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乳腺癌,50萬重疾險拒賠!保險公司:你等待期查出結節沒說

之前有新聞報道90後很多人紛紛表示,自己不敢體檢、害怕生病。於是,越來越多的家庭在考慮購買保險來以防萬一。

但是,不懂保險,如果到時候保險拒賠怎麼辦?

今天,我們就通過“28歲妻子確診乳腺癌,50萬重疾險卻拒賠”的案例說起。同時,我也會把一些保險拒賠最容易出現的原因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女子患乳腺癌,50萬重疾險拒賠!保險公司:你等待期查出結節沒說

1、

真實案例

2018年底,廣東的劉女士剛剛生了一個小寶寶,經過朋友介紹保險後,覺得買份保險還是很有必要的。於是,給自己、老公和孩子一家三口,都配齊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保額50萬,作為家庭的保障,本想著買一個安心。沒想到,第二年意外就降臨了。

2019年7月,劉女士在一次生病住院後,被醫院確診為“乳腺癌”,需要及時進行手術治療。

於是,劉女士的老公便帶著相關材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結果遭到了拒賠的答覆。

拒賠理由是:劉女士等待期已經查出疾病出險,卻沒有告知保險公司。

對此,雙方協商未果,最終對薄公堂。

女子患乳腺癌,50萬重疾險拒賠!保險公司:你等待期查出結節沒說

2、

案例分析

劉女士一家都很不解:明明是等待期後患癌,保險公司憑什麼說是之前確診的?

原來,保險公司調查發現,劉女士在等待期期間,單位體檢查出過“乳腺結節”,體檢報告顯示建議及時複查。

保險公司認為:劉女士有義務向保險公司告知這個情況,但是沒有告知。

於是保險公司決定,劉女士是故意規避“180天保險等待期”再前往醫院治療,同時“乳腺結節”該診斷結果與等待期後“乳腺癌”的關聯性較強,於是認為這就是“等待期內已經確診出險”。

女子患乳腺癌,50萬重疾險拒賠!保險公司:你等待期查出結節沒說

難道,劉女士真的是等待期出險“騙保”嗎?

實際上,保險公司的說法聽起來很有道理,但卻有兩點問題:

1、根據的是保險法第52條“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規定,保險公司認為等待期內發生疾病等增加風險的事項,就有義務向保險公司告知。

但這是錯的!

這條是對財產保險合同的特別規定,而我們是人身保險合同。實際上投保後我們沒有義務向保險公司告知這些。(這點一定記牢,很多不懂保險的人常常被誤導吃虧!)

2、另外根據保險合同,等待期內查出“乳腺結節”不能作為是確診重大疾病,不論“乳腺癌”惡性腫瘤的首次確診時間,還是最終確診時間都在等待期外。

最終,法院判決支持劉女士,獲得了50萬保險金的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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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識科普,重疾險如何理賠?

因為害怕生病,很多人比較注重重大疾病保險,希望以此來幫助自己和家庭抵禦大病風險。但是,由於保險知識的缺乏,往往很容易出現一些情況使我們吃虧。

為此,今天我總結了幾個重疾險尤其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大家一定要記牢:

(1)一定牢記等待期

保險不是現在買了,你出險就能立即獲得理賠的。每種保險都有相應的等待期,在等待期過後出險,才能獲得相應的理賠。不同保險的等待期也不盡相同,下面我就為大家分享一張圖,一定要記牢:

女子患乳腺癌,50萬重疾險拒賠!保險公司:你等待期查出結節沒說

(2)注意隨便體檢

定期體檢是一件好事,但是在買完保險後,儘量不要在等待期內體檢。因為如果剛好等待期內出險,保險公司是退還保費,不予理賠的。

像上文的劉女士就是因為等待期內體檢的結果,和保險公司意見不同出現了糾紛,徒增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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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如果需要買保險或有什麼問題,不要拍腦袋自己解決,最好去諮詢一些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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