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話說“兄死叔就嫂,姐死妹填房”是什麼意思?有道理嗎?

農村老俗話


古代經濟比較困難老百姓家庭條件不怎麼好,而且在觀念上面基本上都是比較嚴肅,所以在古代就有那種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說法,這種觀念在現在早就被丟到九霄雲外去了,但是在古代這些非常的嚴肅,並不是說像現在的這個樣子,而且在古代還有不少叔嫂聯姻的事情發生,這說明了古代社會的一種特殊現象。



古代有兄死叔就嫂,姐死妹填房的說法,其實就說明了古代社會經濟約束,家裡面一般長子是有各種優先權,在繼承遺產或者婚姻方面,長子都會比次子高一點,家庭條件好一點的,在長子結婚後次子還有機會獲得婚姻,如果家庭條件差一點,那次子沒辦法成家,如果兄長去世那為了家庭完整和和睦,次子會跟嫂子生活在一起,維持家庭圓滿。


傳統文化裡面叔嫂之間在兄長在世的時候,兩者之間的關係就是長兄如父,嫂子如母的說法,兄長去世後,嫂子屬於寡婦,叔子是單身,那用傳統文化來說,維持原有家庭圓滿,解決小叔子婚姻問題,解決嫂子喪夫的問題,為了不讓人看不起,所以長輩會動員叔嫂結合成為家庭。

其實這些都是對現實社會的一種無奈,婚姻的不自由,基本上都是屬於一種長輩之間主導的婚姻,不像現在的婚姻自由,也是反應了當時社會觀念是比較保守的,現在的社會開放自由,基本上沒有這種類似的情況,就算有大多數也是自願,加上經濟條件各種問題的綜合因素導致,但是比較稀有。



姐死妹填房,其實意思和兄死叔就嫂是一個道理的,在自己姐姐去世後,做妹妹的還沒有嫁人,家中長輩會考慮到面子和家庭觀念問題安排小姨子去代替姐姐的位置繼續保持家庭原有的關係,其實就是一種長子長女為大的思想觀念,也表現出來了家庭和睦的重要性,年輕人對自己的婚姻基本上沒有發言權。


現在的社會這種現象就真的會稀有了,婚姻基本上都是自由的,家中長輩主導婚姻的事情已經不多,但是並不是沒有,至少比過去少很多,現在的婚姻只要自己有能力基本上絕大多數的父母不會去幹涉,婚姻自由已經基本上達到,但是婚姻自由帶來的後果是家庭的神聖觀念變得不值錢,各種各樣的問題最終導致現在的一些社會現象。


無法超越的足跡


農村老話”兄死叔就嫂,姐死妹填房”,意思是說哥哥不幸死亡,小叔子附就嫂子登記結婚過日子;姐姐不幸死,妹妹就去頂替姐姐的位子,嫁給姐夫。當然這兩者的前提條件,必須是年齡相當,兩相情願,也是為了雙方的家庭和未成年的孩子少受委屈。不能強迫,也並不是一種風俗。

以前,我們家族裡,一個大哥去荒郊野外刨荊子當柴禾,不慎從懸崖上掉了下去,摔成了重傷,那時候農村缺醫少藥,也沒錢醫治,不久就去逝了,撇下了一兒一女,在父母的撮合下,二哥跟嫂子重新組織了家庭,二哥比嫂子小兩歲,婚後又生了兩兒仨女,共七個孩子,叔嫂重組,兩人齊心協力,小日子過的風聲水起,兒女成家後都懂孝順知感恩,兩人晚年生活很幸福,前年冬天,兩個人相隔四十天相繼去逝,大嫂九十歲,二哥八十八歲。

我的一個王姓鄰居的兒子五年前 ,媳婦因肺癌去逝,年僅28歲,留下了一個二歲的女兒。當初談戀愛時,孃家人就不同意,結婚時更百般阻攔,兩親家打得不可開交,可是女兒非他不嫁,結婚後三天回門,都沒讓進家門,等於斷絕了母女關係。如今女兒去逝,岳父岳母覺得很對不起女婿,於是就讓小女兒(比女婿小四歲)嫁給女婿,一是為了小外甥女不受委屈,二是為了擬補以前的過錯。

