”名錄、沈先生身份信息,以及相關本金、利息收入等情況通報給了區稅務局,由區稅務局計算沈某應繳稅費金額。

最終,法官協助區稅務局就沈先生的獲利部分進行徵稅,並於11月1日下午將案涉稅費匯至稅務機關。

蕭山首次對“職業放貸人”徵收利息稅:利息10萬,納稅2萬多


建立“職業放貸人”名錄

維護金融秩序穩定

什麼是“職業放貸人”?是指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准的,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一般具有借款利率高、借款過程專業化、真實放貸人隱藏幕後、與“套路貸”相伴等特點。

為了加強對職業放貸行為的監管和引導,壓縮其利潤空間,維護金融秩序穩定,區法院早在2017年便建立了“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區法院根據同一原告在一段時間內所涉的民間借貸案件數量、金額等特徵進行分析,建立“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每季度向社會公眾發佈。

“執行法官收到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後,會第一時間查詢‘職業放貸人’名錄。”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旦確認其為“職業放貸人”,將根據省高院、省稅務局聯合發佈的《關於對職業放貸人徵收稅費的會議紀要》,執行法官會在案款本息執行到位後向稅務機關通報,對“職業放貸人”的獲利部分進行徵稅。沈先生一案只是個開始,今後蕭山的職業放貸人利息收入都將被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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