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擴散,長治警方發佈3名棄嬰尋親公告

長治市公安局潞州區分局故縣派出所尋親公告

根據公安部、省公安廳做好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精神和長治市公安局(長公通字〔2017〕69號)《關於進一步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通知》,為切實解決事實收養的無戶口人員登記問題,現故縣派出所決定對以下2名被收養人員進行尋親公告,以解決其戶口問題。

1.李怡萱,女。2015年7月28日,我轄區居民王倩在沁縣人民醫院發現一名女性棄嬰,年齡約4歲左右,身體狀況:無異常。現由王倩與其丈夫李波撫養,望其親生父母在7日內持有效證件前來認領,逾期無人認領,我派出所將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戶籍事宜。

2.梁軼喆,男。2016年8月3日,我轄區居民梁賀玲在長治市婦幼保健院發現一名男性棄嬰,年齡約3歲左右,身體狀況:無異常。現由梁賀玲與其妻子王豔飛撫養,望其親生父母在7日內持有效證件前來認領,逾期無人認領,我派出所將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戶籍事宜。

2019年11月2日

緊急擴散,長治警方發佈3名棄嬰尋親公告

長治市公安局潞州區分局北董派出所尋親公告

根據公安部、省公安廳做好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精神和長治市公安局(長公通字〔2017〕69號)《關於進一步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通知》,為切實解決事實收養的無戶口人員登記問題,現北董派出所決定對以下1名被收養人員進行尋親公告,以解決其戶口問題。

張*東,男。2018年11月10日,我轄區居民張花平在長治市潞州區北董村南口發現一名男性棄嬰,年齡約30天(月)左右,身體狀況:良好。現由張花平撫養,望其親生父母在7日內持有效證件前來認領,逾期無人認領,我派出所將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戶籍事宜。

2019年11月2日

來源:長治市公安局潞州區分局故縣派出所、長治市公安局潞州區分局北董派出所

編審 | 楊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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