鄰居的兒子欣然同意,婚後又生了個兒子,等於兒女雙全,兩親家也重歸於好,日子過得有滋有潤。




落英鄉間


這個說法在過去農村是很有道理的。並且受到家庭和鄰里提倡的。

1,孩子們不會受後爸後媽的虐待。親叔和親姨畢竟也是親情。

2,家產不外流。

3,有一定的感情基礎。

我來說一下兩家的婚姻逸事。

老王和老李兩人從小就是師兄弟,感情一直很好。

兩人後來娶妻生子,老王生了四個兒女,兩男兩女,老李生了一男一女。孩子們從小在一塊玩耍,好的象一家人一樣。

孩子們慢慢長大了,後來逐漸產生了感情。老王和老李看在眼裡,心裡都有了些默契。

同一天,老王託媒人到老李家說親。老李託媒人到老王家說親。實際上就是走個形式,婚期很快就定下來了。

當年八月,兩對新人同一天結婚。兩家都是又娶媳婦,又聘閨女。熱熱鬧鬧,歡歡喜喜。

婚後,兩對新人相敬如賓。不久一家生了一個大胖小子。老王和老李更是高興的不得了。又親孫子又親外孫。

天有不測風雲,老王家的大兒子在窯場燒磚,磚窯倒塌!大兒子被埋在底下,救出來時已氣絕身亡。時間不長,老李家的媳婦也因病身亡。兩家都沉浸在痛苦之中。兩個孩子更是讓老王和老李心疼。

喪事辦完,老弟兄倆坐在一起默黙抽菸。兩家都象塌了天一樣。這時老王本家大爺過來和他倆說:不如按老傳統讓兄弟娶了嫂,讓小姨子嫁給姐夫。老王老李心裡願意,但又怕孩子們委屈。本家大爺說,孩子們的事我找人探探底。結果幾個孩子都沒有意見。找了幾個本家親戚,在一起吃了頓飯,就算辦了婚事。

兩個孩子,一個叫叔叔叫爸,一個叫姨姨叫媽。日子又恢復了往日的紅火。


朱增林呀


先說一下“兄死叔就嫂”的意思。這話就是說,如果哥哥因某種情況突然去世,撇下嫂子一個人帶著孩子過日子不容易,作為丈夫的弟弟,嫂子的小叔子,如果還沒有成家的話,有責任幫助哥哥照顧嫂子,把孩子拉扯大。生活中這樣的事情,還真是不少。嫂子嫁給小叔子也算是適得其所,孩子不用改姓,還是丈夫家的孩子,公公婆婆也還是原來的公公婆婆,大家還是原來的一家人。而且作為孩子的叔叔,照顧自己的侄子侄女,也是心甘情願,畢竟有血緣上的關係。


姐死妹填房這樣的事情,在農村同樣的屢見不鮮。假如姐姐因病去世,撇下親外甥無人照顧,再給親外甥找個後媽,還不如讓自己的親姨媽來照顧更放心一些。如此說來,也是一件兩全其美的事情。問題是有的小姨子,等不到姐姐死就想去填房。有的人姐姐還活著的時候,妹妹就想雀佔鳩巢,實在是荒唐之情。

記得在我上學的時候,我們村裡就有這樣一對姐妹,姐姐沒有公公婆婆,生完孩子坐月子的時候,就把妹妹叫到自己家裡來伺候月子。一個月子伺候下來,妹妹的任務完成了,本該回家了,可是這個時候的妹妹卻離不開姐夫了。等姐姐回過味來的時候,什麼都晚了,只好出了月子直接去離婚,把家倒出來給妹妹。這件事情已經過去很多年了,那時候的人還沒有現在這麼開放,那個小姨子還會感到羞恥,覺得自己對不起姐姐。


現在有的小姨子,似乎就沒有了這份羞恥之心,跟姐夫睡在一個被窩裡的時候,絲毫沒有覺得自己是缺德鬼。我就認識這麼一個小姨子,仗著自己比姐姐年輕有文化,跟姐夫勾搭在一起六七年。後來被姐姐知道了,姐姐回家求助於父母,但是妹妹根本不聽勸阻,照樣跟姐夫混在一起。她這個姐夫掙錢也比較多,給小姨子花起錢來絲毫不心疼,真是做到了心在哪裡錢就在哪裡。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農村人還是比較貧窮落後的,那時候很少有人穿真皮衣服,人家小姨子就穿著價值幾千塊錢的真皮貂領大衣。


