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法院開庭不露面,法院打電話不接,找不到人的情況該怎麼辦呢?

梅碧巧


欠款人法院開庭不露面,法院打電話不接,找不到人。這對於民間借貸糾紛來說,實屬常見的情況。

既然已經進入到訴訟程序,法院自然會根據規定走程序即可。被告不來,那按程序缺席審理便是。一般來說,被告缺席,視為其放棄答辯、舉證、質證等訴訟權利。從這方面來說,對於原告是更加有利的才對。當然,因為被告缺席,無法通過被告自認的方式確認案件事實,所以作為原告應當對案件事實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應當盡到更高的證明標準。若是原告的舉證存在證據不足,那這個就會相對麻煩點。

另外,及時申請財產保全,申請凍結、查封、扣押被告名下銀行賬戶、房產、車輛等財產,防止被告轉移財產,保障將來判決能夠得到執行。從目的來說,只要能夠拿到錢就行了,至於被告來不來,這個其實並不重要。


葉律師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如缺席的當事人下落不明又無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無法送達的,則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所以不用擔心被告找不到,官司沒法打。

對方無正當理由不出現在法庭,法官仍然會進行判決。在判決的法定期限內,對方未清償債務的,勝訴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後,被執行人可執行的財產不足以償還所有債務的,法院可以下達中止執行的裁定,執行申請人無論什麼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了可執行的財產即可以申請恢復執行,對於執行不能的案件,終結執行,終本執行的案件,可以申請法院救助金。

對於老賴,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被劃為“老賴”

後,日常生活會受到各種限制:出行不得坐高鐵飛機,子女不得讀私立學校,不得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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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觀天下


我是在法言法,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被告在開庭之日沒有出庭應訴的情況時有發生,作為不經常參加訴訟的當事人來說,認為被告不出庭應訴,有可能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無法實現,其實,此種事情大可不必擔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由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看出,被告即欠款人開庭之日沒有到庭應訴的,作為主審法官是可以缺席判決的。

二、對原告訴訟權利的影響及應對

此種情況,對原告勝訴權幾乎沒有影響,因被告沒有出庭,在原告證據充分的情況下,被告相當於放棄了答辯的權利也放棄了調解的權利,實踐中會默認被告完全認同原告訴求,因此,主審法官在查明事實後,可能當庭宣判,閉庭後,會及時製作判決書。

原告此時,無需做任何事情,配合法庭完成庭審工作即可。

題外話

因欠款人不積極主動應訴,可以大概判斷,其對債務的履行持有消極態度,因此,建議原告在判決書生效後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

我是在法言法,歡迎評論、關注和轉發。


在法言法


這個問題一看就知道是不懂的人提的一個外行的問題。

經濟糾紛問題,搞到法院,法院受理後,是會發傳票給被告的。如果被告聯繫不上,法院會想盡一切辦法,聯繫上被告,如果實在聯繫不上,法院會在被告戶籍所在地的公眾場所,公告。

假如,開庭日,被告還是不出現。那是天大的好事。法官會作為缺席審判處理。那你的訴狀請求,就沒人來和你辯論了,你說多少,就多少,只要你有證據支持。

過了判決書的還款日,被告沒有歸還欠款,你就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到了執行庭階段,你就好辦多了。法官可以對被告進行布控。

天羅地網,他逃到哪裡去?

不懂這個的,可以參考。

悟空問答裡很好問題都是外行問題,不是有問者親自發問。

回答者也是不懂實際,在哪裡,照本宣科,亂講一通,誤人子弟。

多看董哥問答,走正確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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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哥聊債務


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把欠款人稱作“老賴”!在這些欠款人成為“老賴”之前,都要經歷一個“躲債”的過程。所以,他們明知道人家已經把他訴訟到法院了,就是“假裝”不知道,甚至把已經郵寄到家裡的起訴書、傳票、舉證通知書通過快遞給“退”回了人民法院。因為欠款人心裡都“有數”:反正到法院和不出庭的判決結果都是一樣的,就是讓自己還錢。於是拒絕出庭。面對這些不出庭的欠款人,法院一般採用以下的送達方式:1、電話通知;2、直接登門送達;3、郵寄送達;如果這些途徑都走不通時,就只有在《人民法院報》上刊登公告了,叫做公告送達。無論是哪一種途徑,都能保證判決順利執行,這有利於更好的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陳律12


這個樓主匿名提問,其實他就是那個欠賬不還,法庭不露面、電話不接,法院找不到人的違法人,匿名提問就是為了集思廣議做到心中有數,進一步做好應對法院的防範措施


楊廣興


只能申請強制執行,這個要很久才能執行,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後面老闆跑了,沒拿到工資,只能申請法院仲裁,兩年後法院發會一份文件。因為被執行人名下沒有房,沒有車,也沒有存款,不能繼續執行,完事!!


卡百益華南地區團隊長


借款人住監獄怎麼辦


手機用戶54735045603


簡單,法院缺席審理,判決不執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石家莊歷律師


欠款人法院開庭不露面,法院打電話不接,找不到人的情況下應該怎麼辦?債務人為什麼不到庭,大家知道缺席判決的後果。但對於故意借債不還的人,是沒有什麼後果的,最多就是判他們還債。所以,到不到庭無所謂。但法院就應該對這種故意不到庭的,採取司法的強制措施,因為他們不到庭,查不清事實的真相。事實不清,作的判決就沒有公平性,更沒有震懾力。所以,對於這種情況必須傳喚當事人到庭,假如不到庭法院也可以採取拘傳的方式強制到庭參加庭審。(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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