聽說她姐姐為了供兩個外甥讀書,省吃儉用,每年春節連件新衣服都捨不得買。我們這裡有正月初三閨女回孃家的習俗,每年正月初三,這個小姨子的三個姐姐姐夫,都要回孃家。所以每年正月初三這一天,為了避開湊在一起的尷尬場面,這個小姨子就躲出去不回家。等到姐姐姐夫們都各自回家了,她才回來。他們的關係一直持續了很多年,直到這個小姨子重新嫁了人以後,才慢慢疏遠了。


靈子


兄死叔就嫂,姐死妹填房,這是舊社會的風俗,在一定的程度上維持了家庭的完整,使孤兒寡母不在遭受外人的欺負,在維護殘缺家庭的完整上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前題條件必須是叔嫂之間,姐夫與小姨之間要情投意合,否則就是一句空話。


在我們老家就有這樣的一戶人家,父親身居要職,大兒子不但一條腿有殘疾,而且長相也不怎的,但家庭條件優越,父母還是給他娶了位貌美如花的媳婦。這戶人家的二兒子與哥哥正好相反,十六七歲就一米七的大個,眉清目秀,儀表堂堂,在學校成績優秀。自打這位嫂嫂進門後,對小叔的關心是無微不至,勝過自已丈夫的百倍。小叔也樂與接受嫂嫂的關愛,比親兄妹還親。

天有不測風雲,這位腿有殘疾的哥哥在一次酒後失足跌入河中不幸俺死,留下了嬌美的妻子和一位才六個月的兒子。父母在悲痛之中處理完兒子的喪事,並對兒媳說“孩子是咱家的根必須留下,你自己去留自由”,可不知是何原因,兒媳婦並沒有選擇離開。



自打哥哥死後,小叔對嫂嫂娘倆更是疼愛有加,有事沒事往嫂嫂房裡鑽,在外人耳中傳出了許多風言風語。父母知道後對小兒了進行了訓話,“你年紀還小,要認真讀書考大學,你哥已去我們全家的希望就在你身上了,你嫂就是你嫂,她是要嫁人的,跟你相差六歲,你不要有非份之想,這是不可能的事,要使那樣你爸在外的臉面不是讓你們給丟光了"。幾天後老公公給大兒媳婦在縣城找了份很體面的工作,叫她離家去上班,言下之意可想而知。


自從嫂子離家後,這位小叔整天的恍恍惚惚,人就象掉了個魂似的,星期天就到縣城看嫂子去了,有時晚上還不回來,父母為他牙都氣氧了。後來乾脆跟父母攤牌,他要跟嫂子一起過,非她不娶。在被逼無奈下,父母答應了他們,但前提是必須讀完大學才能給他們成婚。三年大學很快畢業了,這一對叔嫂也如願的走進了婚姻的殿堂,後來他們又生了個女兒,家庭幸福,婚姻美滿,夫妻倆走出去人人都誇郎才女貌,父母的臉上也露出了久別的笑容。


“兄死叔就嫂”今天就給大家講到這,有機會再給大家講“姐死妹填房"的故事。


百花爭春我為先


農村老話說‘’兄死叔就嫂,姐死妹填房‘’是什麼意思?有道理嗎?

這是過去農村出現的情況,在貧窮時期,娶媳婦不容易,有些家庭遭遇了不幸以後,就會用這種小叔子娶嫂子,小姨子嫁姐夫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過去兒子好幾個的家庭,娶媳婦是當娘最愁的一件事情,假如家中的長兄如果遭遇不測,特別是已經有了孩子的長兄,家裡留下來嫂子和侄子,此時,做為兄弟的小叔子就應該擔起替哥哥扶養孩子的義務,照顧嫂嫂養大侄子侄女,而且對於家庭來說,也不用費事去找媳婦了,應該是兩全其美的辦法。

嫂子願意嫁給小叔子,多半是為了孩子,因為守寡的她自己可能養不起孩子,要是改嫁別人,孩子會是拖油瓶,會被人家嫌棄,更怕被人家虐待,當孃的為了孩子,覺得嫁給小叔子最合適不過了,一家人瞭解脾氣,小叔子也肯定會對孩子如親生,所以這樣的兄長沒了,嫂子和小叔子結婚過日子的事有。

姐死妹填房,過去的農村姑娘接觸人不多,接觸的男人更少,姐夫大概是她們接觸最多的外姓男子了,一般情況下對姐夫印象不錯。

當姐姐意外去世以後,留下可憐的外甥和姐夫過日子,丈母孃心疼外甥們,更害怕女婿另找媳婦,俗話說的好,有了後孃就有了後爹,意思是說如果男人再找個媳婦回來,肯定對孩子們不好,那麼孩子的親爹也會慢慢對孩子不好了,只掛著疼媳婦。

為了杜絕這種現象,往往丈母孃會打自己家沒出嫁的閨女主意,惦記著讓閨女去替姐姐養大孩子,反正也是要嫁人的,嫁給姐夫還能照顧自己親外甥,於是就有妹妹去給姐夫填房的事發生了,當然了姐夫更是何樂而不為呢,小姨子再怎麼說也是黃花大閨女,比自己死去的媳婦年輕,往往還更漂亮。

意思是為了不讓缺了父親或者母親的孩子們別受委屈,哥哥的責任由弟弟來擔起,姐姐的任務由妹妹來完成。

應該說這種做法在過去還是靠譜的,悠然附近村裡有小叔子和嫂子一起生活的,孩子培養的很優秀,而小姨子嫁姐夫更不消說,親姨娘親姨娘,肯定對姐姐留下的孩子盡心盡力扶養。



悠然見東山


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哥哥死了,小叔子要娶嫂嫂為妻;如果姐姐死了,妹妹要嫁給姐夫。


這句話不存在“有沒有道理”的問題!因為,這既不是“硬性”的約定俗成;也不是法律規定。畢竟婚姻是自由的,願意娶誰和願意嫁誰都是自己說了算。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的確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我們同一個村民組的胡某某在十多年前駕駛拖拉機上山拉石頭,因剎車失靈翻車墜溝。胡某某當場死亡。

胡某某死後,剩下老婆帶了兩個兒子艱難度日。半年後,經家人提議,將胡某某的老婆與其打“光棍”的哥哥胡小某撮合。誰知竟撮合成功了。現如今,哥哥與弟妹在一起已經十多年了。至於說幸福不幸福老胡不知道,反正他們還在一起生活著。



我以前有個女同事李某某就是在姐姐死後嫁給姐夫的。據她稱,她的姐姐死於難產。在姐姐死後,她仍然把姐夫當親戚看待。在她年滿19歲的時候,他的姐夫仍然沒有再婚,她出於對姐夫的“同情”(她的原話),她決定嫁給自己的姐夫。剛開始她的父母並不同意,後來在她的堅持並且已經懷上姐夫的孩子後無奈同意了她的決定。不過,據她自己聲稱,她與姐夫的結合也許是一種錯誤。因為,他們過的並不幸福。


在農村的許多老人看來,這種婚配是親情的“延續”,是一種“最佳”的結合方式。這些老人的理由是:兄弟姐妹之間有血緣關係,如果一方有孩子,另一方會“視如己出”,會使血緣關係得到“延續”。

不過,在老胡看來,這種結合方式不一定很科學。因為婚姻的“穩固性”是需要“愛情”的,這樣的結合方式不一定就有“愛情”。正如我以前的女同事所說——後悔死了!盲目嫁給姐夫後連半點兒幸福感都沒有。因此,老胡並不贊同這樣的婚姻。


綜上所述,這種婚姻結合方式在有些農村老人看來是非常不錯的結合方式。但老胡並不贊同有些農村老人的觀點。畢竟婚姻是兩個人一輩子的事情,有誰能夠保證這種結合能使兩個人都得到幸福呢?


老胡說三農


開篇語:


“兄死叔就嫂,姐死妹填房”,主要還是封建思想遺留的產物。在古代女人地位一直比較低,甚至女人是男人的財產,結婚前在家要三從四德,結婚後在夫家也要三從四德。很多生活不是自己可以選擇做主的,這是一時代女性的無奈與悲哀。


兄死叔就嫂

意思是:家裡有兄弟兩個人,大哥如果去世了,小叔子如果未婚,可能就會被撮合跟嫂子一起過日子,結成新的夫妻。

第一、在很多朝代弟弟娶哥哥的遺妻,是被整個社會認可的,這不是道德問題。因為弟弟繼承哥哥的東西,哥哥的遺妻也算是一種繼承品。和現在妻子能繼承家不一樣,這是一直社會時代的問題。“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在過去的某些時期,女人可以說是男人的附屬品,就像衣服一樣和首飾一樣,地位低的可以隨時休掉或者送給別人。

第二、如果大哥有生下孩子,撇下嫂子一個人帶著孩子過日子不容易。作為丈夫的弟弟,如果還沒有成家的話,有責任幫助哥哥照顧嫂子把孩子拉扯大。嫂子嫁給小叔子也算是適得其所,孩子不用改姓,還是丈夫家的孩子,公公婆婆也還是原來的公公婆婆,大家還是原來的一家人。而且作為孩子的叔叔,照顧自己的侄子侄女,也是心甘情願,畢竟有血緣上的關係。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

姐死妹填房

意思是:如果有姐妹兩個人的話,姐姐去世了,小妹可能就被撮合跟姐夫在一起過日子,兩個人結為夫妻。

第一、姐死妹填房這樣的事情,在農村同樣的屢見不鮮。假如姐姐因病去世,撇下親外甥無人照顧,再給親外甥找個後媽,還不一定真的對孩子好呢。畢竟是麼有血緣關係的,在古代還是很看重這點的。那還不如讓自己的親姨媽來照顧更放心一些。如此說來,也是一件兩全其美的事情,不過這也是要經過長輩的同意的,畢竟在古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第二、如果姐姐死了後,父母覺得這個大女婿,人品很好,或者可以帶給自己家族利益時,就會讓自己的小女兒嫁過去填房,來維持這種親戚關係。當然了,這個一般都是需要大女婿同意,不同意的話,也不能強嫁的,當然也不排除直接把小女兒送上門的,畢竟要攀高枝嗎!


其實這種“兄死叔就嫂,妹填房的事”,在現代社會里也有發生。只是現代是因為感情到位了,才會發生。而且,還要受到周邊人的質疑。


卷尾語

總之,在那個時代,女人就像是一種物品,不僅被用各種所謂的道德來支配思想,還連自己的人生也無法做主。以前女子從小就被教育嫁人後要安守本分,三從四德等等。這是一個社會陋習,反映了當時封建社會女人的地位低下。


2019八零後大叔


農村老話說“兄死叔就嫂,姐死妹填房”是什麼意思?有道理嗎

這句農村老話是說出了農村的一種社會現象,並不是一種風俗或者規定。這種現象,就是一個家庭中,如果哥哥不幸去世,弟弟尚未婚娶,那麼,嫂子可以委身於小叔子,再與小叔子結為夫妻,共同生活;而如果家庭中不幸死了女人,女人的妹妹便可以代替姐姐再嫁給姐夫,照顧姐姐留下的子女,這叫填房。應該說,這種情況自古至今都是存在的,尤其在西藏農區。

舊社會,西藏有婚俗習慣與內地正好相反,他們一般是一妻多夫,兄弟幾個只娶一個妻子,而內地漢族是一夫多妻者,只不過是一般不會娶姊妹幾個。在西藏,兄死弟繼、姐死妹繼的現象非常普遍,也成為一種風俗,主要是避免財產不外流。

在我們內地,”兄死叔就嫂,姐死妹填房“的現象也一定程度地存在,其產生的主要原因,也分幾個方面。

兄死叔就嫂

對於男方來說,兄死叔就嫂,多數是家境比較貧窮,給哥哥娶上媳婦,弟弟尚未婚娶。這時候哥哥不幸去世,弟弟找對象也困難,嫂子帶著孩子再嫁也困難,就索性嫁給小叔子。而另一層原因,是怕寡婦嫂子帶著家產和孩子外嫁,對男方來說,一是失了骨肉,二是失了財產。為了留住骨肉和家產,家產便會說服小孩子,促成這種婚姻。在農村,過去也非常認可大媳婦,認為在媳婦會疼可人,而小叔子也比較樂意。

姐死妹填房

對於女的來說,姐死妹填房,多數是姐夫家裡比較殷實,日子過得不錯,或者姐夫人品比較好,一直搏得岳父母的喜歡。在這種情況下,姐姐死了,岳父母便會同意或撮弄妹妹再嫁給姐夫,一是為了姐夫家的日子和姐夫的人品,二是為了更好地照顧姐姐留下的孩子。一般來說,小姨子總是比較年輕漂亮,和姐夫平日相處也比較好,本來農村就有”小姨子是姐夫的半拉屁股“之說,所以這種婚姻往往非常容易促成。

綜上,“兄死叔就嫂,姐死妹填房”是一種婚姻現象,到現在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就其利弊來說,我以外利大於弊,親上加親,婚姻基礎比較牢靠,也比較容易相處。我有一個同事,妻子乳腺癌去世,就續娶了小姨子。我們這兒有一個村裡的書記,年輕時死了老婆,小姨子也經和外人訂親,也退親而嫁給姐夫,這種例子在農村很多,都過得比較幸福,也得到大家的認可。


齊東晏子


在過去,女人地位低下,嫁到夫家與孩子同輩稱呼夫家的人,比如稱丈夫的姐妹為小姑、丈夫的哥哥為大伯、丈夫的弟弟為小叔。


因此,“兄死叔就嫂,姐死妹填房”,就是哥哥去世後,弟弟接娶了嫂子,而姐姐去世後,妹妹嫁給自己的姐夫。


存在即合理。


封建思想認為,女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講究從一而終,從踏入婆家的門開始,就已經圈定了自己的人生軌跡。


生是婆家人,死是婆家鬼。



丈夫去世後,一般是不改嫁,一個人拉扯孩子過日子。


“寡婦門前是非多”,日子過得也很辛苦。


但如果嫁給小叔子,可以一舉三得。


一來避免女人被人說三道四;


二來小叔子本來就是孩子的叔叔,總歸是自家血脈,自然在對待孩子方面,也不會苛刻;


三來對於並不富裕的家庭,還省了小叔子娶親的錢。


妹妹嫁給自己的姐夫道理也差不多。


婚姻是一場交易,是兩個家族的結合。


“俗話說十個後媽九個壞”,丈母孃把自己的小閨女再嫁過去,免得女婿再續絃別人,不僅外孫可能受到虐待,如果女婿與再婚的女人有個一兒半女的,還要與自己的外孫爭奪財產。


所以,情願將小閨女再許配給大女婿。



但是,世俗的合理,不一定在當事人身上合適。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兄死叔就嫂,姐死妹填房”就太平無事了。


利字當頭,在一些人的心裡,什麼親情、夫妻、血脈,一切都那麼的不敢當了。


有書君的一個遠房表舅,婚後生了一個女兒,孩子8歲的時候,妻子去世了,親家怕表舅續絃後孩子受委屈,於是把小女兒嫁了過來,又生了一個女兒。


大女兒在上海工作,為了立足上海,一家子商量後,就把表舅夫妻買的塊間地基賣掉,湊了首付在上海買了房子。


小女兒也逐漸長大,後娶的舅媽也就是大女兒的姨媽,怕自己的女兒受委屈。


有一天對老大說:我跟你爸爸年紀大了,想把老房子對分了,你跟妹妹一人一半。


大女兒不肯了:老房子是我媽媽在世的時候建造的,是她留給我一個人的財產,憑什麼妹妹來分呢!


姨媽聽了很生氣:如果這樣算的話,我們當初把地基賣了,給你上海買房子,那你上海的房子,是不是我們夫妻都有份?!


大女兒反駁道:上海的房子我自己買的,錢是我向你們借的,我還你們好了。


大的跟親朋好友說,買房子的錢早已還給他們夫妻了;地基的事她也是後來知道,被她爸賭博輸掉了。



毫無疑問,大女兒、小女兒、姨媽吵得不可開交,一度對薄公堂。


其實,親也罷、疏也好,最重要的是一家子和和睦睦,叔子與嫂子、妹妹和姐夫,那些扯不清、道不明的關係,也許更像一團亂麻纏得人喘不過氣來,卻又讓人不得不負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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